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平
汤平(1903年8月4日-1968年1月28日),原名王绍高,字季钦,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将,1955年获二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文化大革命中遭受批斗和刑讯逼供,经中共中央军委批准,1979年被平反,被定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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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汤平(1903.10-1968.1.28), 湖南浏阳人。原名王绍高,又名王季钦。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将,总后勤部副部长。1928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央财经委员 会计划局财政处处长,中央军委总后财务部 部长,解放军总财务部副部长,总后财务部部长,总后副部长。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1968年1月28日,他被林彪反党集团迫害致死,时年65岁。
人物生平
1925年参加国民党。1926年冬加入当地农民协会,并被推举为清算委员会成员。
大革命失败后,他参加了中共浏阳县委领导的地下武装斗争,任浏东游击队会计。改名汤平。
1928年10月,随队编入红五军第二纵队,任大队军需。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红三军团第一师第二团连政委、团政治处支部书记、第三团政治处主任、第三军团后方补充团政委、红五军一师政治部地方工作科科长、秘书处处长、红三军团第四师供给部部长。
1934年10月,随中央纵队参加长征。到达陕北后,任陕甘支队第四供给处处长,不久任红一军团政治部巡视团团长、直属政治处主任等职。
抗日战争时期,历任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队列科科长、八路军驻山西办事处政治部主任 、八路军政治部秘书处处长、晋西北行政公署行政处处长、粮食处处长、公署秘书长等职。
解放战争时期,任吕梁行政公署副主任、晋绥行政公署督察处处长、华北财经委员会副主任等职。
新中国建立后,任中央财经委员会计划局财政处处长。1950年11月任军委总后勤部财务部部长,负责组建全军的财务系统。
尔后,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财务部副部长、总后勤部财务部部长、总后勤部副部长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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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师职干部为何能获得一级解放勋章?,中国军网,2011-09-19
- ↑ 汤平: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国中将,三湘儿女网,2019-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