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孔乙己》 |
作品名稱 孔乙己 創作年代 1918年 作品出處 《新青年》第六卷第四號 文學體裁 短篇小說 作 者 魯迅 首版字數:2573 |
《孔乙己》是近代文學巨匠魯迅所著的短篇小說,最早發表在1919年4月《新青年》第六卷第四號,後編入《吶喊》,是魯迅在「五四」運動前夕繼《狂人日記》之後第二篇白話小說。小說描寫了孔乙己在封建腐朽思想和科舉制度毒害下,精神上迂腐不堪,麻木不仁,生活上四體不勤,窮困潦倒,在人們的嘲笑戲謔中混度時日,最後被封建地主階級所吞噬的悲慘形象。篇幅不長,但是深刻揭露了當時科舉制度對知識分子精神的毒害和封建制度「吃人」的本質。具有強烈的反封建意義。
作者簡介
魯迅(1881-1936),偉大的無產階級文學家、思想家、革命家。原名周樟壽,後改名周樹人。字豫亭,後改為豫才,浙江紹興人,出身於封建家庭,青年時代受進化論、尼采超人哲學和托爾斯泰博愛思想的影響。魯迅原在仙台醫學院學醫,後從事文藝工作,希望用以改變國民精神。辛亥革命後,曾任南京臨時政府和北京政府教育部部員、僉事等職,兼在北京大學、女子師範大學等校授課。1918年5月,首次用「魯迅」的筆名,發表中國現代文學史上第一篇白話小說《狂人日記》,奠定了新文化運動的基石,後與《藥》、《故鄉》等小說名篇一同收入小說集《吶喊》。毛澤東評價魯迅為偉大的無產階級文學家、思想家、革命家、評論家、作家,是中國文化革命的主將、中華的精神的發揚人。魯迅是20世紀中國的主要作家,是中國現代小說、白話小說和近代文學的奠基人之一,是新文化運動的領導人、左翼文化運動的支持者之一。魯迅一生的著作包括雜文、短篇小說、論文、散文、翻譯近1000萬字,其中雜文集共16本:《熱風》《墳》《華蓋集》《華蓋集續編》(1926)《而已集》(1927)《三閒集》《二心集》(1930)《南腔北調集》(1932——1933)《偽自由書》《准風月談》《花邊文學》《且介亭雜文》(1934——1936)等。散文集《朝花夕拾》,散文詩集《野草》,真實地諷刺了當時社會的黑暗面。
作品原文
魯鎮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別處不同的:都是當街一個曲尺形的大櫃檯,櫃裡面預備着熱水,可以隨時溫酒。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銅錢,買一碗酒,——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現在每碗要漲到十文,——靠櫃外站着,熱熱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買一碟鹽煮筍,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幾文,那就能買一樣葷菜,但這些顧客,多是短衣幫⑴,大抵沒有這樣闊綽⑵。只有穿長衫的,才踱進店面隔壁的房子裡,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我從十二歲起,便在鎮口的咸亨酒店裡當夥計,掌柜說,樣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長衫主顧,就在外面做點事罷。外面的短衣主顧,雖然容易說話,但嘮嘮叨叨纏夾不清的也很不少。他們往往要親眼看着黃酒從罈子里舀出,看過壺子底里有水沒有,又親看將壺子放在熱水裡,然後放心:在這嚴重監督下,羼⑶水也很為難。所以過了幾天,掌柜又說我幹不了這事。幸虧薦頭⑷的情面大,辭退不得,便改為專管溫酒的一種無聊職務了。
