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衛生局
長沙市衛生局,根據《中共長沙市委長沙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長沙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長發〔2010〕13號)和《中共長沙市委長沙市人民政府關於長沙市人民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長發組〔2010〕8號),設立長沙市衛生局(以下簡稱市衛生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目錄
主要職能
(一)貫徹黨和國家的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積極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擬訂全市衛生工作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國家衛生技術規範和食品安全標準,制定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戰略目標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衛生、食品安全、藥品、醫療器械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二)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全市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採購工作。
(三)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承擔食品衛生許可、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
(四)研究擬訂區域衛生規劃,統籌規劃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
(五)組織制定實施農村、社區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農村、社區衛生服務體系的建設和管理。
(六)擬訂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草案,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七)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實施傳染病、地方病、精神病和血吸蟲病等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組織落實國家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
(八)負責衛生應急工作,擬訂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組織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
(九)貫徹中西醫並重方針,擬訂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政策和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促進中醫藥事業的發展。
(十)負責和規範衛生行政執法與衛生監督管理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全市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公共場所[1]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的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醫療機構(含中醫院等)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制定和執行全市醫療機構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範,制定實施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和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體系[2]。
(十二)組織制定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國家、省、市重點醫藥衛生科研攻關項目,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應用工作,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十三)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實施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編制標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認定標準。
(十四)協同有關部門對重大災害、恐怖或中毒事件、核輻射事故及其他突發性事件組織實施醫療緊急救援和救治;負責全市重大經濟社會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五)組織指導全市衛生方面的國際交流合作與衛生援外工作,參與國際組織倡導的重大衛生活動。
(十六)負責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市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按照規定負責有關幹部的醫療管理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長沙市衛生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長沙市衛生局:影劇院等文娛場所禁止吸煙,搜狐,2008-04-03
- ↑ 長沙市衛生局:醫療投訴的反饋率要達到100%,搜狐,2008-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