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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商务局

兴安盟商务局局长(孙书涛)带队调研原图链接来自 兴安盟商务局 的图片

兴安盟商务局兴安盟下属职能部门。

目录

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贯彻执行国家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措施办法、规章制度;监测分析本地区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外商投资[1]宏观运行状况。

(二)研究提出兴安盟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三)研究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办法;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产品流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

(四)负责重要工业品、农产品、原材料等出口产品的宏观管理和监控分析;负责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国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工作。

(五)依法管理自治区技术进出口及认证工作;研究和推动科技兴贸战略的实施;协调办理目录项下商品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

(六)组织实施我国力口入世贸组织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监测分析本地区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外商投资的宏观运行状况。

(七)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兴安盟吸收外商投资工作;提出贯彻执行国家吸收外商投资政策、法规的办法和措施,参与制定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和规划;依法管理外商投资审批、备案、备案确认工作。

(八)负责本地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审核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审核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和境外设立办事机构,并实施监督管理。

(九)指导企业参加援外项目招标,监督检查企业实施对外援助项目;争取和管理国际对自治区无偿援助项目,管理国际组织对本地区经济技术合作事务。

(十)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粮食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兴安盟粮食管理方面的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拟订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负责行业统计工作。

(十一)负责社会粮食流通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区粮食仓储建设;组织和协调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的落实、军队粮食供给;指导和帮助灾区、库区移民和缺粮贫困地区的粮食供应;安排以工代赈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负责跨省区粮食调拨运输管理。

(十二)指导、监督全区粮食储备工作。研究制订储备粮管理的政策、法规[2];制订地方粮库和社会仓储设施储存粮食的制度、办法并监督执行。

(十三)统筹安排粮食的收购、销售、调运、储存;编制商品粮进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储备粮进出口和调运;协调中央和地方储备粮管理的关系。

(十四)负责储备粮的利息和费用补贴的管理及拨付;编报储备粮的年度财务计划和会计决算,汇总财务会计报表,指导粮食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储备粮管理的审计和监督,定期审核资产、负债和损益。

(十五)协同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粮食质量标准的管理工作;组织粮食管理储备先进技术的推广;制定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储备粮的库存、质量和安全。参与拟定流通仓储及加工设施的建设计划和技改计划。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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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