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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

作品名称 孔乙己

创作年代 1918年

作品出处 《新青年》第六卷第四号

文学体裁 短篇小说

作 者 鲁迅

首版字数:2573

孔乙己是近代文学巨匠鲁迅所著的短篇小说,最早发表在1919年4月《新青年》第六卷第四号,后编入《呐喊》,是鲁迅在“五四”运动前夕继《狂人日记》之后第二篇白话小说。小说描写了孔乙己在封建腐朽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下,精神上迂腐不堪,麻木不仁,生活上四体不勤,穷困潦倒,在人们的嘲笑戏谑中混度时日,最后被封建地主阶级所吞噬的悲惨形象。篇幅不长,但是深刻揭露了当时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精神的毒害和封建制度“吃人”的本质。具有强烈的反封建意义。

作者简介

鲁迅(1881-1936),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原名周樟寿,后改名周树人。字豫亭,后改为豫才,浙江绍兴人,出身于封建家庭,青年时代受进化论、尼采超人哲学和托尔斯泰博爱思想的影响。鲁迅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希望用以改变国民精神。辛亥革命后,曾任南京临时政府和北京政府教育部部员、佥事等职,兼在北京大学、女子师范大学等校授课。1918年5月,首次用“鲁迅”的笔名,发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奠定了新文化运动的基石,后与《》、《故乡》等小说名篇一同收入小说集《呐喊》。毛泽东评价鲁迅为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评论家、作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中华的精神的发扬人。鲁迅是20世纪中国的主要作家,是中国现代小说、白话小说和近代文学的奠基人之一,是新文化运动的领导人、左翼文化运动的支持者之一。鲁迅一生的著作包括杂文、短篇小说、论文、散文、翻译近1000万字,其中杂文集共16本:《热风》《》《华盖集》《华盖集续编》(1926)《而已集》(1927)《三闲集》《二心集》(1930)《南腔北调集》(1932——1933)《伪自由书》《准风月谈》《花边文学》《且介亭杂文》(1934——1936)等。散文集《朝花夕拾》,散文诗集《野草》,真实地讽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面。

作品原文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文,——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⑴,大抵没有这样阔绰⑵。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掌柜说,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长衫主顾,就在外面做点事罢。外面的短衣主顾,虽然容易说话,但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的也很不少。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黄酒从坛子里舀出,看过壶子底里有水没有,又亲看将壶子放在热水里,然后放心:在这严重监督下,羼⑶水也很为难。所以过了几天,掌柜又说我干不了这事。幸亏荐头⑷的情面大,辞退不得,便改为专管温酒的一种无聊职务了。

我从此便整天的站在柜台里,专管我的职务。虽然没有什么失职,但总觉得有些单调,有些无聊。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⑸,教人活泼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⑹,教人半懂不懂的。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⑺”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⑻”,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⑼,又不会营生⑽;于是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幸而写得一笔好字,便替人家钞⑾钞书,换一碗饭吃。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孔乙己没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但他在我们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从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

孔乙己喝过半碗酒,涨红的脸色渐渐复了原,旁人便又问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孔乙己看着问他的人,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他们便接着说道,“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些话;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在这时候,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在这些时候,我可以附和着笑,掌柜是决不责备的。而且掌柜见了孔乙己,也每每这样问他,引人发笑。孔乙己自己知道不能和他们谈天,便只好向孩子说话。有一回对我说道,“你读过书么?”我略略点一点头。他说,“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我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便回过脸去,不再理会。孔乙己等了许久,很恳切的说道,“不能写罢?……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账要用。”我暗想我和掌柜的等级还很远呢,而且我们掌柜也从不将茴香豆上账;又好笑,又不耐烦,懒懒的答他道,“谁要你教,不是草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么?”孔乙己显出极高兴的样子,将两个指头的长指甲敲着柜台,点头说,“对呀对呀!……回字有四样写法⑿,你知道么?”我愈不耐烦了,努着嘴走远。孔乙己刚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柜上写字,见我毫不热心,便又叹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

