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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诗正
梁诗正(1697年-1763年),字养仲,号芗林。浙江钱塘县人。清代大臣、书法家。
生平
梁诗正五岁始能言,长于文学,同杭世骏、陈兆等六人结“月课诗社”。雍正八年(1730年)中式庚戌科一甲第三名进士(探花),授翰林院编修。累迁侍讲学士。雍正十三年(1735年)因母丧丁忧归里。
乾隆帝即位,召梁诗正为南书房行走。乾隆三年(1738年),补侍读学士,累迁户部侍郎。十年,擢升户部尚书。十三年,调兵部尚书。次年加太子少师,兼任刑部尚书、翰林院掌院学士、协办大学士。十五年,调任吏部尚书。十六年,随乾隆帝南巡。十七年,上疏乞求终养。二十三年,父丧丁忧,召署工部尚书。二十四年,调署兵部尚书。二十五年,守丧结束,仍任协办大学士,兼翰林院掌院学士。二十八年(1763年),授东阁大学士,加太子太傅。不久病卒,諡文庄。
《清史稿》有传。[1]
人物成就
梁诗正的文章近南丰(曾巩),诗骨苍秀。他也擅长书法。清人吴修在《昭代尺牍小传》称"诗正工书。"清人李元度《国朝先正事略》书中说到梁诗正的书法:"公书初学柳成宫(柳公权),继参文(征明)、赵(孟頫),晚师颜(真卿)、李(北海)。"清人王昶在《春融堂集》中评梁诗正书法:"公常言,往在上书房为高宗作擘窠大字,适宪皇驾至,诸臣鹄立以俟,宪皇命作书,墨渍於袖,又命高宗拽之。"另据传,梁诗正与张照曾共同为乾隆帝联句《澄海楼联句》。《诗话》称赞梁诗正的应制诗"庄雅雍容,自然合节,情文相生之妙。专家苦吟不过如是。""公(梁诗正)则以稳惬胜。枚速马工,各擅能事。"
梁诗正长期修撰官书。乾隆十五年主修《钦定叶韵汇辑》十卷。乾隆十六年,主修《西清古鉴》四十卷,附《钱录》十六卷。后续《西清续鉴》二编,各二十卷。乾隆十七年,奉命修《西湖志纂》十五卷,还曾参与编撰《石渠宝籍》、《秘殿珠林》。此外,梁诗正将与乾隆帝奉和的诗作集,《恭和御制太液冰嬉元韵》。
家族
着作
梁诗正工书法,初学柳公权,继参赵孟頫、文徵明,晚年师颜真卿、李邕,编历代名家书法真迹《三希堂法帖》。又受命撰《唐宋诗醇》、《西清古鉴》。曾为《张氏宗谱》题字。乾隆十二年选入上书房。
着有《矢音集》。
遗迹
故居位于七龙潭,现为杭州市文物保护点。
参考资料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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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阿尔赛 |
户部汉尚书 乾隆十年五月辛卯-乾隆十三年四月乙丑 (1745年6月19日-1748年5月8日) |
繼任: 蒋溥 |
前任: 陈大受 |
兵部汉尚书 乾隆十三年四月乙丑-乾隆十五年正月丁未 (1748年5月8日-1750年2月9日) |
繼任: 李元亮 |
前任: 陈大受 |
吏部汉尚书 乾隆十五年正月丁未-乾隆十七年九月庚辰 (1750年2月9日-1752年10月29日) |
繼任: 孙嘉淦 |
前任: 李元亮 |
兵部汉尚书 乾隆二十四年正月癸卯-乾隆二十六年五月丁未 (1759年2月18日-1761年6月11日) |
繼任: 刘纶 |
前任: 刘统勳 |
吏部汉尚书 乾隆二十六年五月丁未-乾隆二十八年六月壬寅 (1761年6月11日-1763年7月26日) |
繼任: 陈宏谋 |
视频
行书梁诗正整体版,书法写成这样,真的是一场视觉盛宴
- ↑ 《清史稿·卷303》:梁诗正,字养仲,浙江钱塘人。雍正八年进士及第,授编修。累迁侍讲学士。十三年,以母忧归。高宗即位,召南书房行走。乾隆三年,补侍读学士。累迁户部侍郎。诗正疏言:“八旗除各省驻防与近京五百里俱听屯种,馀并随旗驻京。皇上为旗人资生计者,委曲备至,而旗人仍不免穷乏。盖生齿日繁,若不使自为养,而常欲官养之,势有不能。臣谓非屯田不可。今内地无閒田,兴、盛二京膏腴未尽辟。世宗时,欲令黑龙江、宁古塔等处分驻旗人耕种,已有成议,未及举行。今不早为之所,数百年后,旗户十倍于今。以有数之钱粮,赡无穷之生齿,使取给于额饷之内,则兵弁之关支,不足供閒散之坐食;使取给于额饷之外,则民赋不能加,国用不能缺。户口日繁,待食者众,无馀财给之,京师亦无馀地处之。惟有酌派户口,散列边屯,使世享耕牧之利,以时讲武,亦以实边。诸行省绿营马步兵饷,较康熙年间渐增至五六百万。在各标营、镇协每处浮数十百名,不觉其多;在朝廷合计兵饷,则冗额岁不下数十百万。各省钱粮,大半留充兵饷,其不敷者,邻省协拨,而解部之项日少。向来各营多空粮,自雍正元年清查,此弊尽除。是近年兵额但依旧制,已比前有虚实之别。况直省要害之地,多满洲驻防,与各标营、镇协声势联络,其增设兵额可以裁汰者,宜令酌定数目,遇开除空缺,即停止募补。庶将来营制渐有节省,而现在兵丁无苦裁汰。”
十年,擢户部尚书,诗正疏言:“每岁天下租赋,以供官兵俸饷各项经费,惟馀二百馀万,实不足备水旱兵戈之用。今虽府库充盈,皇上宜以节俭为要,勿兴土木之工、黩武之师,庶以持盈保泰。”十三年,调兵部尚书。十四年,加太子少师,兼刑部尚书、翰林院掌院学士、协办大学士。
十五年,调吏部尚书。御史欧堪善疏劾诗正徇庇行私,上召诸大臣及堪善廷诘。所劾皆无据,惟翰林院轮班引见,偶有越次。上谕曰:“梁诗正职在内廷,不过文学供奉,朕何如主,而谓诸臣能恣行其胸臆乎?至小小瞻徇私情,则不独诗正,诸大臣恐俱未能尽绝。如张廷玉掌院三十年,引见越次,不知凡几,何以未闻论劾?诗正有此一二可议,即被论劾,得以知所儆省,未始非福。堪善之言,当以为感,不当以为怨也。”会御史储麟趾劾四川学政朱荃匿丧,上询诗正,诗正对失指,下吏议,当夺职,命留任。
十六年,从上南巡,诗正父文濂年八十,予封典。十七年,疏乞终养。二十三年,丁父忧,召署工部尚书。二十四年,调署兵部尚书。二十五年,服阕,真除,仍命协办大学士,兼翰林院掌院学士。二十八年,授东阁大学士,加太子太傅。寻卒,谥文庄。
子同书,举人,赐进士,官至翰林院侍读;敦书,官至兵部右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