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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光政策
图片来自itsfun

“三光”政策又称“三光”作战,日军称之为“烬灭作战”(烬灭作戦)。日军在华北地区对中国军队控制地区特别是中国共产党控制之抗日根据地实施“扫荡”作战,即烧光所有房屋、杀光所有人、抢光所有财物,彻底摧毁抗日军民之生存条件。这一最早由日军华北方面军司令官多田骏提出的策略,由其继任冈村宁次推向顶峰。中国抗日战争时期,由于部分日本占领区内的抗日根据地采用了全民皆兵的游击战,导致日军士兵不断阵亡且不能有效占领,未得从当地获得战争资源,却消耗资源且伤亡不断,于是日本军事机关曾命令其部队,既不能占有则毁灭这些地区的一切资源,包括人口,对中国抗日根据地进行“扫荡”时,“不问男女老幼,应全部杀死;所有房屋,应一律烧毁;所有粮秣,其不能运输的,亦一律烧毁”。侵华日军、特别是华北方面军(北支那方面军),自1939年秋开始,针对中国共产党抗日根据地[1] 进行以杀戮当地居民、对粮秣房舍等物资进行彻底的抢劫、焚烧和破坏为目标的军事行动,并将这一作战方式逐渐系统化、规模化、长期化。中国共产党的党政通告和传播媒介,将日军这种以毁灭抗日地区人力物力、摧残抗日军民抵抗意志为目的的军事策略,简要概括为“烧光、杀光、抢光”。这种杀光、烧光、抢光之行为,被称为“三光政策”。

经过

最早实施“三光作战”策略的日军司令官是1939年9月出任日军华北方面军司令官的多田骏。此后,1941年7月继多田骏接任华北方面军司令官的冈村宁次将此策略发展并扩大,达到高峰。“三光作战”的重点区域在东北、中、晋东南、西以及山东沂蒙山区,以及冀东。森山康平在《证言记录三光作战》中认为,“三光作战”始于1940年秋季在晋中的作战。中国抗日根据地军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坚壁清野,开展游击战争,粉碎日本侵略者之“三光政策”。

1940年

1937年7月中日全面爆发战争之后,中国军队在日军占领区以平民为依靠,发展游击战争,对日军造成严重骚扰和损失。1940年4月,日本北支那方面军提出了在讨伐八路军时应“彻底扫荡并消灭其游击根据地”的作战方案(见于《在华北的思想战指导要纲附属书》)。1940年8月起,八路军在正太路、平汉路、同蒲路、白晋路、北宁路、沧石路、津浦路、胶济路发动的以交通破袭战为主的百团大战,予以日军很大损失。日军为报复起见加大了其“扫荡”的力度。运用“捕捉奔袭”、“辗转抉剔”、“铁壁合围”、“梳蓖战术”等战术对八路军根据地村落进行了有组织有系统地彻底破坏性进攻。据现有史料显示,1940年10月2日至11月30日间,日军在扫荡八路军晋冀鲁豫边区的太行区与太岳区时,下令:

这次作战,与过去完全相异,乃是在于求得完全歼灭八路军及八路军根据地。凡是敌人地域内的人,不问男女老幼,应全部杀死;所有房屋,应一律烧毁,所有粮秣,其不能搬运的, 亦一律烧 毁,锅碗要一律打碎,井要一律埋死或下毒。

据江口圭一在《日本帝国主义史研究》一书中记载,日军驻山西省第一军在《昭和15年9月1日~9月18日:第一期晋中作战复行实施要领》中规定:具有敌意的15岁至60岁男子全部要杀死;当地的武器、弹药、粮秣一律抢走;认为有敌对性的村庄(部落),需要烧毁破坏。第一军参谋长田中隆吉少将曾经指示:“应彻底地对敌根据地烬灭扫荡,使敌不能于将来生存。”命令传到旅团长片山省太郎在 所颁发的《讨伐队之注意事项》中称“此次作战为对敌根据地彻底地烬灭扫荡,使敌将来无法生存,至为紧要。”《第一期晋中作战复行实施要领》中具体写明了《烬灭目标及方法》:

  1. 敌及装扮为当地居民之敌:杀死
  2. 认为具有敌对性质之居民中15岁以上至60岁的:杀死
  3. 敌所隐匿之武器弹药工具炸药等、认为系敌聚集之粮秣:没收带走,不得已时烧毁
  4. 敌使用之文件:烧毁、破坏
  5. 敌对性质之村落:烧毁、破坏

这些作战模式被中共八路军以及中国民众、传播媒介归纳为“杀光、烧光、抢光”。《昭和15年10月19日~11月4日:第二期晋中作战战斗详报》中说明:“烧毁有敌军事设施之村落应特别彻底”,“前进时不应徒然延长时间,而应尽量将前进路上两侧的广大范围予以彻底烧毁。”

