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司法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海南省司法廳是海南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主管全省司法行政工作。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1]。
2018年9月,海南省司法廳整合了省法制辦公室職責,重新組建省司法廳;海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省司法廳。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2],依法擬定並組織實施本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法規和規章,以及發展規劃、計劃。
2、指導監督執行刑罰、改造罪犯工作,管理監獄工作。
3、管理勞動教養工作。
4、制訂並組織實施法制宣傳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指導各市縣、各行業依法治理工作和對外法制宣傳。
5、指導監督律師、法律顧問、法律援助、法律諮詢服務工作和公證機構及公證業務活動。
6、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員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7、受省人大、省政府的委託參與地方立法工作,承辦涉港、澳、台法律事務。
8、指導、監督仲裁工作,指導、管理面向社會的司法鑑定工作。
9、指導司法行政理論研究,組織有關專題的理論研討和交流活動;參與全社會治安的綜合治理;指導面向社會的法學教育工作。
10、指導管理司法行政系統的計劃財務和槍支、彈藥、服裝、車輛等物資裝備工作。
11、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的警銜評授工作。
12、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檢查監督,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13、承辦省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檢查指導各市縣司法行政工作。
視頻
海南省司法廳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海南省概況 ,中國網,2009-12-14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令(第139號)司法行政機關信訪工作辦法 ,中國政府網,2018-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