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仙祠 (廣州)
廣州黃大仙祠,位於廣州市荔灣區芳村古祠路,始建於公元1899年,為香港黃大仙祠的原祠所在,為供奉黃大仙的道教宮觀。該祠分為主殿、側殿以及後面的庵堂等建築。
目錄
歷史
1897年間,梁仁庵聯同友好在廣東番禺扶乩遣興,偶然得到黃初平(黃大仙)降乩教導「普世勸善」,自此就成為黃大仙的信仰者,奉黃大仙為仙師,入道成為道侶,獲賜道號「傳道」。根據史料,1898年農曆八月廿三日,即黃大仙的寶誕,菩山道侶就開乩請求擇地建觀,普救百姓,在黃大仙「同意及指引」下,廣東第一間供奉黃大仙的祠觀,在翌年農曆的五、六月間,在廣東番禺(廣州)花埭(花地,位於芳村)大凼尾落成。當時據說,只有梁仁庵道長能得到仙佛的感應,使箕筆移動和辨認沙上的箕字,所以成為普濟壇的主持。清末民初時期,黃大仙祠成為廣州著名宗教勝地,吸引廣州及珠江三角洲等善信到來參拜。
梁仁庵後得黃大仙乩示,指廣州必有動亂,於是在1901年返回故鄉廣東省南海縣西樵山稔岡村,再成立「普慶」壇,並出錢出力,該祠約在1903年竣工。
1911年辛亥革命成功推翻清政府,在破舊立新、徹底破除封建迷信的浪潮下,廣州市內許多廟宇寺觀都遭受破壞,普濟壇黃大仙祠亦被命令取締。1912年春,廣東省警察廳長陳景華創辦廣東公立女子教育院,由梁冰弦女士擔任院長,院址在花地善慶學堂,創院章程第一條顯示該院為具慈善性質的女子收養院:「本院由各界合力組成,專收養被拐被虐逃婢。施以教育工藝,兼略仿各地保良局、濟良所等辦法收養無依女子」。教育院宗旨是解決這些女子的獨立生活問題,故除學習文化,著重是學習裁縫、刺繡、織藤及竹器製作等工藝,以培養一技之長。陳景華命令廣州各區警察局,凡要求進入女子教育院的妓女、婢女都要幫其進入。孫中山非常讚賞陳景華這一義舉,特別親自題詞,以資鼓勵。題詞右中是「民國元年」中間三個大字「幼吾幼」,左書「廣東公立女子教育院義舉也,書此為人道主義倡。」後書「孫文」並蓋印章。翌年春,學生數量增多,教育院規模擴大,遂租賃黃大仙祠作為幼稚園和工藝。而陳景華亦於1911年被沒收的南強公學原址上創辦了孤兒教育院,並於翌年將西關孤兒教育院遷至花地善慶學堂,及後再遷至黃大仙祠。1916年中秋節陳景華遇害,女子教育院因再無經費,潘達微將其接管,並改名廣東省公立孤兒教育院。當時技藝較好的女子介紹工作,剩下的留在孤兒院工作。孤兒院經費後來得到社會各界善長仁翁熱心捐贈,院務發展順利。1921年於年劃歸廣州市教育局管理,後又改為廣州市公立孤兒教育院。
由於中國政局動盪,社會穩定受到威脅,梁仁庵返回南海故鄉,但得黃大仙降乩指示「此地不宜久留,必須向南遷移」 。1915年,梁仁庵道長父子兩人,攜帶黃大仙畫像至香港繼續弘道,並在1921年於九龍竹園村創立普宜壇(嗇色園)。黃大仙信仰自此在香港有蓬勃的發展,甚至傳播至東南亞及美加等一帶。
然而,破除迷信的風氣並未在農村造成影響,但南海西樵稔岡的治安大不如前,匪徒猖獗,前往南海赤松黃大仙祠普慶壇參神的善信,往往成為被打劫勒索的對象。賊匪甚至騷擾和勒索普慶壇,使其大受影響。而到了日本侵華時期,前往參拜善信就更稀少。1949年以前,該壇仍然與香港的分壇(嗇色園普宜壇)保持聯繫,遇有慶典,普慶壇的道侶也會前往香港參與。1958年,反迷信運動蔓延到農村,普慶壇被查封,大部分建築物被拆毀。
1930年,另一間供奉黃大仙的廟宇普化壇,又建於廣州花埭,與被破壞的原址普濟壇,相距約半公里。由當年出掌軍政大權的陳濟棠和他的姨太太莫秀英主力興建。據說,陳氏本人深信神佛,而他的姨太太是黃大仙信奉者。該壇香火十分旺盛,與南海稔岡的普慶壇頗有來往,普慶壇的梁鈞轉(勤覺)道長也是該壇的弟子。1949年中共建政後,因該廟宇與陳濟棠關係密切而被破壞。1958年,整座廟宇更被徹底清拆,遺跡蕩然無存。
抗日戰爭爆發後廣州淪陷,孤兒院停辦,日軍在鄰近的鎮東街同安坊設憲兵司令部。黃大仙祠成為一座空祠,不少青磚木料被人拆去變賣,成為廢墟。1947年復辦孤兒園至1949年政權易手。1958年,政府大搞反迷信運動,寺廟被封閉,建築物被拆。1967年文化大革命期間,紅衛兵再將剩餘構築物全部摧毀,普濟壇變成耕地,相傳當時尚存一塊石碑,上書「赤松黃大仙祠」。文革後,廣州包裝製品廠在原址上建立,利用孤兒院原禮堂做倉庫。直至1980年代中期,廠區內仍存有一些石刻對聯、浮雕石柱、石門楣及齋堂等遺物,斷碑殘篆,依稀可辨。
