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产生量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危险废物产生量是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的专用名词。
关于汉字的起源[1],中国古代文献上有种种说法,如“结绳”、“八卦”、“图画”、“书契”等,古书上还普遍记载有黄帝史官仓颉造字的传说。现代学者认为,成系统的文字工具不可能完全由一个人创造出来,仓颉[2]如果确有其人,应该是文字整理者或颁布者。最早刻划符号距今8000多年。
名词解释
危险废物产生量指当年全年调查对象实际产生的危险废物的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危险废物的特性: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医疗废物、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废弃物,以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参考文献
- ↑ 中国“汉字”从何而来?每个汉字,都是仓颉造出来的吗?,搜狐,2022-10-01
- ↑ 造字的仓颉,为何叫“仓颉”?甲骨文揭开了颠覆性的一幕,搜狐,2022-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