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門福德廟
沿革
龍門福德廟的土地公原是一落難神明,四處漂流於海上。民國72年(1983年),一名從宜蘭縣來澎湖服兵役的青年賴汶然在龍門裡正角海濱偶然拾獲,不忍神像遭受風吹雨打,便偕同漁民李順替土地公過火,並在原處搭建一簡易神龕奉祀。[1]民國74年(1985年),龍門村民林正男發起土地廟整建工程,偕同村民募捐、協作之下,龍門福德廟於同年竣工。
民國101年(2012年)農曆的五月初八,龍門福德廟遭到不明原因焚毀,幸賴善男信女大德捐助重修經費,重塑新的土地公金身,並於農曆六月初四五時重新入火安座,即為現貌。
廟內亦供奉文財神爺比干與范蠡,武財神爺趙公明和關公,尚供有彌勒佛金身,香火鼎盛。
廟前的「福德古井」存在歷史較土地公祠悠久,過去也有靈驗非凡、時時保佑村民的讚譽。
土地祠
土地廟,又稱土地公廟、福德廟或伯公廟,為民間供奉土地神的地方(廟宇),多於民間自發建立的小型建築,屬於分佈最廣的祭祀的建築,鄉村各地均有分佈。在1949年以前,凡有漢人居住的地方就有供奉土地神地方——土地廟。
土地廟在中國大陸曾由於「文革」作為「四舊」大部分被搗毀。隨著「改革開放」和開始信仰自由[2] 以後,自1980年前後有蒸蒸日上的恢復民間信仰和社會的逐漸發展,便有一股建設土地廟的浪潮。這些土地廟多由農民自發組織建設的信仰中心,屬於微型建築,高度從不到2米至正常房屋高度;面積大小小則幾平方米,大則十幾平方米。1980年代和1990年代大陸官方和媒體一直密切關注這股建設土地廟的浪潮,就以當時農村小學基礎教育設施落後為藉口和理由,來呼籲鄉民多關注鄉村基礎教育,集中精力投資建學校,不要熱衷於「迷信」,但仍舊無法破壞民間信仰的力量。部分地區官方就以破除迷信為藉口而進行強行拆除,這股土地廟信仰复兴的熱潮最終還是被大陸官方鎮壓了。然而实际上至2000年以後,幾乎每鄉至少有一處或多處,其數量分佈因地而異。台灣因為擁有宗教信仰自由所以有相當多的土地廟;據官方的調查,其數量超過1300所以上。
与农村地区的土地庙相对的,是供奉城市守护神的城隍庙。
土地神
土地神又稱「福德正神」、「土地公」、「土地公伯」、「土地伯公」、「土地爺」,在馬來西亞、新加坡一般稱為「大伯公」。民間信仰最為普遍的眾神之一,流行於漢族地區及部分受漢族文化影響的少數民族也有信仰。土地神屬於中國民間信仰中的地方保護神,在1949年及其以前,凡有漢族人群居住的地方就有供奉土地神的現象。
在中國傳統文化中,祭祀土地神即祭祀大地,現代多屬於祈福、保平安、保收成之意。土地神也是道教諸神中地位較低,也是與人民較親近的神祇。
土地廟的造型
土地廟因神格不高,且為基層信仰,多半造型簡單,簡陋者於樹下或路旁,以兩塊石頭為壁,一塊為頂,即可成為土地廟,俗稱「磊」型土地廟。也有簡單以水泥或磚塊砌成祠,現今台灣甚至有工廠開模以水泥灌製大量生產,也有土地廟因香火鼎盛,逐漸中大型化者。
中國大陸土地廟
潮汕土地廟
土地神在潮汕俗稱為伯公。土地廟亦稱伯公廟或寫作福德老爺廟、福德古廟。每家每戶家中都會有伯公神位,商鋪也不例外。伯公廟規模通常不大,但分布最為普遍,田野、山嶺、村口、街衢,在在皆有。福德老爷身旁通常伴有福德老爷夫人,是和蔼可亲的形象。
參考文獻
- ↑ 甘, 村吉. 《湖西鄉廟宇史》. 澎湖縣: 湖西鄉公所. 2012. ISBN 9789860360752 (Chinese (Taiwan)).
- ↑ 信仰自由,relig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