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禁用集束炸弹公约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国际禁用集束炸弹公约》于2010年8月1日起正式生效。该公约2008年12月获得通过,迄今已拥有107个缔约国。公约一经生效,缔约国将被禁止制造和使用大多数种类的集束炸弹,而且必须在8年内销毁所持有的集束炸弹。
基本简介
集束炸弹通常指航空子母炸弹。当集束炸弹被投放至预定高度或到达设定时间时,弹体会自动打开,释美国生产的CBU-105型 集束炸弹放出数十甚至数百个子炸弹,从而达到在目标区造成大面积杀伤的效果,子炸弹覆盖面积可达一个标准足球场,可穿透125毫米厚的装甲。
如果子炸弹落地后没有爆炸,这些“ 哑弹”在相当长时间里会对平民构成安全威胁。由于一些哑弹外形普通,却色彩鲜艳,容易造成平民伤亡。据非政府组织残疾人国际估计,集束炸弹受害者中,大约98%是平民。
2006年,以色列和黎巴嫩真主党发生武装冲突后,黎巴嫩的许多民众因集束炸弹留下的哑弹爆炸身亡及重伤,引起国际社会高度关注。据联合国统计,冲突最后三天,以色列在黎巴嫩南部投下大约400万颗炸弹[1]。
总部位于美国华盛顿的军备控制协会人士杰夫艾布拉姆森认为,这起事件是催生挪威政府倡导的禁用集束炸弹国际协定和眼下公约的转折点
内容
公约规定,禁止缔约国生产、使用、储存或转让集束炸弹。公约还给缔约国销毁已有集束炸弹、清理受污染地区设定了最后期限。
公约一经生效,缔约国将被禁止制造和使用大多数种类的集束炸弹。并且,缔约国原则上必须在8年内销毁所持有的集束炸弹。
《 国际禁止集束炸弹公约》于2008年12月获得通过。迄今为止,共有107个国家签署了该公约。不过,拥有大量集束炸弹的美国、俄罗斯等国并未签署该条约。
这一公约获得30多个国家的立法机构批准,共有100多个国家在公约上签字。签署(并批准)集束弹药公约的国家。
《国际禁止集束炸弹公约》于8月1日起正式生效[2]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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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国际禁用集束炸弹公约生效 美俄等未签署条约,新浪,2010-08-03
- ↑ 国际禁用集束炸弹公约正式生效,东方网,20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