有几回,邻居孩子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腰下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⒀。”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有一天,大约是中秋前的两三天,掌柜正在慢慢的结账,取下粉板,忽然说,“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还欠十九个钱呢!”我才也觉得他的确长久没有来了。一个喝酒的人说道,“他怎么会来?……他打折了腿了。”掌柜说,“哦!”“他总仍旧是偷。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写服辩⒁,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后来呢?”“后来打折了腿了。”“打折了怎样呢?”“怎样?……谁晓得?许是死了。”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的算他的账。

中秋之后,秋风是一天凉比一天,看看将近初冬;我整天的靠着火,也须穿上棉袄了。一天的下半天,没有一个顾客,我正合了眼坐着。忽然间听得一个声音,“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看时又全没有人。站起来向外一望,那孔乙己便在柜台下对了门槛坐着。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见了我,又说道,“温一碗酒。”掌柜也伸出头去,一面说,“孔乙己么?你还欠十九个钱呢!”孔乙己很颓唐的仰面答道,“这……下回还清罢。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说,“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但他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孔乙己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他的眼色,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此时已经聚集了几个人,便和掌柜都笑了。我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

自此以后,又长久没有看见孔乙己。到了年关⒂,掌柜取下粉板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中秋可是没有说,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一九一九年三月。

象征意义

咸亨酒店:旧中国社会的象征

孔乙己》的故事发生在鲁镇里的咸亨酒店。《呐喊》里的《明天》也发生在鲁镇,小说中的人物(群众)常去喝酒的地方也叫咸亨酒店。酒客中红鼻子老拱,蓝皮阿五,包括掌柜的都是些无赖之流,不是想调戏妇女,就是骗钱混饭。另外《风波》也有鲁镇和咸亨酒店,不过这次鲁镇是个水乡,而酒店却在城里,收集在《彷徨》里的《祝福》背景也叫鲁镇。

鲁镇在鲁迅小说中,就像以其他地名出现的背景如《故乡》中的故乡、《阿Q正传》的未庄、《长明灯》的吉光屯、《在酒楼上》的S城,不但地方原型都是绍兴(包括他母亲故乡安桥头),这些地方都是象征旧中国社会,鲁镇也好,故乡也好,只是一个大背景,鲁迅喜欢把旧中国的社会及其群众浓缩成一间酒店,在《孔乙己》《明天》《风波》《祝福》中这意象叫作咸亨,在《长明灯》和《》里只称作茶馆,没有明确的招牌。

在鲁迅故家对面,同时又是由周家的亲戚经营的酒店,一旦写进小说后,就变成旧中国的一个缩影,怪不得他在这篇小说的后记中说,“这一篇很拙的小说……单在描写社会上的或一种生活。”这个酒店的酒客,很清楚有两个不同的等级:出卖劳力为生的短衣帮和以地主、读书人、有钱人为主的长衫客两种。短衣帮只能站立在柜台外喝酒,长衫客则可走进屋里的雅座,叫酒叫菜,慢慢吃喝。在这小小的酒店里,除了顾客与顾客之间的阶级差别,酒店职员也有极大的等级差别。掌柜的严厉冷酷,对小伙计常摆出一副凶脸孔,嫌他“太傻”,不准他侍候长衫客,“幸亏荐头的情面大”,才没有被辞退。小伙计连言笑都要看掌柜的脸色。顾客与掌柜、小伙计之间也不信任,因为掌柜唯利是图,卖酒要羼水以牟取利润。孔乙己固然穷困潦倒,地位低微,掌柜、长衫客把他践踏,但其他同样被侮辱、被损害者,如短衣帮,也同样对孔乙己冷酷无情,加以讥笑。连可怜的、地位低微的小伙计对恳切教他写字的孔乙己也反感,认为他是“讨饭的人”,不配考他。

咸亨酒店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国民精神的麻木愚昧、冷酷无情,孔乙己双层性的悲剧:被压迫与被侮辱者的悲剧,这些不正是当时中国“病态社会”及其“不幸的人们”的象征吗?就因为鲁迅把旧中国缩小成一个鲁镇,又把焦点放在咸亨酒店,旧社会的各种症结都立体的通过酒店这个象征表现出来。

