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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利弗·哈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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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哈特在英国出生,1969年获[[剑桥大学]]国王学院数学学士学位,1972年于[[华威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74年在普林斯顿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后成为[[伦敦经济学院]]的教授以及剑桥丘吉尔学院研究员。 1984年,他回到美国,在那里他曾任教于[[麻省理工学院]],1993年以来任教于[[哈佛大学]]。2000年到2003年任哈佛大学经济学系主任。他是[[经济计量学会]]会员、[[美国文理科学院]]院士,以及[[英国国家学术院]]会员。他还担任[[美国法律与经济学会]]会长,[[美国经济学会]]副会长,并拥有多个荣誉学位。2016年,哈特凭借“在契约理论方面的贡献”与芬兰经济学家[[本特·霍 尔 姆斯特 罗姆伦]]共同获得当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ref>{{cite web|url=http://www.nobelprize.org/nobel_prizes/economic-sciences/laureates/2016/press.html|title= The Prize in Economic Sciences 2016|work=Nobelprize.org|accessdate=2016-10-10}}</ref>。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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