我從此便整天的站在櫃檯里,專管我的職務。雖然沒有什麼失職,但總覺得有些單調,有些無聊。掌柜是一副凶臉孔,主顧也沒有好聲氣⑸,教人活潑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幾聲,所以至今還記得。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臉色,皺紋間時常夾些傷痕;一部亂蓬蓬的花白的鬍子。穿的雖然是長衫,可是又髒又破,似乎十多年沒有補,也沒有洗。他對人說話,總是滿口之乎者也⑹,教人半懂不懂的。因為他姓孔,別人便從描紅紙上的「上大人孔乙己⑺」這半懂不懂的話里,替他取下一個綽號,叫作孔乙己。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臉上又添上新傷疤了!」他不回答,對櫃裡說,「溫兩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錢。他們又故意的高聲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東西了!」孔乙己睜大眼睛說,「你怎麼這樣憑空污人清白……」「什麼清白?我前天親眼見你偷了何家的書,吊着打。」孔乙己便漲紅了臉,額上的青筋條條綻出,爭辯道,「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麼?」接連便是難懂的話,什麼「君子固窮⑻」,什麼「者乎」之類,引得眾人都鬨笑起來:店內外充滿了快活的空氣。
聽人家背地裡談論,孔乙己原來也讀過書,但終於沒有進學⑼,又不會營生⑽;於是愈過愈窮,弄到將要討飯了。幸而寫得一筆好字,便替人家鈔⑾鈔書,換一碗飯吃。可惜他又有一樣壞脾氣,便是好喝懶做。坐不到幾天,便連人和書籍紙張筆硯,一齊失蹤。如是幾次,叫他抄書的人也沒有了。孔乙己沒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竊的事。但他在我們店裡,品行卻比別人都好,就是從不拖欠;雖然間或沒有現錢,暫時記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還清,從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
孔乙己喝過半碗酒,漲紅的臉色漸漸復了原,旁人便又問道,「孔乙己,你當真認識字麼?」孔乙己看着問他的人,顯出不屑置辯的神氣。他們便接着說道,「你怎的連半個秀才也撈不到呢?」孔乙己立刻顯出頹唐不安模樣,臉上籠上了一層灰色,嘴裡說些話;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類,一些不懂了。在這時候,眾人也都鬨笑起來:店內外充滿了快活的空氣。
在這些時候,我可以附和着笑,掌柜是決不責備的。而且掌柜見了孔乙己,也每每這樣問他,引人發笑。孔乙己自己知道不能和他們談天,便只好向孩子說話。有一回對我說道,「你讀過書麼?」我略略點一點頭。他說,「讀過書,……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樣寫的?」我想,討飯一樣的人,也配考我麼?便回過臉去,不再理會。孔乙己等了許久,很懇切的說道,「不能寫罷?……我教給你,記着!這些字應該記着。將來做掌柜的時候,寫賬要用。」我暗想我和掌柜的等級還很遠呢,而且我們掌柜也從不將茴香豆上賬;又好笑,又不耐煩,懶懶的答他道,「誰要你教,不是草頭底下一個來回的回字麼?」孔乙己顯出極高興的樣子,將兩個指頭的長指甲敲着櫃檯,點頭說,「對呀對呀!……回字有四樣寫法⑿,你知道麼?」我愈不耐煩了,努着嘴走遠。孔乙己剛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柜上寫字,見我毫不熱心,便又嘆一口氣,顯出極惋惜的樣子。
有幾回,鄰居孩子聽得笑聲,也趕熱鬧,圍住了孔乙己。他便給他們茴香豆吃,一人一顆。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開五指將碟子罩住,彎腰下去說道,「不多了,我已經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搖頭說,「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⒀。」於是這一群孩子都在笑聲里走散了。
