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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廷弼(1569年-1625年),末傑出將領,字飛百,號芝岡湖廣江夏(今湖北武昌)人。

目錄

生平

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進士,由推官擢御史,巡按遼東。《明史》稱其「有膽知兵,善左右射」,「性剛負氣,好謾罵,不為人下,物情以故不甚附。」熊廷弼守遼東時,指出李成梁罪可至死,並提出保衛遼東的方略——「實內固外」和「以夷攻夷」,修建七百餘里的邊牆以及城池七座、墩台一百餘座,還建糧倉十七所,三年之內屯積糧谷三十萬石。於是遼東局勢有所好轉。

明神宗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三月,薩爾滸大敗,遼東攻守之勢從此易位。朝廷命熊廷弼為大理寺丞兼河南道御史,到遼東慰問。熊廷弼上任逮捕了準備逃跑的知州李尚皓;斬殺逃將劉遇節等,以求穩定軍心。前遼東經略楊鎬被熊廷弼逮解進京下獄,前遼東總兵李如柏(李成梁之子,薩爾滸大敗中唯一沒有被殲滅的一路總兵)被召回北京後自殺。熊廷弼當時屯兵築城,將遼東局勢扭轉。明光宗泰昌元年(1620年)八月,時明神宗方死,明光宗即位。努爾哈赤再率兵攻打瀋陽,熊廷弼親自督陣,擊退後金,於是遼東局勢初步穩定下來。九月,明光宗死,明熹宗即位。此時楊鎬的叔父楊淵怪熊廷弼不肯保奏楊鎬,反把他押解進京,所以聯手與熊廷弼不睦的御史馮三元、大學士顧慥、尚書姚宗文等上疏彈劾熊廷弼,說熊廷弼在邊地假名增稅,勒索小民,聲言築城禦敵,實是誤國欺君。明熹宗詔下熊廷弼於獄。左輔楊漣上疏挽救,才下旨革熊廷弼職。廷弼被罷職,由袁應泰接替指揮。結果幾個月後,天啟元年(1621年)三月,瀋陽、遼陽相繼淪陷,袁應泰畏罪自殺。

明熹宗再度起用熊廷弼,任命其為遼東經略,同時任命王化貞為遼東巡撫,熊廷弼提出了「三方布置策」以守為主的戰略思想,「廣寧用馬步列壘河上,以形勢格之,綴敵全力;天津、登、萊各置舟師,乘虛入南衛,動搖其人心,敵必內顧,而遼陽可復。」。天啟二年(1622年)正月,努爾哈赤親率五萬人馬,分三路向河西進攻。渡過遼河,攻佔西平堡王化貞調出廣甯閭陽的守兵去攻打後金軍隊,三萬大軍全軍覆沒。廣寧守軍孫得功反叛,王化貞棄城而逃,途中路遇熊廷弼時,「化貞哭,廷弼微笑曰:六萬眾一舉蕩平,竟何如?」化貞慚,議守寧遠及前屯。廷弼曰:「嘻,已晚,惟護潰民入關可耳。」廣寧失守,熊廷弼竟未率軍入城進行殊死戰,盡守土之責,只是消極退至山海關,接著王化貞也退入關內。山海關以外的整個遼東完全被努爾哈赤佔領,消息傳至北京,上下大震,「京師戒嚴,士大夫日夜潛發其幣南還,首鼠觀望」。王在晉上疏:「東事一壞於清(河)、撫(順),再壞於開(原)、鐵(嶺),三壞於遼(陽)、沈(陽),四壞於廣寧。初壞為危局,再壞為敗局,三壞為殘局,至於四壞則棄全遼而無局,退縮山海,再無可遲。」

