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厄尔·沃伦英语:Earl Warren,1891年3月19日-1974年7月9日),是美国著名政治家、法学家,担任过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州长,1953年至1969年期间担任美国首席大法官。在担任首席大法官期间,美国最高法院做出了很多涉及种族隔离民权政教分离逮捕程序等著名判例。

生平

沃伦生于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父亲是挪威移民,母亲是瑞典移民。他在伯克利加州大学获得了本科学位(1912年)和法学学位(1914年)。从法学院毕业之后,沃伦在私人律师事务所工作了5年,1925年開始擔任加州阿拉米達郡檢察長,1938年獲選為加州檢察總長,任內嚴正執法,當時被譽為最有效率的檢察首長。在担任檢察總長期間,日本發動珍珠港事件,認為日裔移民可能從事間諜行動,公開支持美國軍方所提出隔離日本人及日裔移民的方案(Japanese American Internment),為此提供合理化及正當化的理由,戰後一直未公開道歉,直到晚年才在回憶錄中後對此錯誤表示遺憾。

沃倫雖是共和黨人,在政治上卻標榜摒棄黨派成見。1942年州長選舉,沃伦同時參加共和黨與民主黨黨內初選,順利擊敗時任州長Culbert Olson,1946年州長選舉,沃倫同時贏得共和黨與民主黨的黨內初選,1950年再度連任,成為加州史上第一位擔任三屆的州長。由於加州得天獨厚的地理條件以及沃倫的改革計畫及行政效率,任內加州收入、預算及建設節節增加,为二战后直到1960年代中期的近20年繁荣打下了基础,并为加州建设了声望卓著的公立大学系统,为两代加州人提供了质高价廉的高等教育。沃倫第二任後多次提出全面實施醫療保險法案,均遭議會否決,沃倫在政治光譜上被視為共和黨的溫和派。由於沃倫的政績及全國的知名度,1948年曾參加共和黨的總統候選人黨內初選,但因得票不盡理想而退出,後來在贏得初選的紐約州州長托马斯·杜威邀請下擔任副總統候選人,該次大選杜威微弱之差败给了現任總統哈利·杜鲁门

1952年沃倫又被視為共和黨的熱門總統候選人之一,惟因艾森豪五星上將的參選而退出,被視為退選的條件交換,艾森豪总统於1953年提名沃伦出任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出乎眾人意料,原本屬於溫和保守派的沃倫上任後,最高法院頻頻作出傾向自由派的判決,以至于艾森豪总统後來評論提名沃伦乃是他“一生中所犯的最愚蠢的错误”。在沃伦担任首席大法官期间,美国最高法院做出了一系列里程碑式的判决,包括1954年的布朗訴托皮卡教育局案(裁定公立学校种族隔离违宪)、1962年到1964年期间的“一人一票”各案(极大改变了很多州农村地区的投票权重)、1964年的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确立了对公众人物诽谤案件的“真实恶意原则”)、Hernandez 诉德克萨斯州案(裁定墨西哥裔美国人有权参加陪审团)、1966年的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案(要求警方羁押当事人必须告知其拥有某些权利,包括请律师的权利,常称米兰达警告

1963年约翰·肯尼迪总统遇刺后,沃伦担任调查委员会主席,该委员会又称沃伦委员会。在调查之后,该委员会得出结论说,行刺纯属个人所为(即是由槍手李·哈維·奧斯華負全責),使肯尼迪遇刺案的原因至今仍受到爭議。

1969年,沃伦从最高法院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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厄尔·沃伦

參考文獻

司法职务
前任:
弗雷德·M·文森
美国首席大法官
1953年10月5日-1969年6月23日
繼任:
沃伦·E·伯格
官衔
前任:
卡伯特·奥尔森
加利福尼亚州州长
1943–1953
繼任:
古德温·奈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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