鲁迅的象征现实主义是使他的写实小说比其他同代人的要复杂和具有深度的一大原因。可惜目前一般人只注意《狂人日记》和《》,而这篇小说是“气急虺”的作品,不算是最好的作品。鲁迅的另一篇象征现实主义代表作是《故乡》,其中故乡这一象征也是强有力的代表旧中国之一个象征。这两个象征成为互相配合的一对。故乡以故家为缩影,人物事件发生在房屋内,而鲁镇以大门敞开的酒店为焦点,悲剧在街边的柜台旁产生。

现实意义

孙伏园在简括鲁迅当年告诉他最喜欢《孔乙己》的意见时说:“《孔乙己》作者的主要用意,是在描写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因此我们读《孔乙己》不一定永远都把它放在中国特定的社会环境中来解释其意义。过去多数人以科举制度对中国人民的毒害的角度来解释,孔乙己代表典型的旧知识分子,成为封建社会的牺牲品。但是正如鲁迅所说“谁整个的进了小说,如果作者手腕高妙、作品久传的话,读者所见的就是书中人,和这曾经实有的人倒不相干了”。因此他坚持要了解《红楼梦》就不要去追究曹,从他身上去了解贾宝玉或小说的意义。因为“人生有限,而艺术却较为永久”。同样,我们可以超越写作时中国特定的社会背景来读《孔乙己》,它一样具有普遍性的意义。

当我们不把这篇小说局限于中国封建社会中来解释时,它就是“描写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这种苦人在世界各地都可找到。这个凉薄的社会,全世界都一样,古代和现代,今天和明天都不会消失。鲁迅表面上写发生在中国清末的社会与中国人,实际他也同时在表现人类及其社会中永恒的一个悲剧。表面上孔乙己是一个受了科举制度毒害,“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但他也是普遍性的代表了个人与社会之冲突的多种意义的象征。在任何国家任何社会中,多少人就像孔乙己那样,不为社会所接纳,被群众嘲笑、欺凌和侮辱,只是原因不同而已。孔乙己代表了理想或幻想与现实社会的冲突,他的悲剧在于他分不清理想(或幻想)与事实的区别。在科举时代偷书不是一件可耻或甚至犯罪的行为,他染上这种旧习后,社会却改变了。因此咸亨酒店,那个小小的社会对孔乙己,永远是一个埋葬他、置他于死地的陷阱。

今天,从东方到西方,多少人是根据自己的思想、理想、幻想或价值观而生活,而他自己又不了解或醒悟他是生活在梦幻中,他生活着的社会根本不能容纳像他那样的人。离开科举的框框读《孔乙己》,我们更能感到这篇小说的意义的丰富,而且具有很普遍的世界性的意义。孔乙己和卡缪的《异乡人》(《The shaager》)中的异乡人罗梭,米勒的《推销员之死》(《willg Lo man》)中的推销员同样是属于具有全人类意义的代表人物。

名家点评

鲁迅:《孔乙己》一文“能于参寥数页之中,将社会对于苦人的冷淡,不慌不忙的描写出来,讽刺又不很显露,有大家的作风。”

刘再复(美学家):贫贱而悲惨的“多余人”,失去人的尊严与资格,被社会所耻的下层知识分子。

钱理群(北大教授):值得同情与焦虑的,有着悲剧性、荒谬性地位和命运的知识分子。

澳门大学中文系主任朱寿桐:通过几十年的语文课本或别的途径,进入绝大部分中国人的心目,并深深地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思想观念,进而悄悄地改变了许多中国人的精神。

文化影响

这部小说自发表之后即被选入教材,长时间来都是中国大陆高中和初中语文教材的课文之一。在台湾,许多版本的高中国文科教科书有选录此篇文章。

不一样的孔乙己

“孔乙己是一个被封建腐朽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精神上迂腐不堪,麻木不仁,生活上四体不勤,穷困潦倒,在人们的嘲笑戏谑中混度时日,最后被封建地主阶级所吞噬的悲惨形象。”

这是教课书的官方解读,站在政治意识形态上,高度集中的批判封建科举制度,极力鄙视老孔这类读书人。

于是,长久以往,停留在我们脑海中的老孔就是这样不堪,一无是处。真是如此吗?我想,这样片面的结论,不免过分局限,有失公道。

不可否认,旧时读书人迂腐愚昧,自命清高的习性确实存在于他的身上,可退一步来讲,在那个“爬上去就吃人,爬不上去就被人吃”的时代,老孔难能可贵的人性温情,却是最大的闪光点。

