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湖南省質量協會
湖南湖南省質量協會,簡稱湖南質協。英文譯名HUNAN QUALITY ASSOCIATION,縮寫HNQA。
第二條 本協會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全面領導,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為黨組織活動提供必要條件。性質:在中國共產黨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全省致力於質量事業的單位和人士自願參加組成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全省性科技社團非盈利性組織,是黨和政府推動質量管理、質量提升事業的助手;是廣泛聯繫行業、企業、科研院校及廣大質量工作者的紐帶。本協會接受中國質量協會的業務指導,積極參加中國質量協會的各項業務活動。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遵守法律、法規,執行國家方針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組織開展全省性的質量推進活動,傳播先進的質量管理理念[1]、方法和技術,堅持服務社會,為組織、個人提供專業化的質量服務。
第四條 本協會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是湖南省民政廳。同時接受省民政廳的監督和省科學技術協會的指導。
第五條 本協會住所:長沙市時代陽光大道238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院內,郵編:410111。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協會的業務範圍是:
(一)積極向政府部門提供質量工作的信息和建議,為政府管理和決策提供服務;根據國家質量工作方針組織開展全省性的質量宣傳活動;接受政府委託,完成交辦的各項工作。
(二)開展全面質量管理知識的普及教育,提高全民質量意識;組織推進並指導全省開展群眾性的質量管理活動,幫助質量管理小組提高企業創新活動的能力和水平。
(三)推行科學的管理方法,為會員和社會其它組織提供先進的質量管理技術、方法以及管理體系標準的培訓和諮詢服務。
(四)組織實施全國用戶滿意工程,推進企業實施名牌戰略,促進企業產品、工程和服務質量的提高;建立用戶評價和質量跟蹤活動;受理用戶投訴,維護用戶的合法權益。
(五)開展各種形式的質量推進和表彰活動,激勵和推動企業的創新發展。為各類機構開展省長質量獎提供諮詢服務。
(六)加強與科研院校及質量工作者的聯繫,組織開展質量管理理論、技術、方法的研究和交流;總結推廣成功的質量管理經驗;開展質量管理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引進和消化吸收國際先進的質量管理成果。
(七)加強與各地區、各行業質量組織的聯繫,指導和推進各市州、各行業質量創新活動開展;聽取會員的意見,反映會員的呼聲,維護質量工作者的合法權益。
(八)編輯、翻譯出版質量管理書籍、文集、刊物、資料。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協會會員分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湖南湖南省質量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團體會員:依法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單位,擁護湖南省質量協會章程,履行會員義務,積極貫徹國家質量方針[2],推行全面質量管理,經申請註冊後,可成為湖南省質量協會的團體會員。
(二)個人會員:擁護湖南省質量協會章程,履行會員義務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由本人自願申請,經批准後可成為湖南省質量協會的個人會員。個人會員入會條件:
1、長期從事質量管理工作,具有較深的質量管理理論基礎和豐富的實踐經驗,取得一定研究成果並在追求卓越管理,提高質量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領導者、專家學者和質量工作者;
2、願為湖南質量事業做出貢獻,並在質量管理學術研究、教育培訓等方面有突出成績的港澳台同胞、海外僑胞。
第九條 會員入會程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閉會期間由秘書處)討論批准;
(三)秘書處辦理入會手續並發放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的權利
本協會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有聽取學術報告、參觀學習、獲取資料和參加全國、 全省質量會議、活動及出國考察等優先權;
(三)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有自願入會、退會的權利。
第十一條 會員的義務
本協會會員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決議;
(二)按規定繳納會費,自願提供對協會的經濟支持;
(三)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
(四)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任務;
(五)向協會反映情況並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告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二年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協會章程或損害本協會合法權益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公告除名。
目錄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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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質量管理13大理念!終身受用!,搜狐,2020-02-24
- ↑ 推動國家質量基礎設施建設的政策建議,搜狐,2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