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三亚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09〕40号),设置三亚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为主管全市科学技术、工业经济、信息化和知识产权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1]。
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已由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入的职责
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的工业管理职能划入。
(三)增加的职责
1、负责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2、负责高新技术企业、项目和产品认定初审。
(四)加强的职责
1、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指导知识产权战略实施。
2、加强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相融合的职责,发挥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带动作用,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
3、加强组织实施全市科技重大专项,推进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科学技术、工业经济、信息化以及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发展政策[2];研究提出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信息产业和知识产权发展的规划,并确定发展的重点布局和优先领域;协调全社会科技进步、工业经济发展、城市信息化和科技普及工作。
(二)组织指导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扶植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和创新能力建设,管理技术创新专项资金和科技成果转化基金,营造科技创新环境。
(三)研究提出科技体改、科技人才、科技创新、科技进步、科技中介服务、科技奖励、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的建议。
(四)编制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信息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科技专项计划、科技创新工程、工业与信息产业专项和软科学等研究发展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五)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牵头组织实施产学研结合工作;负责科学事业费和科技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六)负责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工作;归口管理科技成果鉴定(评价)、登记和技术合同认定工作;负责技术出口及保密审查、科技成果保密工作;指导科技中介服务工作,负责有关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认定;指导科技交流与合作,促进南繁科技对地方经济的贡献作用。
(七)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创新工作;组织协调科技交流与合作,承办科技招商引资工作。
(八)归口管理科技信息工作,负责科技宣传、科技统计工作;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推动科普工作发展。
(九)研究拟定知识产权保护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的政策性规定;拟定经济、科技、文化领域知识产权工作的办法,指导各行业(产业)的知识产权工作;协调知识产权法律实施和执法中遇到的重大政策问题;依法调解处理专利纠纷案件和侵权案件;查处假冒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
(十)负责组织国家及省级科技、工业和信息化、信息产业项目或课题申报、实施和跟踪管理,对获得国家财政支持的项目加强监督、服务和配套支持。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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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海南三亚市 ,好看视频,2020-01-11
- ↑ 2017-2018年网络信息安全法律法规一览 ,搜狐,2018-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