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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人类学(英语:Forensic anthropology),是体质人类学与人骨学(osteology,对人类骨骼的研究)运用于法律环境下的应用科学,往往是在刑事案件中,受害人尸骸的分解程度较深的阶段。法医人类学家也可协助辨认死者身份,当其遗骸已告腐败、焚毁、残缺或处于其他无法辨认的状态。这个形容词“法医”是指将这门科学分支运用于司法审理。
概述
法医人类学技术可以用于协助对尸体的还原分析,包括年龄、性别、身材、祖源,并分析创伤与疾病。法医人类学家通常与法医病理学家、法医口腔学家、刑事调查员协同工作,以确定死者身份、发现创伤证据,并确定死亡时间。尽管他们往往欠缺法律权威,无法宣布官方认可的死因,但是他们的专业意见依然会被验尸官纳入考虑。他们也在法庭上担任作证的专家证人。在美国,某些资料来自某些不常使用的技术,如“法医颜面重建[1]”(Forensic facial reconstruction),并不会被法庭采纳为证据。
体质人类学是美国法医科学院(American Academy of Forensic Sciences)的分支部门之一。
在美国,两个著名的法医骨骼收集及研究中心,分别是设在克利夫兰自然史博物馆(Cleveland Museum of Natural History)的“哈曼托德收藏”(Hamann-Todd Collection),以及设在史密森尼学会的“特里收藏”(Terry Collection)。这些藏品对于建立统计分析而言,是一项重要的历史资料,以便从已发现的遗骸,建立计量资料与预测。更现代的藏品包括美国田纳西大学的“威廉·巴斯骨骼收藏”(William M. Bass Donated Skeletal Collection)。
起源
1849年帕克曼谋杀案被奉为现代法医人类学的最早实践案例[2]。但其工作方法和程序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当前法医人类学家的工作。更重要的是,此案也是美国法律史上第一次采信牙科证据。
此外由于这宗谋杀案,哈佛大学成为19世纪下半叶法医人类学发展的先行者。继霍姆斯之后,托马斯·德怀特(Thomas Dwight)于19世纪70年代成为“法医人类学之父”,而乔治·多尔西(George Dorsey)被哈佛大学授予人类学博士学位。
如果不是因为19世纪中叶的这宗谋杀案,法医人类学很有可能依旧无法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直至很久以后。
从业人员
在美国和加拿大,只有少数人认定自己是法医人类学家,其中仅有不到一百人获得美国法医人类学协会(American Board of Forensic Anthropology)的认证。大多数获得认证者在学术领域工作,当案件发生时接受咨询。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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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3D打印技术帮助法医重建死者面部,豆丁网,2015-5-24
- ↑ 帕克曼谋杀案:探索现代法医人类学起源,推酷,2016-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