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宗教事務局
職責調整
主要職責
(一)研究宗教理論和宗教現狀,負責省內外宗教動態和信息的匯總、分析,提出處理宗教領域問題的政策建議。
(二)擬訂貫徹宗教事務工作法律法規的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起草規章草案和政策措施並負責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的督促檢查及宣傳教育工作。
(三)依法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的合法權益,促進宗教關係和諧。
(四)處理宗教事務的重大事件,防範利用宗教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並指導市(州、地)縣政府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履行管理職能。
(五)指導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支持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幫助宗教團體辦好宗教院校,推動宗教團體在宗教界開展愛國主義、愛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負責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解決或協調的相關事務和行政許可監管工作。
(六)負責宗教工作隊伍和有關人員的培訓工作。
(七)負責宗教方面的外事歸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有關部門和宗教界對外以及對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動,參與涉及宗教的對外宣傳工作。
(八)承擔宗教事務行政執法監管工作。
視頻
貴州省宗教事務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貴州省民宗委加強宗教「兩員」隊伍建設提高執法水平 ,搜狐,2015-02-04
- ↑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州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中顧法律網,2014-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