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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朝的经济管理制度 |
商朝的经济管理制度是什么样的商朝在商丘建都210余年后,第十任君主仲丁即位初年,亳都(今河南商丘谷熟镇)遭遇河决之害,遂将国都自亳(今河南商丘谷熟镇)西迁于隞(今河南郑州),商朝自此开始迁都。后又多次迁都,到盘庚在位时,迁都于於殷(今河南安阳),并固定了下来,商朝在殷建都270多年之久,因此商朝也被后世称为殷朝、殷商朝,这是“殷商”称呼等于“商朝”的一个最好的证据,但“殷文化”代表不了“商文化”。[1]
盘庚迁殷以后,商朝社会的经济进一步发展。直至武丁即位以后,商四出讨伐,征服了周围许多小国,扩大了领土,商朝这时的国力达到鼎盛时期。
武丁后,商朝逐渐开始衰落了下来。商朝最后一个帝王——帝辛受德对开发中国东南,对淮河流域和长江流域的经济文化传播文明。
农牧业
商朝的农业和畜牧、养殖业发展都比较快。商人从一开始就是一农业为主的部落,商汤曾派亳人帮助葛人种地。甲骨卜辞中多次见到“其受年”(能获得丰收吗)的问语,反映商朝统治者对农业的重视。在畜牧业在商朝出土的除了有六畜的遗骸外,还有象骨,说明当时北方还有训象。并且掌握了猪的阉割技术,开始了人工养淡水鱼。
手工业
商朝手工业发展很快,青铜器的冶炼与制造都相当成熟,各种常用的器具和礼器、酒器十分精美。著名的司母戊大方鼎重达875公斤,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手工业全部由官府管理,分工细,规模巨,产量大,种类多,工艺水平高,尤以青铜器的铸造技术发展到高峰。成为商朝文明的象征。而且商朝人已经发明了原始的瓷器,洁白细腻的白陶颇具水平,造型逼真,刻工精细的玉石器表现了商朝玉工的高超技艺。丝织物有平纹的纨,绞纱组织的纱罗,千纹绉纱的縠,已经掌握了提花技术。
商朝农业和手工业的进步促进了商品交换的发展,出现了许多牵着牛车和乘船从事长途贩运的商贾。到商朝后期,都邑里出现了专门从事各种交易的商贩,吕尚就曾在朝歌以宰牛为业,又曾在孟津卖饭。
土地
商殷时期的每一个别的公社农民只有通过其所属的公社才能领得自己的份地。正因为份地所有权在法律上属于国王,所以每一个公社农民的剩余劳动也就属于这个最高统一体。
由于公社所有制一般分为“公田”和“私田”,所以在这种公社中,公社农民的剩余劳动是以耕种“公田”的形式而出现的。《·孟子·滕文公上》所说的“惟助为有公田”、“同养公田”的“公田”,是由原始公社中的“共有地”演变而来,“同养公田”就是说公社的“公田”由公社农民来集体耕种。
赋税
“公田”上的收获物就作为交给奴隶主贵族的一种赋税。
这就是孟子所说的“殷人七十而助”的“助法”。这种助法,按照孟子的看法,就是画地面为井字形,分为九区;八区分配于八家之民,称曰“私田”;其中之一区,八家合力耕作,谓之“公田”。
所以,孟子说:“助者,藉也”。中国古代文献中的“藉”字应作“耤”,后来误作“籍”。“耤”即“借”字,“耤”(强迫)公社农民的力量来为自己耕种叫做“耤”,字从“耒”即表示其与农事有关。所以赵岐《孟子注》云:“藉,借也,借民力而耕公田之谓也。”郑玄注《礼记·王制》中的“公田藉而不税”时也说:“藉之言借也,借民力治公田,美恶取于此,不税民之所自治也。”
人口
虽然商朝没有人口调查制度的具体记载,但从甲骨文的祭祀卜辞用牲资料中可以间接算出晚商人口。[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