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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京(1047年2月14日-1126年8月11日),元长北宋兴化仙游(今属福建)人。北宋时期书法家,先后四次任宰相,掌权共达十七年之久。蔡京是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贪官之一,穷奢无能、贪腐保守,直接导致北宋王朝的衰败。

目录

生平

熙宁三年进士及第,调钱塘尉,舒州推官,累迁起居郎(阶官,从六品上)。早年任地方官,后任中书舍人(阶官,正五品上)[1]

元祐元年,改龙图阁待制(职,从四品),知开封府事(差遣)。司马光尽废王安石新法,大臣皆言不可;唯蔡京于五日内在开封府改募役为差役,受到司马光的称赞[2]

绍圣元年任户部尚书(职事官,从二品),又助章惇重行新法。

宋徽宗时被弹劾夺职,罢为端明殿(职,正三品)、龙图阁两学士,知太原府事,皇太后命帝留京毕史事。逾数月,谏官陈瓘论其交通近侍,瓘坐斥,京亦出知江宁府事,颇怏怏,迁延不之官。御史陈次升、龚夬、陈师锡交论其恶,夺职,提举洞霄宫(祠禄官),闲居杭州。后勾结童贯,重新被起用,擢右正言(职事官,从七品),知定州事。

崇甯元年,徙大名府,并排挤掉韩忠彦,复用为翰林学士承旨(职事官,正三品),后拜尚书左丞(职事官,正二品),二年正月,进尚书右仆射(宰相,正一品),二年正月,进尚书左仆射(宰相,正一品),累转司空(加官,三公,正一品),封嘉国公(爵,国公,从一品),五年,进司空、开府仪同三司(文阶,第一阶,从一品)、安远军节度使(阶官,从二品),改封魏国公,大观元年,复拜左仆射。以南丹纳土,躐拜太尉(加官,三公,正一品),受八宝,拜太师(加官,三师,正一品)。为相期间大兴花石纲,设“西城括田所”,蔡京改革茶法,在荆湖、江、淮、两浙、福建等七路实行复榷制,崇宁元年(1102年)确立了以引榷茶的茶引法

崇宁二年(1103年),铸当十大钱以及“当二”、“当五”夹锡钱[3][4]。接著,徽宗政和三年(1113年)创行盐引法,以官袋装盐,并限定斤重。尽改盐法茶法[5]

创“丰亨豫大”之说,工役繁重,当时民怨沸腾。太学陈东上书,称蔡京、童贯等人为“六贼”,蔡京更为六贼之首。宣和六年(1124年),蔡京被迫致仕,其长子领枢密院蔡攸与童贯奉命前去索要谢表,蔡京说“因为主上深恩未报,我不忍心辞职,这种心情二公是可以理解的”,竟然将自己的儿子蔡攸称为“公”,为人所笑。1126年宋钦宗即位后,蔡京被贬岭南(今广东),罢为崇信、庆远军节度副使(阶官,从八品),途中饿死[6]于潭州(今湖南长沙)城南五里东明寺,遂草殡于观音殿[7]。1168年,蔡京后裔把其骸骨迁回仙游枫亭故里今莆田仙游县枫亭镇溪南村安葬。

蔡京生于庆历丁亥年壬寅月壬辰日辛亥时(庆历七年正月十七日晚上21点到23点间),其生日,天下郡国皆有贡献,号“生辰纲”。蔡京祖某、父准及京,皆以七月二十一卒,三世同忌日。蔡京死后四十二年迁葬,皮肉消化已尽,独心胸上隐起一“”字,高二分许,如镌刻所就。

宋徽宗崇宁三年,蔡京建议宋徽宗设置漏泽园以官地收葬无主及穷乏骸骨。

书法

蔡京工书法,初与弟弟蔡卞蔡襄书法,中进士官授钱塘县尉时因神宗喜爱徐浩书法,当时士大夫纷纷学之,蔡京也与被贬在钱塘的苏轼一同学习徐浩书法,后学沈传师欧阳询,“字势豪健,痛快沉著。迨绍圣间,天下号能书,无出公之右者。”[8],后又学二王(王羲之父子),最终自成一家,为海内所宗。北宋有“、蔡”四大书法家,有少数人认为“蔡”原指蔡京,后世以其“人品奸恶”,遂改为蔡襄[9]

评价

宋史》将蔡京列入《奸臣传》,大加贬斥。但是不少人替他写过翻案文章。蔡京死后,其门人吕川卞老(吕辨)醵钱以葬,曾为蔡京写墓志,有“天宝之末,姚、宋何罪”之句,指后人不会将唐玄宗末年发生的安史之乱责任归咎于唐玄宗初年的贤相姚崇宋璟吕川卞认为金兵入侵亦不能全归罪于蔡京。南宋人叶适说:“宋财赋之入比唐增倍,熙丰以后又增数倍,‘而蔡京变钞法,以后比熙宁又再倍矣。’”[10]明代初年设立盐法,“置局设官,令商人贩鬻”。都是蔡京盐法的延伸。王夫之亦称:“方腊之反,殴之者朱动花石之扰,非新法迫之也。”

