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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崇(651年-721年9月28日),原名姚元崇,後名姚元之,因為要避唐玄宗的「開元」年號之諱,因此改名為姚崇,銀青光祿大夫、嶲州都督、長沙郡公贈幽州都督、吏部尚書、文獻公姚懿第十子。
650年,生於陝州硤石(今河南三門峽東南),721年於長安去世,享壽71歲[1],諡號文貞。
家族
生平
武后時期
姚崇以門蔭入仕,被授與濮州司倉的職務。他於武后時期,升為兵部郎中。當時正值契丹侵擾河北,戰事頻仍,姚崇向武則天剖析形勢,分辨利害,受到武則天賞識,擢升為侍郎。698年再升為同中書門下三品(宰相加銜)。
中宗、睿宗時期
後來張柬之助中宗復位,這時姚崇外調為亳州及常州刺史。其後在睿宗時,再任宰相,但因為與太平公主發生衝突,結果被貶至申州任刺史,其後又不斷調遷,但即使為地方官員,其為政仍甚得民心,可見他並沒有因被外調而灰心。
玄宗開元時期
唐玄宗即位之初,詔封姚崇為兵部尚書、同平章事,其後再加封為梁國公。姚崇在再度任相後即向玄宗提出十項建議,即為"姚崇十策"分別為︰
- 廢除武后時所定的嚴刑峻法;
- 息兵休戰,不求邊功;
- 公平執法,不論是皇親國戚還是平民百姓皆一視同仁;
- 宦官不得干政;
- 精簡稅目,廢除苛捐雜稅;
- 皇族或外戚不得擔任台省官;
- 皇上應禮賢下士;
- 皇上應虛懷納諫;
- 不再增建道寺、佛寺及宮殿;
- 限制外戚參政。
玄宗甚為讚賞這十項提議,予以接納。
姚崇亦取締僧徒12000餘人,逼其還俗,以防僧侶偽濫的情況加劇。開元三年(715年)六月,山東發生蝗禍,百官均以為蝗禍乃是天災,不能捕殺那些蝗蟲。而姚崇則堅持對其進行捕殺,並推行於晚夜起火、在火堆邊掘坑、一邊焚燒一邊埋堆的方法,卓見成效,全國捕蝗900萬擔,成功杜絕蝗禍。
逝世
716年,姚崇因為其幕僚收受賄賂的事而請求避位,並推薦宋璟接任。罷相後常居洛陽慈惠坊私邸[2]。雖然如此,他仍然受到玄宗優禮相對,玄宗亦經常向他諮詢國事。721年九月丁未(三日),姚崇去世,享壽71歲。其遺囑吩咐要薄葬,並再次闡明信佛的害處,不讓子孫為其抄經造像和辦法事[3]。今河南伊川縣彭婆鄉許營村北有姚崇陵墓。
妻妾
參考來源
- ↑ 兩《唐書》本傳說姚崇開元「九年薨,享年七十二歲」,張說《姚崇神道碑》說「享年七十有一」
- ↑ 姚崇四代孫《姚侑墓志銘》載:「初文貞公置第慈惠坊里,名諸孫皆以門字加之,良有以也,意百年之後,俾長戟不遷,繁枝附本。」《兩京城防考補》云:慈惠坊在洛水南「長夏門之東第二街」從南至北之第六坊。
- ↑ 姚崇曾自撰《遺令戒子孫文》說:「凡厚葬之家,例非明哲,或溺於流俗,不察幽明,咸以奢厚為忠孝,以儉薄為慳惜,至令亡者致戮屍暴骸之酷,存者陷不忠不孝之誚。可為痛哉,可為痛哉!死者無知,自同糞土,何煩厚葬,使傷素業。若也有知,神不在柩,復何用違君父之令,破衣食之資。吾身亡後,可殮以常服,四時之衣,各一副而已。」
- ↑ 《太平廣記》卷二百二十一引《定命錄》
- ↑ 許景先撰《大唐開府儀同三司紫微令梁國公姚公夫人沛國夫人劉氏墓誌銘並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