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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煤矿
图片来自mdnkids

台湾煤矿的历史自1876年清朝政府在基隆八斗子的第一个官方经营的煤矿,到2000年左右关闭了最后一个煤矿,共经历了约125年。

而台湾煤矿的分布,北起基隆,南至南投集集大山、嘉义阿里山澎湖群岛,但因交通与煤矿品质等问题,台湾煤矿的主要开采地集中于苗栗以北的地区。

台湾的煤矿主要形成于第三纪中新世时代生成,以含煤矿层为木山层、石底层及南庄层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台湾出口的煤主要是石底层煤(又称柴煤),石底层即所谓中部夹煤层,因此又有“台湾煤”之称[1]。而品质最优良的煤矿出产于菁桐车站附近的石底煤矿,“台湾煤”的称呼便出于此地。

荷兰殖民和清代

虽然直到1876年,台湾始有第一个官矿,但根据诸罗县志物产志和杂记志中记载,在荷兰人统治时期,即有开采的记录。1661年-1683年的明郑时代,对台湾的煤矿并未积极开发。清朝乾隆年间,以开挖既甚恐伤龙脉为由,禁止民间私自开采矿产(淡水厅志,赋役志)。1842年,中英签订南京条约,当时虽然仍然禁止采矿,但是英美等国,在1847年至1865年间,不断到台湾勘查煤矿并有贸易行为,1864年全台输出的煤达4315吨。1870年,促使台湾煤矿开采就地合法的原因,是清政府在福建省开始兴建造船厂,而福建煤矿交通不便,台湾煤矿就成了支援造船厂的来源之一。

1876年后,沈葆祯开基隆市八斗子,开始台湾第一座官矿,引进新式的采矿设备,开凿深90公尺,直径约4公尺的直井,提高了台湾单一矿坑开采的产量。但由于开采技术、矿场管理、和运输等技术没有继续进步,1879年官矿产量减少,在中法战争爆发那年(1884年),当时台湾的巡抚刘铭传下令炸毁官矿,烧弃存煤15500吨。中法战争之后,虽然欲试办官商合作开采,但因交通问题不易解决,私煤变成煤矿的主要供应来源。[2]

台湾日治时期

台湾日治时期,1896年台湾总督府颁布“台湾矿业规则”并实施,但因第二条规定了经营矿业只限于日本国民为之;只限于日本国民方能为矿业公司或矿业团体之董监事及其股东,全台只有4个矿区,虽然日本政府在1897年对台湾矿业展开调查,但直到1905年,台湾的矿产量并没有大幅增加,又因为技术和交通问题,到1908年台湾纵贯铁路完成前,台湾南部的煤矿以进口为主。1905年,基隆田寮港煤矿设置蒸气锅,是台湾机械采矿的开始。且1906年后,日政府逐渐开放煤田,并引进新技术。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为因应相关工业的需求,台湾煤矿也出口到日本。日本政府也和日本财团合作,将台湾煤矿出口到中国大陆华南和东南亚地区。1917年后,台湾制糖业和其他工业的发展,促使日本政府对台湾煤矿开发的开放,1917年新增了81个矿区,1918年,增加到113个。矿产量到1919年,突破百万。一次大战过后,1920-1926年台湾煤矿有生产过剩的现象。

1933年,台湾民间矿主组织“台湾炭业组合”类似公会的组织,1938年日本政府统一日本国内的炭煤制度,加强台湾炭业组合的公会能力,并成立“台湾石炭商组合”。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因为日本战事不利,加上矿场遭到轰炸,台湾煤产量下降。1941年日本改组台湾总督府殖产局矿务课为矿工局,成立‘台湾石炭株式会社’,自此台湾煤炭产销和管制走入制度统一的时代。

中华民国时期

1945年,日本结束在台湾的殖民统治,台湾炭业组合改名台湾省煤矿公会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工矿处煤业监理委员会将日产接受、改制,之后成立“台湾工矿股份有限公司”,接收“台湾石炭统制株式会社”,改组为“台湾省石炭调整委员会”。

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迁到台湾,因为失去外销市场,煤业曾一度停止生产,但随著工业发展的需要,1951年的煤产量回到一年165万吨,主要供应给电力公司发电使用。1950年代到1960年代政府对煤业的政策采半管制,1954年改组的“煤业调整委员会”对台湾煤业的态度为仅收购公营企业所需燃煤,其馀由业者自行销售。加上社会环境发展,台湾煤产的开发过剩,煤矿公会代表李建和等人向立法院陈请,在1958年政府废止征购办法并准许部分外销。

台湾煤矿产量到1960年的年产量将近400万公吨,但严重的生产过剩,导致矿场相继倒闭,1958年有382矿场,1960年剩319矿,1964年减为281矿。而1960年代到1970年代,能源的使用逐渐转移到石油燃料,虽因1973年的石油危机台湾煤产量曾回到300万吨的量,随后的低油价政策,使台湾煤业走向末期。

在1970年代这个台湾煤业的末期,立法院制定《矿场安全法》,维护矿场安全;“台湾区煤矿业职业训练委员会”成立,从事矿工的技能训练。而1984年至1985年台湾数个矿坑的严重灾变,加上石油能源和进口煤的竞争,台湾矿坑接连关闭。[3]

2000年,台湾最后四个煤矿场,台北县三峡镇的利丰煤矿裕峰煤矿,新店市山区的安顺煤矿以及石碇乡的台诚煤矿,终于宣告停工,台湾煤业正式画下句点。

在矿坑陆续结束后,多数矿坑也逐渐消失,只剩极少数被保留下或隐没于荒烟蔓草间,例如位于新北市平溪区的台湾煤矿博物馆,即是由1967年-1997年的新平溪煤矿公司的矿场所改建。1994年[4]吴念真导演拍摄的电影《多桑》即是以矿坑作为电影背景。[5]

参考文献

  1. 新店市志第二章煤矿业[失效链接]
  2. 台湾煤矿史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07-06-30. - 天主教会台湾地区主教会
  3. 胡景昭口述,中视执行团队制作. 见证台湾矿业的煤乡人. 台湾故事岛. 2013年11月28日 [2017-03-06]. 
  4. 新平溪煤矿博物馆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07-07-11.
  5. 十分.新平溪煤矿.矿业挽歌(Tony的自然人文旅记第0042篇). www.tonyhuang39.com. [2017-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