在民间对蔡京的印象相当恶劣,曾流传这样的歌谣:“打破筒(童贯) ,泼了菜(蔡京) ,便是人间好世界。”

家族

蔡卞。是王安石女婿,官至枢密使,擢尚书左丞,封为少保。

蔡京有八个儿子,有六个儿子五个孙子均是学士。

子女
  • 长子,蔡攸(1077年—1126年),字居安,曾任宋朝领枢密院事,后与蔡京不睦。靖康元年(1126)赐死。
  • 次子,蔡鯈(音tiáo),早卒。
  • 三子,蔡翛(音xiāo),曾任宋朝礼部尚书、保和殿大学士,靖康元年(1126)赐死。
  • 四子,蔡絛(音tāo),字约之,官至徽猷阁待制,后流放白州
  • 五子,蔡鞗(音tiáo),娶宋徽宗的女儿茂德帝姬赵福金为妻,成为驸马,官宣和殿待制,靖康元年被掳至金国,茂德帝姬改嫁完颜宗望
  • 七子,蔡脩,靖康元年与父在潭州崇教寺暴病而亡。
孙子女
  • 长孙,蔡行,官至保和殿大学士。
  • 蔡衎(音kàn)、蔡术、蔡征、蔡同(音tòng)等皆为学士。

参考文献

  1. 《重刊兴化府志·蔡京传》记载,蔡京“调钱塘尉,舒州推官,累迁起居郎。使辽还,拜中书舍人。时弟卞已为舍人,故事入官以先后为序,卞乞斑京下,兄弟同掌书命,朝廷荣之”。
  2. 弘治《重刊兴化府志·蔡京传》说:司马光执政后,复差役法,为期五曰,“京独如约,悉改畿县差役,无一违者。诣政事堂,白光,光喜曰:‘使人人奉法如君,何不可行之有?’已而,台谏言京挟邪坏法。出知成德军…”
  3. 《宋史·食货志下二·钱币》记:崇宁二年(1103),“五月始令陕西及江、池、饶、建州,以岁所铸小平钱增料改铸当五大铜钱,以‘圣宋通宝’为文。继而并令舒、睦、衡、鄂钱监用陕西式铸折十钱。”
  4. 这些制度随蔡京的起废,时罢时复,因此被称为制度紊乱也不为过。陈均《九朝编年纲目备要》载:崇宁二年五月,宋廷“令江、池、饶、建、舒、睦、衡、鄂八州将每年上供小平钱减万数增例铸当五大铜钱,其背铸“当五”二字。”《宋史·食货志下二·钱币》记:“蔡京复得政,条奏广、惠、康、贺、衡、鹗,舒州昨铸夹锡钱精善,请后铸如故。广西、湖北、淮东如之。且令诸路以铜钱监复改铸夹锡,遂以政和钱式颁焉。”
  5. 宋会要》食货二五之二四称:“崇宁初,罢官,卖盐以利天下……行之二十余年,客人有倍称之息,小民无抑配之害。至于亿万之利。”“异时一日所收不过二万缗则已,诧其太多,今日之纳乃常及四五万贯。”
  6. 南宋著名史家徐梦辛的《三朝北盟会编》巻四十九:“蔡京于德安府被南迁之命,七月甲申到潭州。据随行干当人魏觌状:蔡京鄂州扶疾前来潭州,沿路大暑,愈觉羸困,昏卧不省,粥食不进,乞差医职前来看治。州差医助教谭从义、易缓看医。是日,管押官修武郎监德安府税赵康转申:蔡京于此日为患身故。州差保义郎城东巡检王从礼、迪功郎长沙县权县事董陟前去审实,得在崇教寺因患身故。州司于崇教寺之侧拘葬。”
  7. 王明清《挥尘后录》记载:“初,元长之窜也,道中市食饮之物,皆不肯售,至于辱骂,无所不至,遂穷饿而死”。
  8. 《铁围山丛谈》
  9. 王芝于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跋蔡襄《洮河石砚铭》墨迹中说:“右为蔡君谟所书《洮河石砚铭》,笔力疏纵,自为一体,当时位置为四家。窃尝评之,东坡灏流转神色最壮,涪翁瘦硬通神,襄阳纵横变化,然皆需以放笔为佳。若君谟作,以视拘牵绳尺者,虽亦自纵,而以视三家,则中正不倚矣。”《水浒传》第三十九回说:“吴用已思量心里了。如今天下盛行四家字体,是苏东坡、黄鲁直、米元章、蔡京四家字体。苏、黄、米、蔡,宋朝‘四绝’。”王绂在《书画传习录》卷三中说:“世称宋人书,则举苏、黄、米、蔡,蔡者谓蔡京也,后世恶其为人,乃斥去之,而进端明书焉。端明(蔡襄)在苏、黄前,不应元章(米芾)之后,其为京无疑矣。”
  10. 《水心集》卷4《财总论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