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會計劃
都會計劃 |
---|
|
《都會計劃》(Metroplan)是香港行政局在1991年通過的長遠策略性計劃,內容橫跨到2011年,範圍包括都會區(香港島、九龍包括新九龍、荃灣區和葵青區)及維多利亞港的規劃及發展大綱[1]。
此為一份非法定的次區域性計劃書,其同時主要研究減低九龍區的建築密度。在1993年亦完成《九龍建築物密度研究》,提供了依據讓當局藉法定的分區計劃大綱圖,為九龍多個地區施加發展密度限制。
目錄
沿革
1987年10月7日,香港總督衛奕信在發表的施政報告中大力推動都會計劃,其解釋是政府由1970年代開始,超過一半的非經常性開支用於發展新市鎮;相比之下,投放於早期開發之都市範圍的資源明顯比下去[2]。
1988年,香港規劃環境地政科出版《都會計劃:初步提供的選擇》。
1991年,港督連同行政局通過都會計劃的發展策略,同年規劃環境地政科出版《都會計劃:選定的策略概覽》[3]。
階段性檢討
1996年,規劃署展開都會計劃檢討第一階段的研究,以探討自1991年都會計劃完成以來,都會區社會情況的轉變,並鑑定都會區的主要問題。第一階段的研究已於1998年完成。
計劃在主權移交後1999年至2001年間進行全面檢討並完成第二階段的研究,制訂直至2016年及以後的最新發展策略,亦進行《九龍建築物密度研究檢討》以檢討九龍的密度管制[4]。
主要目標
都會計劃
- 提供機會使這個城市盡顯潛力,擔當以下角色:
- 國際/區域的港口/機場
- 國際/區域的商業/金融/資訊/旅遊中心
- 高增值及高科枝工業中心
- 盡量開拓機會,以滿足房屋方面的需求
- 盡量方便居民和訪客往返就業和提供社區/康樂設施的地點
- 提供一個安全、高效率、財務上可行且能善用能源的多樣化交通運輸綜合系統
- 合理地調整土地用途模式,創建一個更適意的都市環境
- 保存和改善市區景貌和主要景物,包括海港景觀和重要的文物景點
- 制訂切實可行並能使政府達至收支平衡的策略/計劃
都會計劃檢討
第一階段
檢討都會計劃最初階段的研究,對一系列目標中之部份細項作出調整或刪除
第二階段
- 提高都會區作為國際金融和商業中心的地位
- 充分利用維多利亞港在文化遺產、休閒、康樂和經濟各方面的突出潛力
- 鑑定需要更新或重建的地區,以便進行市區重建
- 保護具有特色的主要景觀,以及改善市區布局,以締造優質的市景
- 盡量利用新的建屋機會,以滿足各種房屋需求
- 令就業機會分布更平均,以減低對過海交通設施的需求
- 創造優質市區環境
- 確保未來的發展不會超出交通和其他基礎設施的容量
已實施或實施中的計劃
未能實施、擱置或改變的計劃
學術研究
計劃公佈後的10多年後,學者認為計劃中提及的「減低市區密度」目標最終沒有達到,並歸納原因作以下幾點[6]:
參考文獻
- ↑ 王, 賡武. 香港史新編(增訂版)(上冊). 香港: 三聯書店. 2016: 265. ISBN 9789620438851.
- ↑ Ho, Pui-yin. Making Hong Kong: A History of Its Urban Development. Cheltenham: Edward Elgar Publishing Limited. 2018: 496. ISBN 9781788117951 (英語).
- ↑ 何, 佩然.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香港: 中華書局. 2018: 496. ISBN 9789888420025.
- ↑ 規劃署次區域規劃組. 《都會計劃檢討第二階段研究及相關的九龍建築物密度研究檢討》研究大綱、工作計劃,以及公布進行公眾諮詢. 規劃署. 1999 [2019-08-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0-21).
- ↑ 阿群帶路. 橫跨1997的都會計劃. 謎米博客. 2015-01-09 [2019-08-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8-25).
- ↑ Lawrence W.C. Lai. Mark Baker. The final colonial regional plan that lingers on: Hong Kong's Metroplan. Habitat International. 2014, (41): 216-228. doi:10.1016/j.habitatint.2013.0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