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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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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二四事件
图片来自twmemory

五二四事件,又称刘自然事件,是1957年一起示威事件,发生于前美国驻华大使馆所在的台湾台北市中华路。本案为台湾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少有的几次反美事件之一,亦为台湾戒严时期[1] 罕见之大规模示威活动。

事发过程

美军军事法庭宣判罗伯特·雷诺无罪后,刘自然的遗孀奥特华于5月24日上午10时身着黑色殇服到美国驻台北大使馆门前抗议,举著一块用中、英文书写的“杀人者无罪吗?我控诉,我抗议”看板。12时,中国广播公司记者至现场采访,奥特华通过广播哭诉,群众前往围观。13时,有人大喊“雷诺已经坐飞机走了”,群众当场义愤填膺。越来越多台北市民在大使馆附近围观。下午1时半左右,聚集民众开始朝大使馆丢掷石头。14时30分左右,民众人数增至六千人,并高喊“杀人偿命”、“打倒帝国主义”,开始以石头、砖块、木棍攻击美国大使馆;随后,有人翻墙进入并砸毁美国大使馆中的汽车、家具,烧毁其中的文件,并殴打大使馆人员。大批群众撕下美国国旗,破坏美国大使馆新闻处,并包围美军协防台湾司令部,甚至对警察车辆纵火,冲入警察局。当时是中国国民党威权统治,台湾省全面戒严,任何游行示威抗议均为违法,而且是中华民国政府最为忌惮的。然而此次一反常态,事发之后,台北市警察局姗姗来迟,使得美国大使馆陷入混乱之中长达十个小时之久。

事后

台北卫戍司令部紧急宣布台北市及阳明山进入戒严状态,晚上实施宵禁,因为台湾早已实施戒严,此时又再次戒严,形成所谓的“双重戒严”。中华民国国军部队亦开始将群众驱散;在清场过程中,3人死亡,38人受伤,111人遭到逮捕。美国驻华大使蓝钦中华民国外交部提出抗议,时任中华民国总统蒋中正召见蓝钦并道歉;不久后中华民国参谋总长彭孟缉上将台北卫戍司令部司令黄珍吾中将宪兵司令部司令刘炜中将台湾省警务处处长乐干先后遭到撤职。总统蒋中正认为该事件暴露情治侦察系统的混乱,遂将台湾防卫总司令部等单位整合,成立台湾警备总司令部俞鸿钧内阁亦宣告倒台、但获慰留。被捕的111人中,有71人被宣布无罪释放,有40人被判处6个月到1年的有期徒刑,这起判决,本由总统蒋中正指定限期宣判,1957年6月24日时任行政院副院长黄少谷等上签予总统蒋中正和行政院院长俞鸿钧,建议轻判。《联合报》影剧记者戴独行入狱5年,1962年出狱。当时基隆民众日报》编辑林振霆也被以叛乱罪逮捕入狱。

此事凸显美军驻台官兵与当地居民生活水准之落差所造成的摩擦怨怼,以及其因享有外交官待遇而不受中华民国法律管辖所衍生的问题。然而,亦有人认为此事与蒋经国有关,因为示威群众中有蒋经国两个儿子蒋孝文蒋孝武就读过的台北市立成功高级中学的学生参与,甚至示威群众更由该校教官带头,且事后该教官并未受到处分;此外,成功中学前任校长正是蒋经国的心腹潘振球。该年9月,来台负责调查该事件的美国总统特别助理李查兹(James P. Richards)对蒋介石表示蒋经国领导中国青年反共救国团在事件中扮演积极角色,蒋介石对此不置可否。后来,蒋介石为缓和台美紧张关系将蒋经国暂时调离情治系统,改为出任行政院国军退除役官兵就业辅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此后,蒋经国带领退伍军人修建中横公路。事件发生后,中华民国与美国双方虽加紧协商先前即已开始的“在华美军地位协定”谈判,但由于在管辖权的议题上意见相左,一直迟迟未有下文。1964年11月4日,中美“天兵六号演习”结束后,由琉球来台参加演习之美军爆发丑闻:三名美国黑人士兵在彰化县埤头乡和丰村一带轮奸并殴伤一当地妇女,使得美军不得不正视其驻军军纪问题。1965年8月31日,正式签订“在华美军地位协定”。

各方反应

  • 在日本的台湾共和国临时政府大统领廖文毅于5月26日在东京基督教青年会馆针对此事对记者发表声明,表示5月24日反美暴动系为国府特务的阴谋,与台湾人无关系。

背景

1957年3月20日,中华民国革命实践研究院学员刘自然少校在参加友人婚宴返家途中,于十一点在台北市阳明山美军宿舍群区内驻台美军罗伯特·雷诺公寓(中正路1段6巷B1)外遭枪击。留守警员庄春水接获电话后,急忙向组长韩甲黎报告:“韩组长,美军眷社区B-1发生事情,赶快去。”据媒体报导,刘身中两枪,除正面一枪为近距离射击胸部外,腹部亦有一较远距离射击造成之创口,于离该公寓约50公尺斜坡处面向公寓呈仰姿身亡,嫌犯驻台美军上士罗伯特·雷诺(Robert G. Reynolds)。当外事警官韩甲黎逮捕雷诺并做完笔录后,欲将雷诺移送台湾士林地方法院检察署美军宪兵称雷诺是美军顾问团成员,具有外交豁免权,阻止移送。之后,美军军事法庭|Courts-martial in the United States对此案进行审理,雷诺声称有人偷看其妻洗澡,才开了第一枪打中刘自然;雷诺与其妻子声称,在雷诺要其妻告诉女佣通知警察之后,雷诺看到刘自然手持武器向他走近,才开了第二枪,一住在附近的士官也作证,两次枪响之间间隔了35秒到一分钟。但是,台北市警察局称刘自然身处灯光之中,被近距离射击,且尸体并不在罗伯特·雷诺所说的地点。美军军事法庭于两个月后宣布罗伯特·雷诺的故意误杀罪不成立,无罪释放。一时之间,全台舆论哗然。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