他穷极一生追求自己的人生理想,渴望通过读书,考取功名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和社会地位,可还是没能成功,最终消失在社会黑暗的角落。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大概说起老孔,这句话便不可回避了。

一袭破旧长衫,青白面颊,皱纹间夹些伤痕,乱蓬蓬的花白胡子上几点酒渍,茕茕孑立,腰杆却挺的笔直,不急不慢,轻啄酒碗,若有所思。

这便是我看到的老孔,不同于“短衣帮”,亦不与“长衫客”相似。

酒店里“排”出九文大钱温酒,纵有炫耀之心,却未将钱币撒落柜台,有读书人该有的斯文。

面对众人的嘲笑,他“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读书人该有的尊辱他也知晓,自知所为不可为,但迫于无奈还是做了偷窃之事,以“窃”换“偷”来瞒骗自己,想得到一丝心灵的慰藉。

可他冒着生命危险,偷的是什么?即使穷困潦倒,生计难以维持,却连偷盗也是盗书,为什么偏偏是书,也许对旁人来说那是最不值钱的东西,可在老孔的眼里,那是他实现理想的砖石,是一块都不能少的。

对于这份执着,我自惭形秽,实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这份痴癫,旁人又如何能明白呢。

大概这也就是他不能脱下那身长衫的缘故吧,所有情感都被倾注进了一件衣服,物化的寄托是老孔不能说的秘密,恶意取笑,肆意嘲讽,只因老孔与他们格格不入,碌碌平庸的人世不能够允许绝处逢生。

“他在我们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可见孔乙己在咸亨酒店的诚信是有的,而“我”作为一个酒店小伙计,都看得真切。

老孔最后一次用手爬来酒店时,应该也预知到自己将不久于人世,那他大可以不管不顾再赊一次帐,毕竟生前不落好,又何顾身后事。但他并未这样做,只是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虽形容枯槁,但与“排”字同样掷地有声,不卑不亢。

老孔不仅有读书人的清高,同样有读书人的傲气,他不愿成为一个无赖,苟延残喘于世间。

“你可知‘茴’字有几种写法?”人世的冷漠,无人理解的凄凉,老孔只好将一腔热血放置在孩子身上。他想着小伙计将来做掌柜时要记账,执意教他“茴”字的写法,也趁势显摆一下自己的学问,知道小伙计会写之后,他欣喜若狂,仿佛找到知己一般。

有几回,孩子们围住老孔,他不恼,一人一颗分豆子给他们吃。茴香豆虽不是什么珍贵的东西,但对于他这样穷困的人算是奢侈了,相较那些个长衫客,他们哪个不比老孔阔绰,可谁又愿意分豆给孩子们吃呢。

最让人忍俊不禁的是当孩子们再次把目光望向碟子,老孔不是谩骂,不是恼怒,而是着了慌似的伸出五个手指将碟子罩住,摇头晃脑的说:“不多哉,不多哉。”

此刻,一个心性透明,以善待人的老头子跃然纸上,可爱极了。

然而,善良的人不都会有善良的结果,盗书的事终于东窗事发,老孔被丁举人打至残废,卑微的生命,永久的湮没在尘世里。

正如鲁迅所说,“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确实,老孔于旁人,不过是茶余饭后阔谈的笑料罢了,他从未被人放在过心上,就连孔乙己这个名字,也从来都不是他,或许唤他老孔,还会同他更近些。

时间不紧不慢的前行,没有半分迟疑。咸亨酒店仍伫立在镇口,“长衫客”们踱着步子走进屋里,“短衣帮”一伙人靠柜外站着喝酒,要茴香豆的孩子在门外玩闹,吝啬的老掌柜喋喋不休,温酒的小伙计还倚在柜旁。

可是,欠下的十九文钱的孔乙己,再无归期。[1]

视频

九年级语文 《孔乙己》

参考来源

  1. 不一样的孔乙己, 豆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