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议会
历史
日治时期
日治时期1920年台湾总督府改变地方制度,依相关地方律法台中州成立州协议会,辖下台中市成立市协议会、各街庄成立街庄协议会;全为官派,各地方首长为当然议长,属被谘询职务,任期2年。1935年州(市)协议会改为半官派半民选(有限制性)的州(市)会,11月22日举行第一届市会及街庄协议会员选举,隔年11月举行州议员选举,1939年11月举行第2届选举。
民国时期
1945年12月26日中华民国政府接收日本台湾总督府辖区,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公布《台湾省各级民意机关成立方案》,并且根据国民政府公布的《市参议会组织条例》及《参议员选举条例》,于1946年4月8日成立台中县(市)参议会(任期4年6个月),虽为民意机关,但仍为谘询的性质。
- 1950年4月22日,中华民国政府于台湾实施地方自治;10月16日台中市成立省辖市级的市议会,任期二年(实际为二年三个月)。
- 1955年1月16日,第三届市议会任期二年(实际任期三年一个月,其后两届任期皆为三年)。
- 1964年2月21日,第六届市议会任期改为四年。
- 1967年2月21日,第七届市议会任期改为五年两个月。
- 1973年5月1日,第八届市议会任期再变成五年八个月。
- 1977年10月,设立台中市议会会史馆,首开台湾各县市议会设置会史馆之创举。
- 1978年12月30日,第九届市议会,任期缩为四年二个月,其后各届任期皆为四年。
- 2002年3月1日,第十五届市议会首次产生“平地原住民选区”市议员。
- 1946年4月,台中县参议会在台中县政府(台中州厅)大礼堂成立,但开会都在台中县政府(9月移往今彰化员林国小址)礼堂开会。
- 1951年1月21日,选出首届台中县议员。2月14日,在县政府大礼堂(移往丰原)举行成立大会。
- 2010年11月27日,选出首届直辖市议员共63席。12月25日,首届直辖市议会于丰原区第二办公大楼宣誓成立。
- 2012年12月24日,迁入位于台中市七期重划区的议政大楼(约27亿新台币)。
- 2013年7月13日,因苏力台风导致整栋大楼内部空间大量渗水,六楼副议长接待室的天花板更是不堪积水重量而崩落;市府建设局勘验后说明是顶楼空中花园排水系统出问题惹的祸。7月之后,台中市交通事件裁决处、台中市原民会陆续迁入闲置中的原台中市议会第二办公大楼,成为合署办公大楼;未来台中市都发局亦计画也迁入此处。
会址搬迁
- 台中县议会
- 1946年4月14日,成立于台中县农会食粮部(今台中市自由路1段4号)办公。
- 1946年5月7日,迁往丰荣水利组合旧址(今台中市民生路)办公。
- 1946年6月12日,迁往台中县大屯区署(原大屯郡役所)办公。
- 1954年8月24日,才由台中市 (省辖市),迁回当时的中县丰原镇中山堂(原震灾教化会馆)办公以及开会。
- 1960年10月11日,新建大厦于丰原中正路。
- 1990年代,再迁入丰原圆环南路70号(台中县市合并后,台中县议会大楼更名为“台中市议会第二办公大楼”,直辖市议会成立之初于此处开会)
- 台中市(省辖市)议会
- 第一代:台中市市府路与民族路口(今三信商业银行总部)
- 第二代:台中市自由路与民族路口
- 第三代:1940年10月16日,议会成立之初借用台中州厅办公。
- 第四代:1957年10月,于台中市役所旁兴建新会址-台中市议会中正堂(今台湾银行中台中分行)办公。
- 第五代:1960年代末,暂于民权路上(三民路与中华路之间路段)的大楼办公。
- 第六代:1972年10月30日再度搬迁至民权路、三民路口(现为台中市政府交通局局本部,日治时期此地为“台中知事官邸”,并曾供“台中俱乐部”使用)办公。
- 台中市(直辖市)议会
编制
行政单位
台中市议会设置秘书长、副秘书长各一员,下设6室3组。
- 秘书室
- 行政室
- 法规研究室
- 资讯室
- 人事室
- 会计室
- 议事组
- 总务组
- 公共关系组
议会编制
- 常设委员会
分为民政、财政经济、教育文化、交通地政、警政环卫、工务建设及法规七个委员会。各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员,副召集人两员。
- 民政委员会:审查当期会务及市政府秘书处、民政局、社会局、劳工局、原住民事务委员会、客家事务委员会、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法制局、政风处、人事处、各区公所等,与其所属单位相关事项议题。
- 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市政府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经济发展局、农业局、主计处等,与其所属单位相关事项议题。
- 教育文化委员会:审查市政府教育局、文化局、观光旅游局、新闻处等,与其所属单位相关事项议题。
- 交通地政委员会:审查市政府交通局、地政局等,与其所属单位相关事项议题。
- 警政环卫委员会:审查警察局、消防局、卫生局、环境保护局等,与其所属单位相关事项议题。
- 都发建设水利委员会:审查都市发展局、建设局、水利局等,与其所属单位相关事项议题。
- 法规委员会:审查市法规等有关事项。
- 其他
- 程序委员会:该会召集人由议长担任。
- 纪律委员会:该会召集人由副议长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