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简称市卫生健康委)为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县级,加挂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18〕106号),市卫生健康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1]。
目录
主要职责
(一)负责起草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和措施,监督实施卫生健康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编制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全市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参与拟订药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配合省卫生健康委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监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市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负责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的组织实施。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拟订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一)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直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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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石家庄机构改革方案公布 ,石家庄机构编制网,2018-12-21
- ↑ 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职责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2020-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