天啟二年(1622年)二月,明政府將王化貞、熊廷弼逮捕聽候審理,後經刑部和大理寺的審判,二人處以死刑。楊漣左光斗等人上書冤之,反被誣以受賂,東林黨人皆入大獄。熊廷弼被殺不只是因為他丟掉遼東,也是由於魏忠賢的陷害。天啟初年東林黨人和魏黨鬥爭激烈。天啟四年(1624年)六月,東林黨人左副都禦史楊漣上疏彈劾魏忠賢二十四條罪狀。魏忠賢大興黨獄,為了迫害東林黨人,就乘機誣陷東林黨人接受熊廷弼賄賂。他的黨徒又編造偽書《遼東傳》陷害熊廷弼,通過殺害熊廷弼,來打擊東林黨。天啟五年八月二十八日五更,刑前,主事張時雍見熊廷弼胸前掛一執袋,問是何物?熊廷弼答道:「此謝恩疏也。」張時雍冷笑道:「公不讀《李斯傳》乎?囚安得上書!」熊廷弼怒道:「此趙高語也。」張時雍一時無言。熊廷弼的長子熊兆珪,不堪受辱而自殺,人們無不為之「憤歎 」。崇禎元年(1628年),魏忠賢伏誅,工部主事徐爾一等上疏為熊廷弼申冤,不果。第二年五月,大學士韓爌再上疏成功,熊廷弼得以歸葬故里。

崇禎元年秋徐爾一上疏

崇禎二年五月韓爌上疏

評價

《明史》:「惜乎廷弼以蓋世之材,褊性取忌,功名顯於遼,亦隳於遼。假使廷弼效死邊城,義不反顧,豈不毅然節烈丈夫哉!廣寧之失,罪由化貞,乃以門戶曲殺廷弼,化貞稽誅者且數年。」

近人閻崇年則認為熊廷弼第一次巡佐遼東有功,第二次有方,第三次則有功、有過。他雖被委以重任,其三方佈陣的構思也曾經被認同,而實際上根本無法實施,即使沒有王化貞扯後腿,廣寧(今遼寧北寧市)之失也是必然的結果。當時廣寧雖然失守,但後金軍尚未到達廣寧,僅有叛將孫得功嘩變,「守御之具甚備,即賊至城下,未必可攻而入也。」以熊廷弼在軍中威信,又有一支可靠的兵馬,應是可鎮壓亂兵。再者,即使廣寧確定已不可守,如王化貞所言,守衛寧前(寧遠、前屯),後金兵力有限,無力深入,整個遼東也未必淪陷。但熊廷弼只是看王化貞鬧笑話,將物資一律燒毀,引導數十萬軍民退守山海關,卻沒有進行最後的廣寧保衛戰,於是金兵不費一兵一卒佔領遼東,成為後來魏黨殺熊廷弼的一大口實[1]

鎮守遼東反被問罪

熊廷弼鎮守遼東,居功至偉,但最終被問罪,大致有兩個原因。

黨爭之害
明末朝政腐敗,黨派林立。以原吏部郎中顧憲成為首,一批下野官吏在無錫東林書院講學,諷議朝政,一部分在職官吏如趙南星等也遙相應合,東林黨因此得名。與此同時,另有一批官吏士紳組成浙、齊、楚、宣、昆各黨派。這些黨派既互有矛盾,又互相利用。其中,以東林黨人勢力最為強大。

起初,只是東林黨與齊、楚、浙三黨之爭,後來則演變為東林黨與閹黨之爭。到明熹宗天啓年間,東林黨人得勢,浙、昆、宣各黨派受到排斥。於是,以魏忠賢為首的閹宦便與浙、齊、楚、宣、昆各黨中的一部分人結成聯盟,被東林黨稱為「閹黨」,形成了直接對抗。照理說,熊廷弼原為楚黨,與東林黨人並不是一路人。但是,當時的東林黨代表人物楊漣等人,曾在遼東軍事等問題上為熊廷弼說過好話,熊廷弼同後來所謂的「東林黨六君子」也有不錯的個人關係。這一切,都為其最終的殺身之罪埋下了禍根。

