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物聯網行業協會
河南省物聯網行業協會是由河南省民政廳批准成立的全省性行業社團組織,成立於2011年9月8日,是應河南省加快物聯網產業發展的需要,由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第二十七研究所等單位按照《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2010年工作要點》的精神發起成立的,是政府聯繫企業的橋樑和紐帶。協會致力於開發物聯網信息資源,開拓物聯網信息市場,發展物聯網信息產業,促進以物聯網信息化為核心的信息產業的發展和市場繁榮。
目錄
會員單位
協會現有會員單位130多家,涵蓋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三大運營商及從事物聯網行業[1]的企事業單位。協會與全國兩岸三地各省市行業協會及相關單位建立了緊密的聯繫和良好的合作關係,是物聯中國團體組織聯席會的發起單位和執行主席單位,是河南省物聯網行業服務企業、加強合作、促進發展的活躍的社團組織。
自成立以來,協會相繼成立了智能家居專業委員會、智慧農業專業委員會以及智慧水產專業委員會。2020年6月協會又成立了由80餘名知名專家組成的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分別來自政府機構、科研院所、高校名企等涉及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智能製造、航空航天等技術領域,以及法律稅務、管理金融等多個專業領域的專家。協會在對接各方資源、引領行業發展、服務會員單位、推動物聯網產業發展、服務企業轉型、增產增效等方面做出了大量而卓有成效的工作。
協會秉承「開放 合作 服務 增效」宗旨,充分集聚各方優勢資源,建設開放共享公共服務平台,創新物聯網產業發展模式,引領推動河南省物聯網產業融合發展。
河南省物聯網行業協會章程
(修正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協會的名稱
河南省物聯網行業協會,英文名稱為: Henan ProvinceInternet of Things Industry Association,英文縮寫 HITIA。
第二條 本協會性質
本協會是由河南省從事物聯網行業及信息技術研究、開發,信息
產品的生產、流通和服務,以及從事基於物聯網信息化應用與電子增值服務的企事業單位組成的地方性、非營利性[2]的行業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協會宗旨
本協會遵守國家有關法律和政策,以「提升河南省物聯網項目的
研發生產能力,推動河南省物聯網項目市場化、產業化」為宗旨,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提升協會會員的核心競爭力,努力開發物聯網信息資源,開拓物聯網信息市場,發展物聯網信息產業,促進以物聯網信息化為核心的信息產業的發展和市場繁榮,加強省內外交流與合作,推進河南省物聯網產業又快又好發展。
第四條 協會接受行業主管部門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河南省民政廳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協會的住所為: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博學路36號 郵政編碼:
第二章 基本職能和業務範圍
第六條 河南省物聯網行業協會組織職能和業務範圍:
(一)以物聯網信息技術的推廣應用,物聯網信息資源的開發,物聯網信息市場的培育和開拓,物聯網信息化的增值服務,推動行業及國家的物聯網信息化建設為主要任務。
(二)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及法規,在政府主管部門領導下,落實有關行業規劃和工作部署,保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維護物聯網信息產業利益。
(三)貫徹執行李克強總理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政府工作報告精神。新興產業和新興業態是競爭高地,要實施高端裝備、信息網絡、集成電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航空發動機、燃氣輪機等重大項目,把一批新興產業培育成主導產業。制定「互聯網+」行動計劃,推動移動互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與現代製造業結合,促進電子商務、工業互聯網和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引導互聯網企業拓展國際市場。整合政府、企業、高等院校等多方資源,探索有效的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機制,搭建公共技術服務平台,提高物聯網科技成果的轉化。
(四)組織制訂行規、行約,協助政府主管部門制訂物聯網信息產業政策,以及與物聯網信息產業生產、流通和服務相關的技術標準和規範;引導會員認真執行國家法規和政策,遵守行規,行約;協助政府主管部門維護物聯網信息市場的正常秩序。
(五)向會員提供管理、經營和技術的培訓與諮詢服務,促進會員間的交流和商業往來,為會員事業發展提供幫助與服務。實現會員間的資源共享、人才互補,以及技術、資金和產品的合作,逐步提高協會的社會影響力和整體實力,促進我省物聯網產業在生產、流通、銷售等環節的融合發展。
(六)通過長效、嚴格的協會機制,探索市場經濟體制下物聯網產業科學運營、健康發展的規律,降低物聯網產品製造與生產成本,加快河南省物聯網產業整合,實現產業化、規模化發展。
(七)聯合進行物聯網市場調研與政策研究,協調各方資源,獲取市場信息,爭取政府政策和資金支持。
(八)通過培訓、交流、展覽等形式,提升從業人員的理論水平,拓寬合作渠道,促進共同發展。
(九)向公眾宣傳和普及信息知識,介紹先進的物聯網信息技術、產品和服務,提高全民的物聯網信息意識和運用物聯網信息的能力。
(十)開展本協會與其他協會、協會、學會等社會團體的交流與合作,為其他行業的企事業單位提供諮詢服務。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協會的會員為單位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積極參加協會活動;
(三) 在物聯網行業及信息技術研究、開發,生產、流通、服務、
應用及增值服務等領域具有一定影響。
第九條 入會程序:
(一) 向協會秘書處提交入會申請表;
(二) 協會秘書處初審通過後上報理事會;
(三) 協會理事會審查批准;
(四) 由理事會授權秘書處頒發會員證。
第十條 協會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 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 審議批准協會發展目標、長遠規劃、年度工作計劃等;
(三) 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四) 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五) 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六) 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協會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 遵守協會章程,積極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二) 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三) 維護本協會合法權益;
(四) 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 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六) 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七) 尊重知識產權,遵守行規、行約。
第十二條 會員資格終止
(一) 協會會員自願退出協會,應書面通知協會秘書處;會員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團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二) 會員如有嚴重違背協會章程的行為,由協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三) 會員因重大違法違紀被取消經營許可,則其會員資格自動終止。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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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物聯網在五大行業的應用趨勢以及應用物聯網時不可不知的事項,搜狐,2022-05-06
- ↑ 社會組織政策解讀(一):如何認識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非營利性」,搜狐,2019-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