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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部循资格》出自宋代文学家洪迈的《容斋四笔》卷十。《容斋四笔》是洪迈编著的一部史料笔记。

被历史学家公认为研究宋代历史必读之书。该书与沈括的《梦溪笔谈》、王应麟的《困学纪闻》,是南宋三大最有学术价值的笔记。

原文

唐开元十八年四月,以侍中裴光庭兼吏部尚书。先是,选司注官,惟视其人之能否,或不次超迁,或老于下位,有出身二十余年不得禄者。又州县亦无等级,或自大入小,或初近后远,皆无定制。光庭始奏用《循资格》,各以罢官若干选而集,官高者选少,卑者选多,无问能否,选满则注,限年蹑级,毋得逾越,非负谴者皆有升无降。其庸愚沉滞者皆喜,谓之“圣书”,而材俊之士,无不怨叹,宋璟争之,不能得。二十一年,光庭薨,博士孙琬议光庭用《循资格》,失劝奖之道,请溢曰“克”。是年六月制,自今选人有才业操行,委吏部临时擢用。虽有此制,而有司以《循资格》便于己,犹踵行之。盖今日吏部四选,乃其法也。予案元魏肃宗神龟二年,官员既少,应选者多,尚书李韶铨注不行,大致怨嗟。崔亮代之,奏为格制,不问士之贤愚,专以停解月日为断,沉滞者皆称其能。亮甥刘景安与书曰:“商、周以乡塾贡士,两汉由州郡荐材,魏、晋中正,虽未尽美,应什收六七。而朝廷贡材,止求其文,不取其理,察孝廉唯论章句,不及治道,立中正不考材行,空辨姓氏。鼠属当铨衡,宜须改张易调,反为《停年格》以限之,天下士子,谁复修厉名行哉?”洛阳令薛琡上书言:“黎元命系长吏,若选曹惟取年劳,不简能否,义均行雁,次若贯鱼,执簿呼名,一人足矣,数人而用,何谓铨衡?乞令王公贵人荐贤以补郡县。”诏公卿议之。其后甄琛等继亮,利其便己,踵而行之。魏之选举失人,自亮始也。至孝静帝元象二年,以高澄摄吏部尚书,始改亮年劳之制,铨擢贤能,当是自此一变。光庭又祖亮故智云。然后人罕有谈亮、澄事者。

作者简介

洪迈(1123~1202年),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鄱阳县)人。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宰执、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南宋著名文学家[1]。主要作品有《容斋随笔》、《夷坚志》。

《容斋随笔》分《随笔》、《续笔》、《三笔》、《四笔》、《五笔》,共五集七十四卷。其中前四集各十六卷,因书未成而作者过世,故《五笔》仅为十卷。这部书内容范围颇广,资料甚富,包括经史百家、文学艺术、宋代掌故及人物评价诸方面内容。它对后世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四库全书总目提要[2]推它为南宋笔记小说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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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斋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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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