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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场统计研究会是为国家一级学会,现挂靠在北京工业大学应用数理学院内,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耿直教授为现任(第八届)理事会理事长。学会下设试验设计、医学与生物统计、抽样调查、生存分析、工程概率统计、可靠性工程、国际标准与技术法规、多元分析、教育统计与管理、气象水文与地质、资源与环境统计、建设统计技术等14个专业委员会及30多个省、市地方研究会,是国内著名的学术团体[1]之一。

发展历史

中国现场统计研究会是由我国热心于应用统计、管理科学及相关学科的专业科技工作者和单位自愿结成的学术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本研究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2]、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致力于团结和组织应用统计、管理科学及相关学科的科技工作者,促进这些学科的繁荣和发展,促进应用统计的普及和推广,促进应用统计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应用统计在工农业、社会科学、医药卫生、经济、管理等领域中的应用,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族科学素质服务,为科技工作者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明建设和社会建设,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努力奋斗。

学会活动

1978年7月,国内着名统计学家张里千、孙长鸣、刘婉如、汪仁官和杜林芳联名给邓小平同志写信,反映推广正交试验法对国民经济的重大意义,很快得到批示。国家科委常务副主任蒋南翔和中国科协副主席裴立生分别接见了张里千等,并建议拍电视教育片及成立一个研究会。同年10月,张里千、魏宗舒、林少宫、杨纪柯、孙长鸣、刘婉如、汪仁官和杜林芳等人正式倡议成立一个学术团体,以便团结国内同行,推广正交试验法。该倡议于同年12月获中国科协常委会批准,成立了中国现场统计研究会。

1979年8月22日,在北京科学会堂召开了中国现场统计研究会成立大会,50余人参会;成立了研究会干事会,推选魏宗舒教授为干事长;制订了研究会会章。1981年3月18日至20日,在广东新会召开了中国现场统计研究会第一届代表大会暨第一届学术年会,共92人参会;会上修改了会章,并将干事会改为理事会,魏宗舒教授为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同时成立了多元分析、高等教育、编辑出版三个专业委员会和生物统计、咨询评奖筹备组。其后每两年召开一次学术年会,每四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并在代表大会上选举新一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及理事会领导。至2009年7月,中国现场统计研究会召开了八次代表大会及十四次学术年会。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原中国科技大学北京研究生院)张里千教授任第二、第三届理事会理事长,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陈希孺院士任第四、第五届理事会理事长,北京工业大学应用数理学院杨振海教授任第六、第七届理事会理事长。

1982年9月20日和11月20日研究会会刊《数理统计与管理》分别试刊出版两期。1983年1月22日《数理统计与管理》第一卷第一期正式出版发行(双月刊)。《数理统计与管理》对中国数理统计与管理等方法在国内的推广应用及其研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代表了中国统计应用的最高水平,已成为中国中文核心期刊。

三十年来,中国现场统计研究会对中国数理统计与管理方法在国内的推广应用及其研究都发挥了重要作用。研究会为我国培养了数以万计的数理统计与管理方面的优秀人才,他们的研究成果及应用成果在中国遍地开花并结果;培养的大批拔尖人才,已在各地璀璨争辉,撑起各自领域的脊梁。

中国现场统计研究会现任(第八届)理事长:耿直;副理事长:于丹、黄权、李纲、缪柏其、濮晓龙、任露泉、杨虎、张忠占、郑卫华;秘书长:程维虎。

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是:中国现场统计研究会。英文名称:Chinese Association for Applied Statistics,缩写:CAAS。

第二条 本团体是由我国热心于应用统计、管理科学及相关学科的专业科技工作者和单位自愿结成的学术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致力于团结和组织应用统计、管理科学及相关学科的科技工作者,促进这些学科的繁荣和发展,促进应用统计的普及和推广,促进应用统计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应用统计在工农业、社会科学、医药卫生、经济、管理等领域中的应用,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族科学素质服务,为科技工作者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明建设和社会建设,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努力奋斗。

本会贯彻国家科学技术工作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坚持独立自主、民主办会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和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团体的住所:北京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开展国内外应用统计、管理科学及相关学科的学术交流,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

(二)普及统计知识,传播统计思想和方法,推广应用统计先进技术,举办各种类型的讲习班、讲座、经验交流会等科技教育活动;

(三)开展民间国际学术交流活动,促进同国(境)内外相关学术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四)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发行应用统计、管理科学及相关学科的期刊、书籍和音像制品,传播科学技术信息;

(五)反映会员和相关科技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

(六)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支持会员参与有关领域科技研究、开发和应用,直接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

(七)组织会员和相关科技工作者对国家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制定和国家事务,提出科学建议,推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八)培养、举荐相关学科人才,开展科学技术方面的论证、咨询服务及项目评估,参与技术标准制定,接受委托承担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九)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承担成果鉴定、技术评价,认证工作和表彰奖励应用统计、管理科学及相关学科人才;

(十)其它有关的业务活动。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团体的会员种类: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具有中级(含)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应用统计的工程技术人员、科学研究人员、教师及管理人员,以及热心于应用统计、管理科学及相关学科的富有经验的人员可申请成为个人会员。凡愿意参加本会活动、支持本会工作有一定应用统计研究理论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可申请成为本会单位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要求入会者,应由本会会员一人介绍,书面向本会或本会授权的分支机构提出申请,经本会理事会或授权机构批准,并履行规定手续后,即为本会会员。单位会员申请者应持本单位介绍信,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相关学会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上报本团体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即可成为单位会员。单位会员应有明确的人员负责与本团体的联系。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在符合本会宗旨的工作中,请求本会给予可能的支持;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积极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2(一般最多三年)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