1995年,廣州市人民政府邀請香港加拿大置地有限公司與芳村新荔枝灣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合作,組成廣州嘉游旅遊景區開發有限公司,負責黃大仙祠的復建項目。經過2年的前期策劃和設計,於1997年11月9日正式動工,1999年2月6日完成第一期工程並開放予公眾參觀。二期工程亦於2004年12月完成。
目前黃大仙祠正門進去後可見中央正前供奉黃大仙的主殿。除此以外,還有供奉關公、觀音等神祇的各殿。正殿後為各種靈位,再往後則為洗手間、池塘以及火化爐、附屬商店等設施。遺蹟僅存原建築門頭石刻1方、方石柱對聯1根、圓石柱1根、殘柱4根。
2015年8月,清代建造的殘存遺蹟被列為廣州市第八批文物保護單位。
祠
祠,又稱祠堂,是一種源自中國,並廣為東亞文化圈傳統民間信仰採用的半宗教設施,其主要用於供奉、祭祀神祇、祖先或者先賢、烈士,採用廟堂式建築形式。
祠往往是社會公眾為共同祭祀和供奉廣受尊崇的人物而修建。如明代,滕縣百姓為紀念在當地為官清廉而即將去京城赴任的趙邦清,為他修建了生祠,「黃童白叟,羅而拜之」。
其中忠烈祠是為歷代褒揚忠義精神,建祠追祀為國殉難忠臣烈士之處,祠名「忠烈」。台灣的忠烈祠為中華民國政府於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所建。依中華民國內政部所頒布《忠烈祠祀辦法》,於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在地設置忠烈祠,中央政府所在地則設首都忠烈祠,由總統主祭。此外又有供奉義民的義民祠。
其他例子有醫聖祠、南陽武侯祠、五公祠:位于海南瓊山國興街道。「五公」是指唐宋兩代被朝廷貶低來海南的五位歷史名臣,即唐朝宰相李德裕、宋朝宰相李綱、趙鼎及宋代大學士李光、胡銓。他們萬里投荒,不易其志,為海南島的文化教育、經濟的發展做出了不朽的貢獻。海南人民歷代建祠祭祀他們。清光緒十五年(1889年),雷瓊道道台珠采修建海南第一樓紀念「五公」,故名五公祠。
- 衢州徐偃王廟:韓愈在《衢州徐偃王廟碑》載:「開元初,徐姓二人相屬為刺史,帥其部之同姓,改作廟屋,載事於碑。後九十年,當元和九年,而徐氏放復為刺史……乃命因故為新,眾工齊事,惟月若日,工告訖功,大祠於廟,宗鄉咸序應。是歲,州無怪風劇雨,民不矢厲,谷果完實
由於祠、廟性質相近,而一些設立時為紀念先賢的祠,後世也會被信眾視作祈福避凶之用,所祭祀的對象也被視為神祇,故有時會混用。一些供奉儒教、道教、佛教或民間信仰中的神佛、聖人的場所也以祠為名,如黃大仙祠。
朝鮮半島的祠自三國時代由中國傳入,在高麗王朝逐漸普及開來,在朝鮮王朝達到繁盛,但現今已較少見。
- 忠烈祠
忠烈祠是奉祀為中華民國殉職,並有其重大忠貞事蹟且足資矜式的國軍官兵、警察及人民的祠廟。
臺灣各地的忠烈祠均起自1945年中華民國接收臺灣後,目前共約廿餘座,由各縣市民政局管理居多,各縣市大都有一處;大部分是利用日治時期原有神社,就地改建成中式宮殿式建築,僅少部分建物外觀仍保有神社舊貌。
中華民國政府對於有功於國家的烈士褒揚與紀念行動,最早可追溯至1912年,當時設有專責機構,而黃花崗紀念墓園,但至1933年9月13日首次有紀念烈士的直接關係法令。到了1936年,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訂定出「各縣設立忠烈祠辦法」,「忠烈祠」一詞才被廣泛地使用。設立用意是政府經由建造坊塔,表彰、褒揚與紀念抗戰烈士的忠烈行動,藉以塑造國民典範、並建立國民共通歷史記憶[1]。
國民政府接管台灣後,縣級以上的神社因建築宏偉,大多直接改建為忠烈祠,作為祭祀國民革命的先賢先烈的場所。隨後,各地政府為了配合法令消除日本殖民統治的歷史痕跡,紛紛拆原神社舊有建築,將其改建為中國宮殿式建築。
在臺灣的忠烈祠建物有正殿、牌位等設置,其入祀典禮及祭祀會按照「國家祭典標準」舉行。各地忠烈祠每年均分別於3月29日青年節及9月3日軍人節的春、秋兩次國殤中,依《忠烈祠祀辦法》舉行春祭及秋祭。首都忠烈祠由中華民國總統主祭。
參考文獻
- ↑ 張世瑛. 國民政府對抗戰忠烈事蹟的調查與紀念 (PDF). 國史館館刊 第26期. [2011-05-20].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4年2月1日) (Chinese (Taiw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