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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秀山縣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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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秀山縣地方稅務局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地方稅務局組建於1994年9月,全局現有正式幹部94 名,退休幹部15名。其中黨員78名,大專以上文化程度90名。全局內設辦公室、人事科、監察室、收入核算科、稅政科、征管科、法規科和稅源管理科等8個科室,外設中和、龍池、石耶、龍鳳、溶溪、重點稅源管理5個稅務所、1個辦稅服務廳和1個稽查局。

目錄

機構簡介

自成立以來,在市地稅局和縣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堅持用科學發展觀統領稅收工作全局,按照「科技興稅、管理治稅、人才立稅」的工作思路,穩步推進稅收改革,切實加強稅費征管,努力改善治稅環境,大力提高隊伍素質,圓滿完成了各項稅收任務,為當地經濟社會的發展作出了積極的貢獻。全縣地稅系統共組織稅費收入55739.2萬元,其中稅收收入40803萬元,年均增長率達到20.64%。2008年實現稅收收入16132萬元,是1996年稅收收入的13.58倍。在大力組織收入的同時,各項稅收工作快速發展。依法治稅整體合力進一步增強,稅收法制環境明顯改善,稅收管理基礎不斷夯實,征管質量和效率顯著提高,信息化建設發展加快,現代技術對管理的支撐作用明顯增強,納稅服務不斷優化,部門職能逐步轉變,隊伍綜合素質明顯提高,外部形象得到提升。局機關從1998年榮獲市級文明單位、市級衛生先進單位稱號以來,並通過歷年複查保持至今。2003年又榮獲「重慶市第四屆職工職業道德建設先進單位」榮譽稱號,檔案管理升市一標,7個基層徵收單位中有5個徵收單位被縣政府命名為「最佳文明單位」; 2003年度全局實現了文明創建工作滿堂紅,成為全縣2家「文明行業」之一;局工會2003年被縣總工會評為縣級「模範職工之家」,2006年被重慶市總工會評為「市級模範職工之家」。

機構職責

辦公室

擬定本單位中長期工作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和有關工作制度;組織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信訪、保密、保衛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承擔面向社會的稅務宣傳、政務信息、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管理本單位後勤、行政工作。

人事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及稅務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擬定具體實施方案;承擔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工作;承擔工資、人事檔案、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工作;監督檢查本單位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1]管理制度、工作規劃、年度計劃,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承擔本單位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協助完成上級機關開展的巡視工作。負責本單位黨的建設及群團工作;承擔本單位思想政治、精神文明[2]建設和稅務文化建設工作。

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劃,分配下達年度稅收計劃;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組織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組織實施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制度;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應用工作;擬定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管理等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部門預算、決算的編報、執行工作;負責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預測工作;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評估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承擔本單位資產的購置、占有、使用、處置、清理和着裝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代征、代扣、代收稅款手續費支付管理工作。

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監察對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情況;監督檢查本單位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協助黨組組織協調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監察對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監察對象違法違紀案件;開展執法監察、行政效能監察和糾風工作。

稅政管理科

組織實施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投資方向調節稅、煙葉稅、契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的徵收管理工作,擬定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費具體業務問題 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相關稅種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工作;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受理和審核相關稅種的減免和延期繳納工作;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組織實施非居民企業稅收管理工作;負責執行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議、協定(安排);負責稅收情報交換、反避稅工作;處理國家(地區)間有關稅務事項,參與國際稅收的調研和學術交流;組織實施文化事業建設費、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離休幹部醫療費的徵收管理工作,擬定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承擔市政府確定的有關規費的代征工作。

征管科

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指導、檢查和處理本單位各級部門執行稅收征管法律、法規、規章中的有關事項;組織落實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應用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委託代征、代扣代繳、協稅護稅、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應用等工作;劃分和裁定地方稅收征管範圍;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承擔註冊稅務師行業管理工作;承擔本單位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組織實施本單位信息技術體系建設和監督、驗收;組織、協調和指導本單位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文件;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稅收爭議的調節;組織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收宣傳。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承擔本單位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技術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本單位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法規科

擬定本單位依法行政、依法治稅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的落實工作;牽頭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和重大涉稅事項集體審批工作;承擔相關稅收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和備查備案工作,並定期進行清理、評估和反饋;承辦稅務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及追償、行政處罰工作;組織開展綜合性稅收政策調研;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實施本單位財務、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科所長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組織實施稅收執法責任制、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督察落實稅收執法檢查結論和各類審計結論;協助完成上級機關開展的各類監督和審計工作。

稅源管理科

負責稅源信息的採集、整理、監控、管理工作;負責指導並開展綜合性納稅評估工作;對稅收征管及稽查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稅源的調查研究和分析工作。

獲得榮譽

2015年2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四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