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光华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林光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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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任台湾省政府主席 |
新竹县第13届县长 |
个人资料 |
性别 男 |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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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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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台湾国立海洋大学航运管理研究所进修,美国海岸学院研究台湾国立师范大学体育系,义民中学常务董事,新竹县议会议员,客家杂志社社长,“立法院”民主进步党团召集人,新竹县褒忠义民庙管理人,义民庙理事,义民庙董事长,还我母语大游行发起人,民主进步党创党发起人,民主进步党中央评议委员,中小企业生态保育委员。
- “立法院(第二届)委员”,(1993年~1996年)
- “立法院(第三届)委员”,(1996年~1997年)
- 新竹县政府(第十三届)县长,(1997年12月20日~2001年12月20日)
- 台湾省主席,(2004年10月13日~2006年1月24日)
- 台湾省政府委员,(2004年10月13日~2006年1月24日)。
简历
- 1983年及1986年,在党外时期两度参选立委但落败。
- 1988年,发起还我客家话运动。
- 1990年,当选新竹县议员。
- 1992年,首次当选立法委员;1995年,成功连任。
- 1997年,当选为新竹县县长,任内推动“璞玉计画”,主导新竹县政府与国立交通大学合作,吸引新竹科学园区多位重量级科技大老包括邓启福校长、施振荣、胡定华、宣明智及国际知名一流专家关注,以北一高、六家高铁、北二高中间腹地为基地之大型都市规划,希望加强竹北、芎林、竹东一带的发展。另推动大学城计划,引进包括台湾大学、交通大学、台湾科技大学、清华大学等台湾一流学府群聚。为降低农业大县受WTO影响,他推动农业转型,祭出三项措施:重塑北埔老街、内湾老街、湖口老街,辅导传统农村小镇转型为北台湾观光休闲热门景点。辅导农民改植高经济价值农作物。辅导开发具地方特色农副产品,并由政府全力行销,包括新埔柿饼、关西仙草、新丰西瓜、竹北乌鱼子等。
- 2001年,败于国民党时任立委郑永金而卸任县长。
- 2001年1月,林光华及黄月红夫妇、县议员郑美琴三人,被中国工商专科学校控告索贿,因而被新竹检方依贪污治罪条例之收受贿赂罪嫌起诉。2003年经一审宣判无罪,检方不服上诉后,同年台湾高等法院驳回上诉,仍维持无罪判决。
- 2004年10月,转任台湾省主席。
- 2005年,回锅参选新竹县长,正逢陈水扁政府执政不佳且已无现任优势,再度落败。
- 2018年6月2日,对于大陆委员会认定海峡百姓论坛是海峡论坛的分论坛或其他分支活动、是统战平台,他说,台海两岸没有敌对的道理,希望两岸互相包容、互信互谅、永远和谐与和平。
公职
中华民国政府职务 | ||
新竹县政府 | ||
前任: 范振宗 |
新竹县县长 第十三届 1997年12月20日-2001年12月20日 |
继任: 郑永金 |
台湾省政府 | ||
前任: 范光群 |
台湾省主席 第十八任 2004年10月13日-2006年1月25日 |
继任: 郑培富(代理) 正任:林锡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