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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错误》出自宋代文学家洪迈的《容斋三笔》卷四。

《容斋随笔》是南宋洪迈(1123~1202)著的史料笔记,被历史学家公认为研究宋代历史必读之书。《容斋随笔》与沈括的《梦溪笔谈[1]、王应麟的《困学纪闻》[2],是宋代三大最有学术价值的笔记。

《容斋随笔》共《五笔》,74卷,1220则。其中,《容斋随笔》16卷,329则;《容斋续笔》16卷,249则;《容斋三笔》16卷,248则;《容斋四笔》16卷,259则;《容斋五笔》10卷,135则。据作者自述,《容斋随笔》写作时间逾经近四十年。是其多年博览群书、经世致用的智慧和汗水的结晶。

原文

士大夫告命,间有错误,如文官,则犹能自言,书铺亦不敢大有邀索。独右列为可怜,而军伍中出身者尤甚。予检详密院诸房日,有泾原副都军头乞换授,而所持宣内添注“副”字,为房吏所沮,都头者不能自明。两枢密以事见付,予视所添字与正文一体,以自两枢曰:“使诉者为奸,当妄增品级,不应肯以都头而自降为副,其为写宣房之失,无可疑也。”枢以为然,乃为改正。武翼郎李青当磨勘,尚左验其文书,其始为“大李青”,吏以为罔冒,青无词以答。周茂振权尚书,阅其告命十余通,其一告前云“大李青”,而告身误去“大”字,故后者相承,只云“李青”,即日放行迁秩,且给公据付之。两人者几困于吏手,幸而获直。用是以知枉郁不伸者多矣!

作者简介

洪迈(1123~1202年),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鄱阳县)人。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宰执、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南宋著名文学家[3]。主要作品有《容斋随笔》、《夷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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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斋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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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