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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县图书馆

永丰县图书馆1979年11月建立,1980年1月1日正式开馆工作。核定编制10人,馆藏图书7万册,专职工作人员10人。2003年6月,永丰县整合文化资源,图书馆馆舍被整体拍卖,2009年9月,搬入新馆(县文化艺术中心二楼),建筑面积1667.92㎡,馆藏图书10万册,专职工作人员9人。图书馆内设电子阅览室、图书外借室、报刊阅览室、少儿阅览室、培训中心、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支中心。

目录

基本介绍

1979年11月,经省文化厅批准,建立永丰县图书馆,核定编制10人(前身是永丰县文化馆图书室)。1980年1月1日,永丰县图书馆正式开馆工作。馆藏图书7万册,专职工作人员10人。1992年4月省文化厅考核,永丰县图书馆定为省二级图书馆;1999年10月评估考核,文化部定级永丰县图书馆为县级二级图书馆;2013年10月,国家公共图书馆第五次评估定级,永丰县图书馆评估定级为国家县级二级图书馆[1]

免费开放工作。2012年以来,永丰县图书馆报刊阅览室、外借室、少儿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培训室、资料室按规定全面开放。2013年,先后举办了乡镇文化站长计算机知识、乡镇文化站评估定级业务培训,以及幼儿英语、少儿美术入门、计算机基础知识讲座等专业培训,培训人员416人次。举办了“美丽永丰”毛笔书法大赛和“永远跟党走、喜迎十八大、建设新永丰”、“永丰巨变”、“我的读书故事” 征文系列活动;指导全县24个乡镇场举办了24场全民阅读活动,培养了农民良好的阅读习惯,社会反响较好。与此同时,我馆积极选送作品参加“文化庐陵,山水吉安”书法摄影作品展、“书香庐陵,悦读人生”演讲比赛,一些作品和个人也获得了相应奖项。

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与管理。 ?2009年以来,永丰县图书馆严格按照省厅要求,快速推进全县文化资源共享工程稳步发展。全县建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之中心1家,村级服务点220家。具体做法:一是在县信息共享工程支中心接入≥为10M光纤宽带,接收国家、省级服务中心信息资源,基本实现了图书馆业务和共享资源应用自动化管理;二是将省厅配发的电脑设备及时发放到各基层服务点,并统一定制了基层服务点的门牌,规章制度等;三是加大基层管理员培训,先后举办三期乡镇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点管理员培训班,培训业务技术人员146人次,强化了文化信息共享工程设施、设备日常管理。

农家书屋管理 ?永丰县建成农家书屋220家,其中,有残疾人管理员60人。为规范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和管理,根据省政府《江西省2012年民生工程安排意见》(赣府发[2012]6号)和《关于2011年度和2012年度农家书屋督导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我馆制定和下发了《永丰县农家书屋管理实施细则》《永丰县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绩效考评办法》。组织人员督促农家书屋村级服务点适时更新书屋免费开放公告。大力宣传农家书屋工作先进典型,提高“农家书屋”的吸引力。全面培训“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现场指导管理员做好图书编目登记、分类陈列、借阅登记、卫生清洁等工作。督促各乡镇、村将“农家书屋”和计生服务室、万村书库、远程教育资源有机结合,增加“农家书屋”的实用性。

历史沿革

1980年前,县图书馆馆舍设在县文化馆内,面积只有500㎡。图书馆新楼于1985年12月动工,1988年底竣工,1989年3月正式使用。新馆舍为五层钢筋水泥结构,总造价为26万元,建筑面积1787㎡。2003年6月份,县委县政府整合文化资源,永丰县图书馆馆舍被整体拍卖。2009年9月永丰县图书馆搬入新馆(县文化艺术中心二楼),建筑面积776㎡,馆藏图书10万册,专职工作人员9人。内设:电子阅览室、图书外借室、报刊阅览室、少儿阅览室、培训中心、信息资源共享之中心。

展厅展馆

本馆设有办公室、图书外借室、报刊阅览室、地方文献资料室、古籍室、少儿阅览室、电子阅览室7个部门,全年开放。为社会提供文献外借、书刊阅览、参考咨询、业务培训等各种服务。

办公室:贯彻落实馆党委、馆长办公会的各项决策;协助馆领导做好全馆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负责全馆业务制度和业务规范的建设与管理;做好文秘、机要档案、业务统计、对外宣传、外事交流、参观接待及书刊信件收发等工作;负责对本馆网站内容进行审核,同时负责全馆财务和后勤保障工作。电话0796-2206343

