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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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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園事件'''發生於[[台灣]][[高雄]]縣林園鄉(今高雄市[[林園區]]),中國石油公司(簡稱中油,現為台灣中油)林園廠油管破裂,流入[[中芸漁港]],在補償協調會中間,又因廢水汙染汕尾漁港大排溝沿岸的魚塭水道,導致[[魚]][[蝦]]大量[[死亡]],最後協商高額賠償台幣13億予受災戶,是一件工業區汙染所引發的糾紛事件。
==林園石化工業區==
台灣的石化產品是由中油公司生產石化上游原料,再由周邊的中下游石化廠加工製造石化產品。早在已故 [[ 總統 ]][[ 蔣經國 ]] 先生擔任行政院院長期間提出的十大建設中,其中一項是 [[ 石化工業區 ]] ,包括在舊制的高雄縣最南端林園鄉設立「林園石化工業區」。林園石化工業區設立後,公害、污染事件頻繁,包括 著名的林園事件。
==事件緣由==
===中油漏油汙染糾紛===
1988年7月20日中油林園廠油管破裂漏油,陳情人向高雄縣政府陳情,而後分別於1988年8月16日、11月17日召開了兩次漏油汙染水道所造成的養殖損害補償協調會議,而在兩次補償協調會中間,爆發了「林園事件」。
===工業區排放廢水魚蝦大量死亡===
由於當地自工業區設置以來,便存在偷排廢水等汙染問題且未有妥善處理,因此引起居民抗爭。1988年9月20日,工業區的聯合污水處理廠在豪雨期間大量排放工業廢水,大排水溝出口旁的[[汕尾漁港]] [[ 漁民 ]] 發現工業區的汙水布滿了整個漁港,魚蝦大量死亡,海面上到處是魚屍,謀生 的[[ 舢舨 ]] 也都受到汙染。
===賠償魚塭===
中油在該會議中主張漏油尚不致於流至於溫水道,尚有其他工廠汙染源導致水道汙染,不應由其負責;[[ 漁民]] 們則主張因油管破裂漏油導致魚塭不適合養殖,中油應賠償漁民所遭受之損失。最後會議結論為中油應依照漁民之請求每公頃魚塭賠償480萬元。
==公害補償==
1988年9月23日汕尾地區村民200-300人包圍林園工業區管理中心,要求工業區派代表協調賠償10億元,並防止汙染擴散。10月4日 於工業局管理中心開協調會,由縣議會吳鴻鳴主持,[[工業]]局長、汙水處理廠廠長、主任、水產課長、汕尾地方人士及30名漁民代表協商,300-400名汕尾漁民在外聲援。漁民王基全主張汕尾三村共7600人應賠償30萬元;經協調居民要求每人賠償10萬元,即日起汙水處理廠復工。
===居民抗議石化廠停擺===
10月12日居民分批守於工廠周圍空地,監視有無排放廢水,結果林園工業區中每家石化廠皆排放出廢水,居民要求各石化廠全面停工,石化產業相繼停擺,面臨了嚴重的危機。在20多日的抗爭活動中,居民闖入汙水廠切斷了 [[ 電源 ]] ,導致18家工廠暫停運作。 [[ 工業 ]] 區緊急召開18家廠商代表會商決定,先提撥1億元寄存高雄縣政府再行協調,惟須在13日准予復工。
===臺灣最高的公害賠償金===
最後在10月15日晚間在高雄縣[[政府]]、[[立法委員]],以及經濟部的協調下,與林園鄉19村達成賠償協議:「汕尾區3村每人獲賠8萬元,中芸4區每人獲賠5萬元,其他12村每村獲得地方建設補助款1000萬元。共計賠償12億7千萬元。」居民同意自晚間6點讓18家石化廠復工。這是當時台灣最高的公害賠償金。
===中油每年均編列睦鄰預算===
「林園事件」居民圍廠以天價賠償金和解,此後中油石化事業部每年編8000萬睦鄰預算,加上額外地方建設,共已花近50億修補與居民關係,但直到今天環保抗爭仍無法止息。這起林園事件創下當時公害賠償紀錄,最靠近工業區汕尾區3村,每人獲賠8萬元,中芸4區每人5萬元,其他12村各獲建設補助款1000萬元,廠商共計聯合賠償12億7000萬元,大約也從同時期開始,中油每年均編列預算進行敦親睦鄰。<ref>[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215137140315.html 高雄林園中油 砸大錢睦鄰]好房網News</ref>
== 再掀波瀾 ==
=== 中油三輕廠更新擴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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