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学会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中国气象学会是由气象科学技术及相关科学技术领域的单位和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注册的以促进气象科学技术发展和普及为宗旨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1],是中国共产党和政府联系气象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推动气象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学会于1924年10月10日在山东青岛成立。1958年9月,中国气象学会成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1966年,因受“文革”影响,学会暂停活动。1978年,中国气象学会重新恢复活动。学会是在民政部注册的4A级学术性社会组织,业务上接收中国科协指导,挂靠中国气象局。
根据2022年3月学会官网显示,学会下设35个学科委员会及4个工作委员会;拥有近150家单位会员,42000余名会员。
发展历史
第34届中国气象学会年会
第34届中国气象学会年会
1924年10月10日,由高鲁、蒋丙然、竺可桢等人共同发起,中国气象学会在山东青岛成立,是中国最早成立的全国性自然科学学会之一。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气象学会在北京重建,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气象学术组织。
1958年9月,中国气象学会成为中国科协的组成部分。
1966年,因受“文革”影响,学会暂停活动。
1978年,中国气象学会重新恢复活动。
2008年2月25日,科技部批准同意设立邹竞蒙气象科技人才奖。
2008年12月3日,中国气象局将中国气象学[2]会秘书处挂靠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管理,学会秘书处所属的《气象知识》编辑部划归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管理。12月底,《气象知识》杂志入选新闻出版总署“农家书屋重点报纸期刊推荐目录”。
2010年10月17-19日,举行“中国气象学会第二十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了第二十六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关于修改《中国气象学会章程》的报告;颁发了先进学科(工作)委员会、先进气象学会、先进挂靠单位、优秀学会工作者、学会工作创新奖和第八届全国气象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工作者)和优秀气象科普作品奖。
2011年4月19日,组织召开第二十七届理事会第一次学科(工作)委员会会议,部署组建各学科(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2011年11月3-4日,在厦门国际会议中心组织召开了“国际气象学会论坛第二届全体会议”。
2013年12月9日,获中国科协“2013年全国科普日优秀特色活动奖”。
2013年,获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科普工作优秀单位”。
2013年,获中国科协系统2012年年度统计工作一等奖。
2013年,获中国科协2012年度全国学会财务决算工作先进单位。
2013年,《气象学报》(英文版)入选中国科技期刊国际影响力提升计划项目,《气象学报》(中文版)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3年“百强报刊”,《气象学报》中、英文版分获“2012年度中国最具国际影响力学术期刊”称号,《气象学报》(中文版)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第三届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提名奖”。
2014年11月5日,召开中国气象学会第二十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2018年1月3日,被评为“2017年度全国学会科普工作优秀单位”。
组织体系
代表大会
权力机构
中国气象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是:决定工作方针和任务,审议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制定并修改会费标准;决定终止事宜;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和选举办法由学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其代表经学会学科(工作)委员会、单位会员及有关方面民主协商,推荐产生。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需经到会会员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制定和修改章程,须经到会会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经理事会作出决议,报中国科协和民政部批准同意。但提前或延期换届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在理事会的领导下,按照学会章程和民主程序进行。
执行机构
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会开展日常工作,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由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法选举产生。具体选举办法由常务理事会确定,并行使以下职权: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选举、罢免常务理事、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筹备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审定学会活动计划,领导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制定内部管理制度;筹集活动经费,监督经费的管理及使用;决定荣誉职务的确立及人选,决定奖励、表彰事宜和荣誉称号的人选;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下设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对理事会负责。
机构设置
委员会
根据2022年3月学会官网显示,学会下设35个学科委员会,4个工作委员会。
秘书处
中国气象学会秘书处为中国气象学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承担中国气象学会理事会和中国气象局党组交办的各项任务的组织实施以及理事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是学会活动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
在中国气象局党组和中国气象学会理事会的领导下,学会秘书处主要承担学会的组织发展和建设工作;承办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等各类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按照章程组织落实各项工作;组织各类学术交流活动、人才举荐和科技奖励;开展各类气象科普活动和科普基地管理;组织气象科技成果推广和应用;主办《气象学报》、《Journal of Meteorological Research》;开展对省级气象学会的业务指导。
中国气象学会秘书处由秘书长1名、专职副秘书长1名及若干兼职副秘书长及综合协调部、学术交流部、科学技术普及部、文献期刊部等4个部门组成,负责学会秘书处的日常业务。
组织成员
根据2022年3月学会官网显示,学会理事会有1位理事长、6位副理事长、1位秘书长、28位常务理事及124位理事;秘书处有1位秘书长及7位副秘书长;此外学会拥有150家会员单位,42000余名会员 。
业务范围
(一)开展气象科技学术交流活动,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弘扬科学精神,普及气象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科学技术,开展青少年气象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
(三)为科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和政策建议,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四)接受有关部门委托进行气象科技政策、规划、科研项目的论证和评估,承接政府转移的社会管理职能,进行气象科技成果的鉴定,参与气象及相关专业资格认证、面向社会的技术职务(称)资格的评审和科技标准的制定等;
(五)举办气象科技展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六)面向会员开展气象科技及相关专业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七)培养和举荐人才,按照规定经批准,表彰奖励取得优秀成绩的会员和气象科技工作者;
(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辑、出版、发行气象科技文献、气象学术刊物和科普刊物及相关的音像制品;
(九)推动气象科技的交流、协作,组织气象技能竞赛,支持科学研究,发挥学会在气象行业内外的纽带作用;
(十)反映气象科技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十一)推动建立和完善科学研究诚信监督机制,促进科学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
(十二)加强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开展同相关学会间的联系,促进相关学科之间的交流协作;开展民间国际气象科技学术交流活动,促进国际气象合作,发展同国外有关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组织海峡两岸气象界的学术交流、学者互访,推动科技合作,促进两岸大气科学的发展;
(十三)举办为气象科技工作者服务的其他科技活动。
参考文献
- ↑ 【民生咨询解答】什么是社会团体?,搜狐,2018-12-20
- ↑ 【常识】“气象学上的四大效应”考点汇总 ,搜狐,2021-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