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暴潮
風暴潮或稱暴潮(英語:storm surge)是由熱帶氣旋、溫帶氣旋、冷鋒的強風作用和氣壓驟變等強烈的天氣系統引起的海面異常上升現象,又稱「風暴增水」、「風暴海嘯」、「氣象海嘯」或「風潮」。風暴潮會使受到影響的海區的潮位大大地超過正常。如果風暴潮恰好與影響海區漲潮相重疊,就會使水位暴漲,海水湧進內陸,造成巨大破壞。如1953年2月發生在荷蘭沿岸的強大風暴潮,使水位高出正常潮位3米多。洪水沖毀了防護堤,淹沒土地80萬英畝,導致2000餘人死亡。英國最嚴重的風暴潮發生在1953年,英格蘭東海岸大部分地區遭受襲擊,304人死亡。1970年11月12-13日發生在孟加拉灣沿岸地區的一次風暴潮,曾導致30餘萬人死亡和100多萬人無家可歸。1962年,颱風溫黛在香港吐露港引發嚴重風暴潮。2013年,颱風海燕侵襲菲律賓禮智省獨魯萬市,導致1萬人以上死亡[1]。
目錄
形成
風暴潮根據風暴的性質,通常分為由溫帶氣旋引起的溫帶風暴潮和由颱風引起的颱風風暴潮兩大類。
溫帶風暴潮,多發生於春秋季節,夏季也時有發生。其特點是:增水過程比較平緩,增水高度低於颱風風暴潮。主要發生在中緯度沿海地區,以歐洲北海北海沿岸、美國東海岸以及我國北方海區沿岸為多。
颱風風暴潮,多見於夏秋季節。其特點是:來勢猛、速度快、強度大、破壞力強。凡是有颱風影響的海洋國家、沿海地區均有颱風風暴潮發生[2]。
主要特徵
風暴潮指由強烈大氣擾動,如熱帶氣旋(颱風、颶風)、溫帶氣旋(寒潮)等引起的海面異常升降現象。沿海驗潮站或河口水位站所記錄的海面升降,通常為天文潮、風暴潮、(地震)海嘯及其他長波振動引起海面變化的綜合特徵。一般驗潮裝置已經濾掉了數秒級的短周期海浪引起的海面波動。如果風暴潮恰好與天文高潮相疊(尤其是與天文大潮期間的高潮相疊),加之風暴潮往往夾狂風惡浪而至,溯江河洪水而上,則常常使其影響所及的濱海區域潮水暴漲,甚者海潮沖毀海堤海塘,吞噬碼頭、工廠、城鎮和村莊,使物資不得轉移,人畜不得逃生,從而釀成巨大災難。
有人稱風暴潮為「風暴海嘯」或「氣象海嘯」,在我國歷史文獻中又多稱為「海溢」、「海侵」、「海嘯」及「大海潮」等,把風暴潮災害稱為「潮災」。風暴潮的空間範圍一般由幾十公里至上千公里,時間尺度或周期約為1-100小時,介於地震海嘯和低頻天文潮波之間。但有時風暴潮影響區域隨大氣擾動因子的移動而移動,因而有時一次風暴潮過程可影響一兩千公里的海岸區域,影響時間多達數天之久。
風暴潮的周期為1-102小時,介於地震海嘯和低頻天文海嘯之間。風暴潮的高度與颱風或低氣壓中心氣壓低於外圍的氣壓差成正比例,中心氣壓每降低1hPa,海面約上升1cm。較大的風暴潮,特別是風暴潮和天文潮高潮疊加時,會引起沿海水位暴漲,海水倒灌,狂濤惡浪,泛濫成災。
視頻
風暴潮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菲律賓:颱風海燕可能導致上萬人死亡,人民報網,2013-11-10
- ↑ 風暴潮災害,中國科學院科普雲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