孔乙己是這樣的使人快活,可是沒有他,別人也便這麼過。
有一天,大約是中秋前的兩三天,掌柜正在慢慢的結賬,取下粉板,忽然說,「孔乙己長久沒有來了。還欠十九個錢呢!」我才也覺得他的確長久沒有來了。一個喝酒的人說道,「他怎麼會來?……他打折了腿了。」掌柜說,「哦!」「他總仍舊是偷。這一回,是自己發昏,竟偷到丁舉人家裡去了。他家的東西,偷得的麼?」「後來怎麼樣?」「怎麼樣?先寫服辯⒁,後來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後來呢?」「後來打折了腿了。」「打折了怎樣呢?」「怎樣?……誰曉得?許是死了。」掌柜也不再問,仍然慢慢的算他的賬。
中秋之後,秋風是一天涼比一天,看看將近初冬;我整天的靠着火,也須穿上棉襖了。一天的下半天,沒有一個顧客,我正合了眼坐着。忽然間聽得一個聲音,「溫一碗酒。」這聲音雖然極低,卻很耳熟。看時又全沒有人。站起來向外一望,那孔乙己便在櫃檯下對了門檻坐着。他臉上黑而且瘦,已經不成樣子;穿一件破夾襖,盤着兩腿,下面墊一個蒲包,用草繩在肩上掛住;見了我,又說道,「溫一碗酒。」掌柜也伸出頭去,一面說,「孔乙己麼?你還欠十九個錢呢!」孔乙己很頹唐的仰面答道,「這……下回還清罷。這一回是現錢,酒要好。」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樣,笑着對他說,「孔乙己,你又偷了東西了!」但他這回卻不十分分辯,單說了一句「不要取笑!」「取笑?要是不偷,怎麼會打斷腿?」孔乙己低聲說道,「跌斷,跌,跌……」他的眼色,很像懇求掌柜,不要再提。此時已經聚集了幾個人,便和掌柜都笑了。我溫了酒,端出去,放在門檻上。他從破衣袋裡摸出四文大錢,放在我手裡,見他滿手是泥,原來他便用這手走來的。不一會,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說笑聲中,坐着用這手慢慢走去了。
自此以後,又長久沒有看見孔乙己。到了年關⒂,掌柜取下粉板說,「孔乙己還欠十九個錢呢!」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說「孔乙己還欠十九個錢呢!」到中秋可是沒有說,再到年關也沒有看見他。
我到現在終於沒有見——大約孔乙己的確死了。
一九一九年三月。
象徵意義
咸亨酒店:舊中國社會的象徵
《孔乙己》的故事發生在魯鎮裡的咸亨酒店。《吶喊》里的《明天》也發生在魯鎮,小說中的人物(群眾)常去喝酒的地方也叫咸亨酒店。酒客中紅鼻子老拱,藍皮阿五,包括掌柜的都是些無賴之流,不是想調戲婦女,就是騙錢混飯。另外《風波》也有魯鎮和咸亨酒店,不過這次魯鎮是個水鄉,而酒店卻在城裡,收集在《彷徨》里的《祝福》背景也叫魯鎮。
魯鎮在魯迅小說中,就像以其他地名出現的背景如《故鄉》中的故鄉、《阿Q正傳》的未莊、《長明燈》的吉光屯、《在酒樓上》的S城,不但地方原型都是紹興(包括他母親故鄉安橋頭),這些地方都是象徵舊中國社會,魯鎮也好,故鄉也好,只是一個大背景,魯迅喜歡把舊中國的社會及其群眾濃縮成一間酒店,在《孔乙己》《明天》《風波》《祝福》中這意象叫作咸亨,在《長明燈》和《藥》里只稱作茶館,沒有明確的招牌。
在魯迅故家對面,同時又是由周家的親戚經營的酒店,一旦寫進小說後,就變成舊中國的一個縮影,怪不得他在這篇小說的後記中說,「這一篇很拙的小說……單在描寫社會上的或一種生活。」這個酒店的酒客,很清楚有兩個不同的等級:出賣勞力為生的短衣幫和以地主、讀書人、有錢人為主的長衫客兩種。短衣幫只能站立在櫃檯外喝酒,長衫客則可走進屋裡的雅座,叫酒叫菜,慢慢吃喝。在這小小的酒店裡,除了顧客與顧客之間的階級差別,酒店職員也有極大的等級差別。掌柜的嚴厲冷酷,對小夥計常擺出一副凶臉孔,嫌他「太傻」,不准他侍候長衫客,「幸虧薦頭的情面大」,才沒有被辭退。小夥計連言笑都要看掌柜的臉色。顧客與掌柜、小夥計之間也不信任,因為掌柜唯利是圖,賣酒要羼水以牟取利潤。孔乙己固然窮困潦倒,地位低微,掌柜、長衫客把他踐踏,但其他同樣被侮辱、被損害者,如短衣幫,也同樣對孔乙己冷酷無情,加以譏笑。連可憐的、地位低微的小夥計對懇切教他寫字的孔乙己也反感,認為他是「討飯的人」,不配考他。
