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諸弟·述家庭不可說利害話
《致諸弟·述家庭不可說利害話》選自《曾國藩家書》[1]。《曾國藩家書》是曾國藩的書信集,成書於清19世紀中葉。
《曾國藩家書》章節目錄:《修身篇》、《勸學篇》、《治家篇》、《理財篇》、《交友篇》、《為政篇》、《用人篇》。
“ |
澄侯沅甫季洪老弟左右: 十五日接澄沅冬月念九三十兩函。得悉叔父、人於二十六日患病,有似中風之象,吾家自道光元年,即處順境,歷三十餘年均極平安。自咸豐年來,每遇得意之時,即有失意之事,相隨而至。壬子科,余典試江西,請假歸省,即聞先大夫人之訃。甲寅冬,余克武漢田家鎮;聲名多盛。臘月念五甫奉黃馬褂之賜,是夜即大敗,衣服文卷,蕩然無存。六年之冬七年之春,兄弟三人,督師於外,瑞州合圍之時,氣象甚好,旋即遭先大夫二喪。今年九弟克復吉安,譽望極隆,十月初七,接到知府道銜諭旨,初十即有溫弟三可之變。此四事,皆吉凶同域,憂喜並時、殊不可解。 現在家中尚未妄動,妥慎之至。余之意,則不免皇皇,所寄各處之信,皆言溫弟業經殉節矣。究欠妥慎,幸尚未入奏,將來擬俟湖北奏報後,再行具疏也。家中亦俟報到日,乃有舉動,諸弟老成之見,賢於我矣。 叔父大人之病,不知近狀如何?茲專法六歸送鹿茸一架,即沅弟前次送我者,此物補精血,遠勝他藥,或者有濟。 迪公筱石之屍,業經收覓,而六弟無之,尚有一線生理,若其同盡,則六弟遺骸,必去迪不遠也。 沅弟信言:「家庭不可說利害話,」此言精當之至,足抵萬金。餘生平在家在外行事,尚不十分悻謬惟說些利害話,至今愧悔無極!(咸豐八年十二月六日) |
” |
— [清]曾國藩《曾國藩家書》 |
目錄
譯文
澄侯、沅甫、季洪老弟左右:
十五日接到澄侯、沅甫十二月二十九、三十兩封信,得悉叔父大人於二十六日生病,有中風的跡象。我家從道光元年,就處在順境之中,經歷了三十年,都非常平安。從咸豐年開始,每每碰到得意的事,便有不得意的事,相繼而來。壬子科,我典試江西,請假回家探親,就聽到先大夫人的訃告。甲寅冬季,我克復武漢、田家鎮,名聲到達頂點。十二月二十五日正奉旨賞我黃馬褂,當天晚上就大敗,連衣服、文卷都丟光了。六年冬,七年春,兄弟三人,在外面統率軍隊,瑞州合圍的時侯,氣象很好,馬上又發生先大夫的喪事。今年九弟克復吉安,榮譽和名聲正沸沸揚揚的時侯,十月初七接到知府道銜諭旨,初十便發生溫弟三河地歿的變故。這四件事,都是吉、凶同時發生,憂、喜同時來到,很難以解釋。
現在家裡還沒有妄動,妥當慎重得很。我的意思,免不了要惶惶不安,寄各處的信,都說溫弟已經犧牲了。這麼說,究竟是欠妥當的,幸虧還沒有上奏皇上,以後準備等湖北的奏報之後,再寫奏摺。家裡也等奏報到達那天,才有舉動。諸位弟弟老成的見解,比我高明啦!
叔父大人的病,不知近來怎樣?現專門派法六回,送鹿茸一架,就是沅弟上次送我的。鹿茸補精益血,遠遠勝過其他藥物,或者有點效果。
迪公筱石的屍體,已經找到,但六弟的卻沒有找到,還有一線希望。如果同時犧牲,那麼六弟的屍體,離迪公必然不遠。
沅弟信中說:「家裡不可以說厲害的話。」這句話非常精闢正確,可以抵得一萬金。
我生平在家裡在外面辦事,還不是非常違反常情、謬誤百出的。只是說些厲害話,至今感到十分後悔、十分慚愧!
咸豐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作者簡介
曾國藩(1811年11月26日-1872年3月12日),漢族,初名子城,字伯函,號滌生,宗聖曾子七十世孫。中國近代政治家、戰略家、理學家、文學家,湘軍的創立者和統帥。與胡林翼並稱曾胡,與李鴻章、左宗棠、張之洞並稱「晚清四大名臣」。官至兩江總督、直隸總督、武英殿大學士[2],封一等毅勇侯,諡曰文正。
視頻
致諸弟·述家庭不可說利害話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曾國藩家書》七句經典語錄, 精闢受用, 激勵人心,搜狐,2018-11-22
- ↑ 新知問答|關於清代的大學士制度,這些知識你都知道嗎? ,搜狐,2020-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