执行情况

这种作战策略在实际上体现为对平民及非武装人员以实施“杀光”、“烧光”、“抢光”为原则。如原日军第五十九师团的士兵菊池义郎在回忆当时情景时表示:

我们日军每到一个村庄,要破坏所有的家俱杂物,烧毁房屋。我们常说,如果约500人的部队在100户左右人家的村庄驻一夜,这个村庄恐怕十年也恢复不起来。不过,对日军来说,这正是他们的目的所在。

原日军12军独立混成第10旅的士兵松尾富男在回忆录中描述,当时他们经常讲的“扫荡”要求是“烧、杀、抢”。第10旅的旅团长河田健太郎发布的命令是:

把能干活的男人全部绑来,一头家畜、一粒粮食不留。然后要叫他们再不能活下去。把家具、锅盆、锄锹破坏干净。

在此种思想指导下,日军多个部队都执行了“烬灭作战”。例如在1940年9月起至年底,日军在山西的作战包括:

  • 8月底开始在辽县左权)、和顺榆社武乡等十余县的连续扫荡,反复三次。辽县、武乡、黎城涉县的房屋有八成被烧毁,其中有数十个村庄成为焦土。9月4日,日军在寿阳县郭家庄将80名村民逮捕后关入窑洞,然后用机枪射击和手榴弹轰炸,其中76人死亡,4人压在尸堆下幸存。9月8日,日军围袭寿阳县韩赠村,杀死364人,其中包括别村平民36人,本村39户居民全部被杀死,烧毁房屋154间。9月19日,日军在寿阳县羊头崖村杀死村民216人,20户被杀绝。22日,日军在盂县活川口杀死105人,占全村人口约四分之一,全村四百余间房屋全部烧毁。23日,在黎城县西井乡杀死村民45人,烧毁房屋1955间。10月3日上午,日军在方山县赤坚岭烧毁民房和商号六百余间,烧毁粮食30万余斤,下午在开府烧毁民房商号六百余间,烧毁粮食15万余斤。10月9日,日军在沁县南仁村杀死村民48人,烧毁房屋四百余间。10月13日,日军在襄垣南姚村烧毁民房210余件,窑洞350余孔,粮食520余石,杀死牲口三十余头。
  • 10月19日起,日军在昔阳县和顺县“扫荡”,杀死当地居民二千余人。其中在西峪村杀死300余村民(11月18日再次进村杀死386人,烧毁房屋四百余间,将粮食财物全部掠走)。21日,日军在和顺县榆树坪“扫荡”,杀死八路军伤员和村民共150余人,烧毁房屋三百余间,全村有四户被杀绝。11月底,日军再次在和顺县“扫荡”。28日在南仁村杀死40人,烧毁房间189间,窑洞164孔,抢走大量粮食牲畜。29日在平松村杀死108人,烧毁房屋40多间。
  • 10月22日起,日军在沁源县“扫荡”共计15天,全县95%以上房屋被烧毁,合计杀死4981人。高家沟村强迫94名村民集中后用机枪扫射,全部杀死。24日,日军在沁源县上舍村奸淫后杀死97名村民。25日,日军在韩洪村将129名村民逼入村口龙王庙中后关闭庙门焚烧,除一人逃出外全部烧死。26日,日军在王璧村抓捕84名村民后赶至村中戏台上用机枪全部杀死。

又例如1940年10月13日起,日军大规模地讨伐北岳区的冀西和晋东北,自南拒马河上游到阜平附近,先自北向南,然后再由东向西,平行前进。在易县毁房2200多间,在该县常峪沟一带屠杀民众800多人。在五台县则摧毁大小村庄98个,毁房20067间,杀死民众数百人。在河北的作战包括:

  • 1940年10月27日,日军在涉县井店村杀死村民316人,烧毁民房738间。
  • 1941年1月25日,日军在丰润县潘家峪将全村人集中至潘家大院后用手榴弹和机枪屠杀,然后放火焚烧,共计杀死1703人,1100余间房屋被烧毁。
  • 2月11日,日军在宽城大屯村杀死村民187人,杀绝14户,占全村人口三分之一。又烧毁房屋535间,烧死牲畜480头,造成粮食损失共150吨。

同一时间日军的战报中也反映出“烬灭作战”的执行情况。如河北省的例子:

  • 10月25日,彻底烧毁寺子岩至姚门口之间东西约6公里之村落。
  • 11月5日,烧毁村落背庄至大有镇沿途村落、大有镇附近及其附近16个村。

日军的“战斗后彼我形势之概要”称:

由于8月以后连日讨伐以及整饬作战,第18集团军及第129师主力之根据地已被彻底摧毁。加之我彻底推行烧光式扫荡,作为其宿营地之主要村落均被烧毁,各种军事设施,尤其兵工厂、弹药库、粮秣仓库等遭破坏,所以其活动将出现困难。

参考文献

  1. 抗日根据地,cpc.peo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