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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蔭霖(1838年-1904年),中國清朝官員。字次棠,又字樾亭,先世文登人,明初遷居濰縣東鄉(今濰坊市寒亭區河灘鎮小東莊村),乾隆五十年(1785年),祖父于龍川攜眷逃荒,到吉林伯都納廳(現吉林省榆樹縣黑林鎮太平川屯)落戶。
生平
于蔭霖為咸豐九年(1859年)已未科進士。選庶起士。同治元年(1862年),任翰林院編修。光緒八年(1882年),授湖北荊宜施道。十一年(1885年),任廣東按察使,次年任雲南布政使,因丁母憂未成行。十六年(1890年)除服後授福建臺灣布政使。二十一年(1895年)又署雲南布政使。二十五年(1899年)補任安徽布政使,未至又調任湖北巡撫,次年(1900年)任河南巡撫。後被罷官,寓居南陽。光緒三十年(1904年)病卒。
事蹟
光緒四年(1878年)六月,清政府派崇厚前往俄國交涉索還新疆伊犁。崇厚迫於沙俄壓力,於次年(1879年)十月二日擅自與沙俄簽訂喪權辱國的《裡瓦幾亞條約》,使沙俄取得政治經濟、賠款和割讓領土的權益。為保衛國土,保護民族利益,於蔭霖“不畏強禦”,與張之洞、黃體芳、張佩綸聯名上奏朝廷,列述崇厚的賣國行徑,要求嚴處。清廷迫于四位大臣和人民的壓力,宣佈不承認《裡瓦幾亞條約》,將崇厚革職問罪。
光緒八年(1882年),秋雨連綿河水暴漲,荊宜地區兩岸農田大部受淹。於蔭霖一面組織開倉放糧救濟災民,一面組織農民“疏支流,泄積潦”,築堤治河。
于蔭霖重視治學,創辦荊州書院,聘知名學者任山長(校長),培育出眾多英才。
他為官清廉,鄙視貪占。一商人偷漏關稅事露,以重金賄賂他求免。于蔭霖秉公拒賄,責令其補足稅款。任湖北巡撫期間,對貪官污吏深惡痛絕,查出貪吏均予嚴懲,曾“劾酷吏三十余人”。
參考文獻
- 孫葆田,《河南巡撫吉林於公墓志銘》,《清朝碑傳全集》,4冊,3248-3250
- 劉寧顏編,《重修臺灣省通志》,臺北市,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外部連結
- 於蔭霖 中研院史語所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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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蒯德標 |
台灣布政使 光緒十六年(1890年)上任 |
繼任: 沈應奎 |
前任: 曽龢 |
湖北巡撫 1899年-1900年 |
繼任: 裕長 |
前任: 裕長 |
河南巡撫 1900年-1901年 |
繼任: 松壽 |
前任: 聶緝槼 |
湖北巡撫 1901年 |
繼任: 錫良 |
前任: 黃槐森 |
廣西巡撫 光緒二十七年二月十六 - 光緒二十七年三月初三 1901年4月4日 - 1901年4月21日 |
繼任: 李經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