咸亨酒店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國民精神的麻木愚昧、冷酷無情,孔乙己雙層性的悲劇:被壓迫與被侮辱者的悲劇,這些不正是當時中國「病態社會」及其「不幸的人們」的象徵嗎?就因為魯迅把舊中國縮小成一個魯鎮,又把焦點放在咸亨酒店,舊社會的各種癥結都立體的通過酒店這個象徵表現出來。
魯迅的象徵現實主義是使他的寫實小說比其他同代人的要複雜和具有深度的一大原因。可惜目前一般人只注意《狂人日記》和《藥》,而這篇小說是「氣急虺」的作品,不算是最好的作品。魯迅的另一篇象徵現實主義代表作是《故鄉》,其中故鄉這一象徵也是強有力的代表舊中國之一個象徵。這兩個象徵成為互相配合的一對。故鄉以故家為縮影,人物事件發生在房屋內,而魯鎮以大門敞開的酒店為焦點,悲劇在街邊的櫃檯旁產生。
現實意義
孫伏園在簡括魯迅當年告訴他最喜歡《孔乙己》的意見時說:「《孔乙己》作者的主要用意,是在描寫一般社會對於苦人的涼薄。」因此我們讀《孔乙己》不一定永遠都把它放在中國特定的社會環境中來解釋其意義。過去多數人以科舉制度對中國人民的毒害的角度來解釋,孔乙己代表典型的舊知識分子,成為封建社會的犧牲品。但是正如魯迅所說「誰整個的進了小說,如果作者手腕高妙、作品久傳的話,讀者所見的就是書中人,和這曾經實有的人倒不相干了」。因此他堅持要了解《紅樓夢》就不要去追究曹,從他身上去了解賈寶玉或小說的意義。因為「人生有限,而藝術卻較為永久」。同樣,我們可以超越寫作時中國特定的社會背景來讀《孔乙己》,它一樣具有普遍性的意義。
當我們不把這篇小說局限於中國封建社會中來解釋時,它就是「描寫一般社會對於苦人的涼薄」。這種苦人在世界各地都可找到。這個涼薄的社會,全世界都一樣,古代和現代,今天和明天都不會消失。魯迅表面上寫發生在中國清末的社會與中國人,實際他也同時在表現人類及其社會中永恆的一個悲劇。表面上孔乙己是一個受了科舉制度毒害,「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但他也是普遍性的代表了個人與社會之衝突的多種意義的象徵。在任何國家任何社會中,多少人就像孔乙己那樣,不為社會所接納,被群眾嘲笑、欺凌和侮辱,只是原因不同而已。孔乙己代表了理想或幻想與現實社會的衝突,他的悲劇在於他分不清理想(或幻想)與事實的區別。在科舉時代偷書不是一件可恥或甚至犯罪的行為,他染上這種舊習後,社會卻改變了。因此咸亨酒店,那個小小的社會對孔乙己,永遠是一個埋葬他、置他於死地的陷阱。
今天,從東方到西方,多少人是根據自己的思想、理想、幻想或價值觀而生活,而他自己又不了解或醒悟他是生活在夢幻中,他生活着的社會根本不能容納像他那樣的人。離開科舉的框框讀《孔乙己》,我們更能感到這篇小說的意義的豐富,而且具有很普遍的世界性的意義。孔乙己和卡繆的《異鄉人》(《The shaager》)中的異鄉人羅梭,米勒的《推銷員之死》(《willg Lo man》)中的推銷員同樣是屬於具有全人類意義的代表人物。
名家點評
魯迅:《孔乙己》一文「能於參寥數頁之中,將社會對於苦人的冷淡,不慌不忙的描寫出來,諷刺又不很顯露,有大家的作風。」
劉再復(美學家):貧賤而悲慘的「多餘人」,失去人的尊嚴與資格,被社會所恥的下層知識分子。
錢理群(北大教授):值得同情與焦慮的,有着悲劇性、荒謬性地位和命運的知識分子。
澳門大學中文系主任朱壽桐:通過幾十年的語文課本或別的途徑,進入絕大部分中國人的心目,並深深地影響了一代又一代中國人的思想觀念,進而悄悄地改變了許多中國人的精神。
文化影響
這部小說自發表之後即被選入教材,長時間來都是中國大陸高中和初中語文教材的課文之一。在台灣,許多版本的高中國文科教科書有選錄此篇文章。
