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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尔梅(1603年-1679年),字用卿,号古古,又号白耷山人,江南沛县人,诗人。
祖父阎泉。长相耳大面白,人称白耷。复社成员,与张溥、陈子龙齐名。[1]崇祯元年(1628) ,至京师,住真空寺。崇祯三年庚午(1630),中举人。曾参加抗清活动,被史可法聘为幕僚,两人常讨论复国大计,阎尔梅曾劝史可法联合张七领导的榆园军,一起恢复中原[2];顺治八年(1651年)李化鲸的榆园军抗清失败,阎尔梅及弟阎尔羹在沛县被逮捕,入济南监狱。由山东总督沈文奎提审,他“瞪目直上视,不拜”,且吟:“忠孝平常事,捐躯亦等闲 ”。顺治十二年(1655)夏,手刃爱妾,毁先人坟墓,携子逃亡,托幼子于虞城张十六,“走山东,联络四方魁杰,谋再举”。后出家为僧,自诩“蹈东和尚”,顺治十六年,春天离开沛县,由河南经河北,至芮城、猗氏,拜会王似鹤。[3]历游楚、蜀、秦、晋及关外,不久潜回家乡著述。康熙元年携子寓居虞城县小乔集。康熙四年(1665),为仇家所告发,再躲至刑部尚书龚鼎孽的家中,最后由龚鼎孽出面调停,祸事始平。康熙十二年(1673),回沛县,闭门不问世事。康熙十八年(1679)冬卒。[4]著有《白耷奇山人集》等。阎尔梅墓在今沛县刘河崖村。
生平
阎尔梅,生于明万历三十一年九月十二日(1603年10月16日),卒于清康熙十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1679年12月28日),字用卿,号古古,又号“白耷山人”,江苏沛县人。“白耷”二字,有人释为耳大面白,其实,“白耷”(搭)乃丰、沛俗语,指“无用”。以此为号,表示自嘲。
阎家家道小康,父亲饱读诗书,考中秀才,未能仕进,教馆于峄县褚氏。父亲希望儿子读经治学,登科入仕。但阎尔梅入学后对求取功名的八股文兴味索然,却十分关心国计民生,更喜欢吟诵历代英贤的事迹与诗章。十一岁初下科场,便在考卷中评说时政,考官嗔之为“英气太甚,须折磨之”。1628年崇祯帝即位,阎尔梅以“恩选”入京参加会试,因清军逼近京师,举朝震恐,考试延至崇祯庚午(1630)举行,阎尔梅考中举人。
主考官是复社领袖之一的杨廷枢。为了壮大复社力量,为东林党冤魂吐气,他有意录取吴中子弟甚众,如杨廷麟、陈子龙、吴伟业、陈明夏等,皆与阎尔梅同科中举。杨廷枢赞扬阎尔梅的诗文“旷逸跌宕,有吐唾四海之气。”
中举之前,阎尔梅常在诗友聚会时抨击阉党,表示对东林党人的同情,竟被人以“东林渠魁”之名讦告于官府,几乎被捕入狱。这次入京会试,他索性正式加入了复社。回乡后,除多次参加南方的复社文会外,还在沛县、徐州立社会友,上书请缨,立志于投笔从戎,为挽救明王朝而效力。
但明王朝大势已去。李自成的农民军横行天下,沛县也有动乱。此时阎尔梅为了地方安宁,曾组织了千人的地方武装,被沛县当地造反的刘玄的部众打败。
不久,北京传来崇祯皇帝自杀的消息,阎尔梅痛不欲生,绝食七日,死而复苏。
南明政权在南京建立后,曾派巡按史王燮到徐州考察军务。阎尔梅闻讯,披挂重孝求见,痛陈复国大计。其基本主张是政府军与农民军合力抗清。但言不见用。
为了巩固徐州防务,史可法循运河北上。阎尔梅又赶到白洋河与史可法相见,再陈抗清之计。甚至自告奋勇,带空白告身(委任状),去招抚山东榆园军,为朝廷所用。可惜史可法亦不能用其计。史可法兵退扬州,战败,这才有扬州的十日大屠杀。
劝史可法不果,阎尔梅又到淮北总兵、东平伯刘泽清处进言。因为刘泽清无心抗清,又不愿加害阎尔梅,便将他灌醉,置于小船,任其漂流,自己则率军后撤。酒醒后,阎尔梅曾经组织了一小队义军,准备在淮安抗清,但淮安富户怕因他的抵抗招来屠城之灾,便故意向清军报信,让阎尔梅的抵抗流产。
九死一生后,阎尔梅回到沛县,稍作安顿,他即到山东曹州参加了抗清的榆园军。为了活动方便,他削发为僧,自称蹈东和尚,往来于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各地,并几次化装入京,侦察清廷动静,为榆园军通风报信。
顺治八年(1651),李化鲸领导的榆园军抗清失败,这才有阎尔梅的被捕。入济南大狱后,阎尔梅只求速死,故而并不隐瞒所作所为。意外的是,主管狱审者为明朝故吏,他们仰慕阎尔梅之名,一方面拖延讯问日期,一方面劝其降顺朝廷。阎尔梅虽然拒绝了劝降,但也感激他们的照顾。经狱方多方周旋,阎尔梅获得了适度的自由。顺治十二年(1655),借监护者放松警觉,阎尔梅疾速逃出济南,返回家乡。知道清廷不会善罢甘休,他削平了祖坟,匆忙携幼子逃往河南。不久,清兵追至,其妻妾双双自缢。
从顺治十二年(1855)到康熙十二年(1673),阎尔梅整整度过了十八年的流亡生活。其间,他改名易姓,骑驴弹琴,游历了中国大半片疆土,酝酿了一腔遗民幽怨,留下了数卷乐府短歌。直到晚年,才重回故乡。“逃名以后总余年,驴背囊琴不挂弦”,大概是他的写照。
史书称赞他是“疾风劲草,布衣之雄”。看来,十分恰当。[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