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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荷兰统治时期为1624至1662年间,尼德兰七省联合共和国与联合东印度公司于南台湾历时38年的殖民统治[1],影响力遍及整个台湾西部。若将澎湖群岛与台湾本岛两者视为一体,则可视1622年荷兰人建风柜尾城堡为本时期的开端。日本史书称为鸡笼国。

历史

此时正逢地理大发现,欧洲强权纷纷前来东亚贸易,并建立殖民地,而荷兰人为建立能与中国明朝、日本贸易的据点,遂于1624年夺取台湾。在荷兰人据台以前,台湾本岛未有严格定义的汉人移民族群,虽然当时汉人已在澎湖群岛建立政权作为管理台湾的踏板,但是尚未将触角深入台湾内部的原因,大致有下列几项:

鉴于当时日本倭寇海贼频繁侵袭大陆沿岸,因此官府长期封锁海岸。

汉人移民垦荒艰辛,加上原住民对外来者的抗拒,经常发生械斗,导致愿意从大陆移居台湾者较少。

部落社会生产力低,无法吸收大量人口,故移民人数十分有限。

荷兰人有计划地用大划船将汉人移民载往台湾,在运输工具上堪称一大革命,使大规模移民成为可能。

台湾天灾频率多过内陆,及台湾海峡湍急阻碍横渡,皆使中国官方未曾大规模开发台湾。大多数皆为短期侨居或是占地垦荒的汉人。荷兰殖民当局为了开垦土地而急需劳动力,又缺乏本国移民发展殖民地,便招引大量汉人移民台湾。当时荷兰人为汉人建立了适合移居的环境,汉人数量成长达到数万,提供了经济发展所需的劳动力,而台湾经济就在荷汉相互依赖之下快速成长,因此有学者称其为共构殖民。

在原住民的统治方面,起先荷兰人以发展贸易为重,无力扩张。等到1635年起,荷兰殖民当局对外贸易开始稳定,才发起征服行动,与高雄附近的麻豆社原住民部落订定麻豆协约,确立荷兰人为该地区领主、原住民为封臣的封建关系。荷兰人透过定期召开的地方会议(荷兰语:landdag),维系双方的封建关系,并任命原住民首长,确立原住民社会的正式领袖,以协助荷兰人推行政令。透过地方会议,荷兰人也将原本以个别或多个村社为政治实体、彼此攻伐的原住民部落,统合成互相联盟的联合村(荷兰语:Verenigde Dorpen),置于荷兰主权之下。荷兰人便借由攻击联合村的敌对部落,让原住民出草,使得双方的关系更为紧密。

1640年代以后,台湾南部沿海殖民地的行政支出不断地暴涨,收入也逐渐从转口贸易转移到本地税收。为此,荷兰人开始新增各种税收,加上1650年后许多农民赖以维生的甘蔗业开始衰退,汉人对于荷兰人的统治越来越不满,引爆了郭怀一事件。事件平息之后,荷兰人并没有更改整个殖民地的结构,依然以剥削汉人劳力为经济发展基础。之后郑成功崛起于福建沿海,为荷兰人创建的荷汉殖民地带来新的变数,郑成功于1661年进攻台湾,翌年荷兰人为其所击败[2],退出台湾南部沿海占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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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