據《明史》記載:「天啓元年,瀋陽破,應泰死,廷臣復思廷弼。」甚至有人感嘆:「使廷弼在遼,當不至此。」於是,熊廷弼被召出山,重任遼東經略。

然而,閹黨們不放心,「搭班子」的時候,生生替他配了一個叫王化貞的巡撫。熊廷弼雖為遼東經略,卻無實質的兵權,而握有實權的王化貞卻好大喜功,盲目冒進,與熊廷弼的「防守策略」大相徑庭。王化貞自恃朝中有人,根本不把熊廷弼放在眼裡。這一切,直接造成了廣寧兵敗,致使遼東盡失。

兵敗問罪,朝廷震怒,下令處置敗軍之將,《明史》記載:「二月逮化貞,罷廷弼聽勘。」一個是逮,一個是勘。顯然,朝廷對兩人的定罪是有差別的。然而,最後的決議卻是「廷弼、化貞並論死」。

熊廷弼為保命,曾托一個叫汪文言的人向魏忠賢行賄,要四萬兩。但熊廷弼根本拿不出這筆錢,「既而背之」。於是,「魏忠賢大恨,誓速斬廷弼」。此時,正值「東林六君子」案發,楊漣等人被下獄。魏忠賢便指使人誣陷熊廷弼也曾向楊漣行過賄,將熊廷弼行賄之事與「東林黨案」硬扯在一起。「甚其罪」,「黨同伐異,招權納賄」,那就是罪加一等了。魏忠賢的黨徒馮銓,還趁着陪皇帝吃飯的時候,拿出一本民間流傳的《遼東傳》,上面有記載熊廷弼英武善謀的言辭。馮銓挑撥說:「此廷弼所作,希脫罪耳。」於是「帝怒」。[2]

性格
《明史》說:「廷弼身長七尺,有膽知兵,善左右射。自按遼即持守邊議,至是主守御益堅。然性剛負氣,好謾罵,不為人下,物情以故不甚附。」也就是說,熊廷弼的脾氣不太好,遇事特別容易激動,也因此得罪了不少人。此評價,甚為形象。

熹宗初立之時,有人「劾廷弼無謀者八、欺君者三」,也有人說他經略遼東失職。熊廷弼的反應是什麼呢?即使皇帝在場,他總是要抗辯上疏一番,從不忌諱,這就給滿朝大臣留下他根本聽不進任何意見的深刻印象。萬曆皇帝在,可以包容他,但熹宗皇帝不會。

熊廷弼同王化貞的矛盾,雖說責任在王化貞。但熊廷弼也有責任,他反對王化貞的軍事策略,又無法阻止,便上疏告狀,話說得很難聽,且不留餘地。王化貞自然心存不滿。到王化貞兵敗之時,兩人相見,「化貞哭」,熊廷弼卻微笑著說:「六萬眾一舉蕩平,竟何如?」弄得王化貞無地自容。兩人同被朝廷究責之時,熊廷弼依然故我,態度不好;相比之下,王化貞伏罪,痛哭流涕,態度倒是端正。

凡此種種,都說明熊廷弼是不諳為官之道的。恃才自傲,這在任何時候的官場都是危險的,畢竟不是每一個領導者都有胸襟。

天啓五年(1625年)八月,有「蓋世之材」的熊廷弼被處死。據說,熊廷弼臨刑之際,胸前仍掛著一個小布袋,袋中之物乃「辯冤疏」。熊廷弼辯疏了一輩子,或許至死也沒明白,官場的許多是非是辯不明道不白的。熊廷弼身首異處之後,因為朝廷追贓,其長子熊兆自殺。其老家江夏的一個小小知縣,都要來敲竹槓,索要「貂裘珍玩」,甚至將熊家兩名婢女的衣服褪去,笞打四十,「遠近莫不嗟憤」。

直到崇禎二年(1629年),熊廷弼案才得以昭雪。「傳首九邊」的熊廷弼才身首合一,得以歸葬。其墓在今武漢青龍山國家森林公園之中,並有熊公祠存世。而王化貞卻苟活到崇禎五年,才被伏法處死。[2]

參考文獻

  1. 閻崇年,《明亡清興六十年》
  2. 2.0 2.1 明末守疆大將熊廷弼為何死於非命?. 搜狐. 2018-06-21 [2019-01-04]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