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畹河全長143.7 ㎞,流域面積1,394 km²,(英語:Namwan River),又名南碗河(傣語,意為太陽河),是雲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境內的河流,屬於伊洛瓦底江的二級支流。
196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總理周恩來與緬甸聯邦總理吳努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緬甸聯邦邊界條約》[1] ,劃定了中緬部分邊境以南畹河為界,同時廢除緬甸對屬於中國的猛卯三角地(南碗指定區)所保持的「永租」關係,中華人民共和國同意把面積約220平方公里的土地移交給緬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