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設計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環境設計(英語:environmental design)是在設計計劃、程序、政策、建築物或產品時解決周圍環境因素的過程。其目的是創造可以改善特定地區自然、社會、文化和物理環境的空間。古典、審慎的設計可能早已考慮到了環境因素;然而,1940年代起的環保運動使這一概念更為明確。
環境設計也可以指用來創造人類設計環境的應用藝術和科學。這些領域包括建築、地理、城市規劃、景觀設計和室內設計。環境設計還可以涵蓋跨學科領域,例如歷史保護和照明設計。從更大的範圍來看,環境設計對產品的工業設計具有影響,例如新型汽車、風力發電機、太陽能設備以及其他類型的設備。目前,該術語已擴展到適用於生態和可持續性問題。
範疇
環境設計
雖然我們生存的環境有許多人為的疆界,然而,我們的世界仍是一個整體。人類共享着同一個天空、海洋和為數不多且不能再生的自然資源。人類進化的歷史,正是一部人類用自己力量構造理想的生存環境的歷史,環境設計史是一部綜合性的設計歷史,一部人類棲居形態演變、營造技術進步和環境藝術思想發展的歷史。
一部完整的環境設計史所要展現的應該是人與自然之間關係演變的過程,尤其是人作為最高級的生物形態去主動地影響自然和 環境的過程。
環境設計是個新概念。大,涉及整個人居環境的系統規劃[1];小,關注人們生活與工作的不同場所的營造。環境設計活動中有不 同的分工,但是,分工卻不能分家,所有對環境的設計離不開一個整體的人居環境質量的思考。
環境設計的工作範疇涉及城市設計、景觀和園林設計、建築與室內設計的有關技術與藝術問題。環境設計師從修養上講應該是一個「通才」。除了應該具備相應專業的技能和知識(城市規劃、建築學、結構與材料等),更需要深厚的文化與藝術修養,因為任何一種健康的審美情趣都是建立在較完整的文化結構(文化史的知識、行為科學的知識)之上。與設計師藝術修養密切相關的還有設計師自身的綜合藝術觀的培養、新的造型媒介和藝術手段的相互滲透。環境設計使各門藝術在一個共享空間中向公眾同時展現。作為設計師,必須具備與各類藝術交流溝通的能力,必須熱情的介入不同的設計活動,協調並處理有關人們的生存環境質量的優化問題。與其他藝術和設計門類相比,環境設計師更是一個系統工程的協調者。
環境設計作為一門新興的學科,是二戰後在歐美逐漸受到重視的,它是二十世紀工業與商品經濟高度發展中,科學、經濟和藝術結合的產物。它一步到位地把實用功能和審美功能作為有機的整體統一起來。環境設計是一個大的範疇,綜合性很強,是指環境藝術工程的空間規劃,藝術構想方案的綜合計劃,其中包括了環境與設施計劃、空間與裝飾計劃、造型與構造計劃、材料與色彩計劃、採光與布光計劃、使用功能與審美功能的計劃等等。
藝術
環境的藝術就是創造良好場所的藝術,就是用藝術的手段來優化、完善我們的生存空間。
自然環境是相對與人工場所或者說人工環境而存在的具體的自然造化[2]。它是整個生態平衡的支撐,又是環境藝術整個文脈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也客觀的制約着人工場所的形態構成與發展。
環境設計也可以看成人類的藝術創造活動,人們通過設計手段有意識地物質化自己的審美理想。在環境藝術中,物化形象和抽象功能與藝術空間是並存的。所謂物化形象,指的是賴以構成環境的界面和相關物品:廣場、建築、庭院、綠化、壁畫、雕塑和特定的室內空間;所謂空間藝術則是物質形體的抽象的空間關係處理的藝術。
環境設計審美的過程是一個多元化的感受認識過程:個性離不開一般意義的、功能上的普遍性;現實性離不開歷史上的延續性 和發展上的未來性;詩性離不開實用性。環境設計的表現要尊重客觀工作環境,準確且經濟地應用設計語言。無論環境設計作 品的個性有多強,只要是好的,必然是有條理、有秩序,與其文化和自然背景有着必然聯繫。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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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以人為本的人居環境設計,建設工程教育網, 2010-10-13
- ↑ 環境設計起源,豆丁網, 201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