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大學外籍生命案
長榮大學外籍生命案(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學生命案、馬籍女大生遇害事件)發生於臺灣臺南市歸仁區長榮大學周遭,一名就讀該校學士課程三年級的女學生,於2020年10月28日晚間,由大學校園返回校外宿舍時被加害人梁姓嫌犯強擄,並加以性侵殺害,而後遭棄屍在高雄市阿蓮區的山區。遺體被尋獲時,全身僅著內褲,頸部仍被繩索緊勒。此案引起台灣及馬來西亞的關注。
兇嫌
梁姓嫌犯(時年28歲)高雄市阿蓮區人,無業,過去曾當過貨車司機,與父母同住。有竊盜前科,曾在2013年闖入民宅被捕,又犯下五起女用內衣褲竊盜案。另又在2020年9月底意圖擄人,卻遭掙脫失敗。
目錄
經過
女學生於2020年10月28日晚間8點由長榮大學校園獨自回到校外租屋處,經過臺灣鐵路管理局沙崙支線高架橋長大路附近,沿高架橋下便道往北行走後失去蹤影。
當地警方在校門口附近的台鐵便道下發現女學生的鞋子,相信遭人強押帶走。警方接著調閱車牌辨識系統及相關跡證,發現男子梁姓嫌犯行跡可疑,立即請示檢察官聲請拘票,前往高雄阿蓮逮捕,並在車上發現血跡,起獲裝滿女性內衣褲的袋子。
梁嫌被捕時一度否認犯行,一度辯稱「她被我嚇跑了」,之後又改口女學生上車沒多久就跳車逃逸,最後才坦承表示女學生已遭勒斃,並棄置高雄的大崗山附近。
該嫌犯帶領警方至棄屍現場,棄屍現場距離梁嫌家約十分鐘路程,靠近大崗山蓮峰寺,警方發現女學生遺體位在3公尺深的邊坡下,遺體赤裸正躺,全身僅穿一件內褲,頸部仍被繩索緊勒,口鼻因此遭壓迫出血。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認定梁嫌涉犯強制性交故意殺人、強盜而故意殺害人等罪嫌,有逃亡及反覆實施犯罪之虞,將他聲押禁見,法官裁准羈押但不禁見。
各方反應
長榮大學
被害人遭擄走殺害後,調查發現原來長榮大學有位女學生於上月底(2020年9月30日)在同一地點發生類似遭擄走未遂事件(梁嫌在警訊中坦承「九月底曾在附近要抓人,但徒手拉人拉不走,沒成功」),10月1日,女生將事件通知學校,該校校安中心獲知後未依規定進行校安通報,沒有上報教育部(按規定72小時內要通報教育部,但教育部清查半個月的紀錄,不見任何校方通報),亦未有向其他學生發出相關訊息使學生提高警覺、注意安全,中華民國教育部部長潘文忠表示會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有民眾認為若當初多點留意,就不會是如今這般遺憾下場。
此外,有學生向長榮校方反應校內外路照明不足的問題,總務處回應指校外路燈屬於區公所管轄,學校無管理權,沒有主動介入和積極聯絡區公所要求改善。事後長榮大學表示有向歸仁區公所反映;不過歸仁區公所表示,沒有接獲校方通報要求維修路燈。
長榮大學有學生批評學校對維護學生安全「無作為」,校長李泳龍一直未出面作出回應,「連行政院院長都道歉了,校長至今仍拒絕道歉」。校方表示校長目前正忙於聯繫家屬來台事宜,其他問題稍後自會處理,目前校方各項因應事項,委由秘書長管美燕負責。長榮大學秘書長管美燕指出,校安問題校方已召開緊急會議,但命案發生在校外。
長榮大學校牧室發表給教職員的信函,表達哀悼,主張信仰能幫助師生們勝過邪惡。秘書長管美燕並振示做好畢業證書等待家屬領取。學校官網也改為灰色調。
長榮大學學務長杜嘉玲與校安中心主任簡德賢教官2人請辭以示負責,後獲校方准辭。
背景
被害人
死者24歲女性,於馬來西亞砂拉越詩巫衛理畢理學院(Methodist Pilley Institute)商業管理文憑課程畢業,之後進入台灣長榮大學進修國際商業課程,兩校為姊妹校。2019年8月13日,女學生回到大馬的母校衛理畢理學院開分享會,分享在留學長榮大學的經驗,指台灣治安良好,鼓勵學弟學妹升學至長榮大學。
兇嫌父母
嫌犯父母表示,盼能當面向被害女學生的父母道歉。據中時新聞網報道,女學生父母預計11月1日晚上將搭機抵台,而嫌犯父母也透過當地里長表示,兒子犯下大錯,希望真誠當面向被害人父母致歉,盼對方能夠接受。
其他各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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