图书外借室:负责我馆流通图书外借阅览和流通书库的管理;办理读者证;为读者提供图书的外借、阅览、咨询、检索等服务,读者凭借书证可借图书二册,借期15天。

报刊阅览室:负责我馆订购报刊记到、阅览,过刊的外借服务,实行开架阅览,装订好的过刊凭借书证可借一册,借期15天,现刊和报纸不提供外借。

地方文献资料室:收藏历年来的我馆订购的字典、词典、年鉴等工具书[2]以及地方文献和古籍图书。实行开架阅览,提供参考咨询,不提供外借。

古籍室:集中收藏古籍、地方文献、民国文献和缩微文献,提供馆内特藏文献的阅览、信息咨询及复制服务;负责古籍编目与修复、文献缩微;兼承吉安市古籍保护中心办公室的工作,负责全市古籍普查和保护的指导、协调及其人员培训等工作

少儿报刊阅览室: 负责少儿图书、报刊的借阅服务,实行开架阅览,少儿图书、装订好的过刊凭少儿借书证可借二册,借期15天,现刊和报纸不提供外借。

电子阅览室:为读者提供文化共享共程资源、县级数字图书馆资源、全文数据库、互联网上网服务,提供信息下载、打印、扫描服务,凭读者证、少儿借书证上机。电子阅 览证提供免费服务,未成年人上机每天限时2小时。

馆藏实力

永丰县图书馆坚决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古籍保护方针,不断强化古籍工作管理。2011年10月,永丰县图书馆完成了《皇清经解》等十六部古籍申报省级珍贵古籍名录工作;完成了《四书集注》等5部国家级珍贵古籍申报工作。2012年,《皇清经解》等10部古籍入选江西省第一批珍贵古籍名录之后。2013年,我馆在确保古籍普查机构、人员、经费、保障“四到位”的基础上,进一步核实了馆藏古籍索书号、题名卷数、着者(含着作方式)、存缺卷数、版本、册数和破损情况。建立健全了《古籍室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古籍书库管理制度》《古籍室安全保卫制度》等系列制度。投入6万多元在古籍室安装了双重防火防盗门,防盗窗;添置了热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0.27万元)、空气消毒器(1.88万元)、除湿机(0.5万元)等设备;为馆藏古籍定制樟木储藏盒,分类存储。永丰县图书馆获“2013年全省古籍保护先进单位”。

实用信息

读者行为规范

永丰县图书馆是对社会开放的公共文化场所,为维护良好的阅读环境,永丰县图书馆与读者共同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文明守则,为共同创建社会文明园地而努力。

1、读者入馆必须衣着整洁,穿背心、拖鞋和赤脚者请勿入内。

2、维护公共场所安全,请勿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楼区内严禁烟火,馆内不允许吸烟。

3、请勿怀抱幼儿入楼区。儿童须在成人带领下方可进馆。

4、保持安静,请勿在楼区内大声喧哗、嬉闹、追逐、吵架、斗殴。

5、爱护馆内一切公共设施,损坏公物按原价赔偿。

6、不得任意触摸、按动消防设施。对故意破坏消防设施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7、非对外开放区域,未经许可请勿入内。

8、请勿在馆内、楼区内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污物;请勿在墙面、地面乱刻、乱画、乱贴、乱涂;请勿攀摘树木、践踏花草等,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9、车辆须按指定地点停放。

10、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借阅服务

1.图书借阅及归还服务:永丰县图书馆阅览室实行零门槛准入,其他各室凭借借书证办理业务。外借室、少儿阅览室提供图书外借(期刊、特藏文献除外)服务

2.参考咨询服务:根据读者要求,在读者检索文献信息时,提供帮助和建议。

3.电子阅览服务:电子阅览室为读者提供上网服务、光盘数据库检索服务、网络数据库检索服务、图书馆局域网信息检索服务、电子图书阅览服务。

4.复印服务:图书馆办公室为读者提供复印服务。

办证需知

一、申办对象

凡持有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户口簿、护照等有效证件的中、外籍人士均可办理借阅证。未成年人办理借阅证,监护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持户口本办理,监护人须为子女的行为承担责任。

二、借阅证类别

1、借阅证:免交借阅费和工本费,缴纳押金100元

三、服务功能

1、借阅证:借阅图书、期刊及电子阅览室网上阅览功能。

四、办理时间与地点

1、时间: 周一至周六正常作息时间,法定节假日(另行通知)

2、地点:外借室

五、挂失、补办及退证办法

1、挂失:遗失借阅证时,持证人应尽快持有效证件到我馆办证处办理挂失手续,如未及时挂失,造成的损失由持证人自负。

2、补办:借阅证遗失或损坏,须持办证时的身份证和押金单办理补证手续。

3、退证:

(1)读者须还清所借文献,凭本人有效证件、借阅证、押金收据办理退证手续。

(2)若押金收据遗失,须持读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退证手续。

(3)替他人办理退证手续,须持委托人、受托人双方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办理退证手续。

六、注意事项

1、一个有效证件只能办理一个借阅证,须本人办理。

2、请读者详细阅读各室借阅规则,自觉遵守我馆的书刊借阅管理规定。

3、借阅证原则上本人使用,如需替他人代借,须持委托人有效证件及借阅证办理。

开放时间

一、周一至周六作息时间正常开放,周日闭馆学习、设备维修。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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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书库介绍
介绍图书馆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