不一樣的孔乙己
「孔乙己是一個被封建腐朽思想和科舉制度毒害,精神上迂腐不堪,麻木不仁,生活上四體不勤,窮困潦倒,在人們的嘲笑戲謔中混度時日,最後被封建地主階級所吞噬的悲慘形象。」
這是教課書的官方解讀,站在政治意識形態上,高度集中的批判封建科舉制度,極力鄙視老孔這類讀書人。
於是,長久以往,停留在我們腦海中的老孔就是這樣不堪,一無是處。真是如此嗎?我想,這樣片面的結論,不免過分局限,有失公道。
不可否認,舊時讀書人迂腐愚昧,自命清高的習性確實存在於他的身上,可退一步來講,在那個「爬上去就吃人,爬不上去就被人吃」的時代,老孔難能可貴的人性溫情,卻是最大的閃光點。
他窮極一生追求自己的人生理想,渴望通過讀書,考取功名改變自己的生活方式和社會地位,可還是沒能成功,最終消失在社會黑暗的角落。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大概說起老孔,這句話便不可迴避了。
一襲破舊長衫,青白面頰,皺紋間夾些傷痕,亂蓬蓬的花白鬍子上幾點酒漬,煢煢孑立,腰杆卻挺的筆直,不急不慢,輕啄酒碗,若有所思。
這便是我看到的老孔,不同於「短衣幫」,亦不與「長衫客」相似。
酒店裡「排」出九文大錢溫酒,縱有炫耀之心,卻未將錢幣撒落櫃檯,有讀書人該有的斯文。
面對眾人的嘲笑,他「漲紅了臉,額上的青筋條條綻出。」讀書人該有的尊辱他也知曉,自知所為不可為,但迫於無奈還是做了偷竊之事,以「竊」換「偷」來瞞騙自己,想得到一絲心靈的慰藉。
可他冒着生命危險,偷的是什麼?即使窮困潦倒,生計難以維持,卻連偷盜也是盜書,為什麼偏偏是書,也許對旁人來說那是最不值錢的東西,可在老孔的眼裡,那是他實現理想的磚石,是一塊都不能少的。
對於這份執着,我自慚形穢,實在不知道該說些什麼,這份痴癲,旁人又如何能明白呢。
大概這也就是他不能脫下那身長衫的緣故吧,所有情感都被傾注進了一件衣服,物化的寄託是老孔不能說的秘密,惡意取笑,肆意嘲諷,只因老孔與他們格格不入,碌碌平庸的人世不能夠允許絕處逢生。
「他在我們店裡,品行卻比別人都好……」可見孔乙己在咸亨酒店的誠信是有的,而「我」作為一個酒店小夥計,都看得真切。
老孔最後一次用手爬來酒店時,應該也預知到自己將不久於人世,那他大可以不管不顧再賒一次帳,畢竟生前不落好,又何顧身後事。但他並未這樣做,只是從破衣袋裡「摸」出四文大錢,雖形容枯槁,但與「排」字同樣擲地有聲,不卑不亢。
老孔不僅有讀書人的清高,同樣有讀書人的傲氣,他不願成為一個無賴,苟延殘喘於世間。
「你可知『茴』字有幾種寫法?」人世的冷漠,無人理解的淒涼,老孔只好將一腔熱血放置在孩子身上。他想着小夥計將來做掌柜時要記賬,執意教他「茴」字的寫法,也趁勢顯擺一下自己的學問,知道小夥計會寫之後,他欣喜若狂,仿佛找到知己一般。
有幾回,孩子們圍住老孔,他不惱,一人一顆分豆子給他們吃。茴香豆雖不是什麼珍貴的東西,但對於他這樣窮困的人算是奢侈了,相較那些個長衫客,他們哪個不比老孔闊綽,可誰又願意分豆給孩子們吃呢。
最讓人忍俊不禁的是當孩子們再次把目光望向碟子,老孔不是謾罵,不是惱怒,而是着了慌似的伸出五個手指將碟子罩住,搖頭晃腦的說:「不多哉,不多哉。」
此刻,一個心性透明,以善待人的老頭子躍然紙上,可愛極了。
然而,善良的人不都會有善良的結果,盜書的事終於東窗事發,老孔被丁舉人打至殘廢,卑微的生命,永久的湮沒在塵世里。
正如魯迅所說,「孔乙己是這樣的使人快活,可是沒有他,別人也便這麼過。」確實,老孔於旁人,不過是茶餘飯後闊談的笑料罷了,他從未被人放在過心上,就連孔乙己這個名字,也從來都不是他,或許喚他老孔,還會同他更近些。
時間不緊不慢的前行,沒有半分遲疑。咸亨酒店仍佇立在鎮口,「長衫客」們踱着步子走進屋裡,「短衣幫」一伙人靠櫃外站着喝酒,要茴香豆的孩子在門外玩鬧,吝嗇的老掌柜喋喋不休,溫酒的小夥計還倚在櫃旁。
可是,欠下的十九文錢的孔乙己,再無歸期。[1]
視頻
九年級語文 《孔乙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