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公安局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指導、監督、部署、檢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防範處置邪教、非法宗教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
(三)組織、指導案件的偵查工作,協調處置重大案件(事件)、治安事故和騷亂。
(四)指導、監督、管理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1]、槍支彈藥、危險爆炸物品、特種行業和公共場所等工作。
(五)依法管理國籍工作;組織指導出境、入境和外國人在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和直接負責涉外案件的查處。
(六)指導、監督、管理全市消防工作。
(七)指導、監督、管理全市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工作;指導、參與重大交通事故的查處。管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八)指導、監督、管理全市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九)指導、監督、管理全市公安機關對網絡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和監督、考察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強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的管理工作;管理市監管中心。
(十一)指導、監督、管理全市公安機關收容教養審批工作,承擔市人民政府勞動教養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二)組織實施對來郴黨的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重要會議的安全警衛工作。
(十三)組織、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開展禁毒、緝毒工作;承擔市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組織實施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網絡安全[2]技術和行動技術、指揮系統等建設。
(十五)指導、管理全市公安機關裝備、被裝配備的計劃、申報、分配、管理工作;負責申報公安業務經費和專項撥款的分配計劃並監督、管理使用情況。
(十六)統一領導公安消防部隊建設;對武警郴州支隊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實施領導和指揮。
(十七)指導和負責全市公安機關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導和管理公安機關人員培訓、教育、獎懲、優撫及公安宣傳工作;負責全市公安民警的警銜和警察證件管理;按規定權限審核公安機構和管理幹部。
(十八)制定全市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按規定權限實施對幹部的監督;指導、督促、檢查全市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查處或督辦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
(十九)組織、指導、協調對恐怖活動的防範、偵查工作。
(二十)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榮譽
2021年3月,郴州市公安局警務督察支隊綜合管理大隊榮獲「 全國巾幗文明崗」稱號 。
參考文獻
- ↑ @所有人:身份證最新辦理全流程速收藏!,搜狐,2022-10-31
- ↑ 什麼是網絡安全?網絡安全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搜狐,2022-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