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非法集資案
湘西非法集資案是2000年代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以州首府吉首市為中心發生的一系列政府鼓勵的民間融資活動及隨後政府轉而查辦的「非法集資」案件。吉首市絕大多數家庭,湖南省長沙、懷化等地以及省外重慶、廣東、福建等來源的個人資金投入,接受融資的企業近百家。集資涉及34萬人次、6.2萬餘集資群眾,本金總額168億餘元(案發的2008年,湘西州GDP為226.66億元,這一集資額接近湘西州GDP的75%)。湘西「10·2」非法集資系列專案共查處20家涉案公司,90多人被移送審查起訴,其中榮昌案首先於2010年1月27日在郴州[1] 開庭。
目錄
相關官員
- 張春賢:時任湖南省委書記,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新疆自治區黨委書記。
- 周強:時任湖南省省長、省委書記,現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2013年7月13日(曾成傑被槍決次日),為曾成傑辯護不力的代理律師王少光在其微博上發表「緊急聲明」,其中暗示周強有夥同湖南官員為掩蓋「黑打」占財殺人滅口、為保位升官而不擇手段「維穩」的嫌疑:「最高法院院長周強案發時是湖南省長,在湖南高院判處曾成傑死刑時是省委書記。湖南高院2012年2月19日做出二審判決,直到2013年3月周強從湖南到任最高法院院長前,最高法院都沒有核准,周強當院長後不到三個月核准。」
省湘西自治州風險資產接收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整頓集資時期州市領導
- 何澤中:時任中共湘西州委書記。
鼓勵集資時期州市領導
各案件審判
榮昌案
2010年1月27日,榮昌案首先在湖南省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
三館案
- 曾成傑,湖南新邵人,長期從事建築工程承包和房地產開發,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抓時系湖南三館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總裁、湘西州政協委員,被官方稱為「湘西非法集資案主犯」。2012年3月,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對其「集資詐騙罪」死刑判決。湘西集資問題處置期間任湖南省長、省委書記並因李旺陽事件、唐慧勞教案等「維穩事故」備受詬病的周強於2013年3月當選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後於6月簽發對其的《執行死刑命令》。2013年7月11日,曾成傑的代理律師王少光被其在湖南有關部門的朋友告知,「有關方面下發文件稱:『將對曾成傑執行死刑,防止發生群體事件。』」。2013年7月12日,在代理律師未接到死刑覆核裁定書《東方早報》記者謝寅宗:法院未通知家屬、未安排刑前會見的情況下,曾成傑被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槍決於長沙。
- 曾成傑之妻:鄧友雲,原系湖南三館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被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
- 曾成傑長女:曾正,原系三館公司財務部出納、審計,被以集資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
- 三館公司多名其他管理人員被判刑。
公務員及親屬破局前提取高息集資款
2008年6月,湘西州各級黨政機關內部通知,讓幹部及家屬退出民間融資。當地公務員紛紛提前抽回本金和利息,擠兌潮起。
政府叫停、資金鍊斷裂
2008年7月,當地政府通知融資企業停止支付利息和本金,底層集資者絕望情緒開始蔓延。
據湘西自治州政府有關部門介紹,2008年8月開始,一些集資公司出現了不能按時還本付息的現象,至8月底,資金鍊出現斷裂的一些集資公司相繼宣布降息和延長兌付期限。
2008年8月,老闆逃跑的傳言四起,集資者聚集三館公司樓下,曾成傑給聚集的近千人分批開會的形式當面解釋,讓保安發出了10多盒其本人的名片。8月16日,曾成傑召集投資者開會,宣布當年9月1日後利息降到三分,2009年5月後不再融資,2009年年底付清全部本金和利息。但湘西州和吉首市政府不同意,官方認為三館公司方案違反政府「三年還清、只還本金、不還利息」的規定,對無力還款的其他集資企業不利。
相比其他困局中的湘西集資企業主,曾成傑自認為完全具有償還能力,因為三館公司融資金額有34個多億,扣去已償還的26多億,僅8.2億未還,而三館公司的資產有23.8個億且其融資大部分用於開發三館項目等固定資產投資,按當時政府認可的資產價格,三館公司資可抵債。不少群眾至今信任曾成傑,案發後一些村委會等單位為其上書作保。曾成傑承諾一年多內還清全部融貸款,並向部分急需群眾兌現,觸怒了時任吉首市長宋清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