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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錯誤》出自宋代文學家洪邁的《容齋三筆》卷四。

《容齋隨筆》是南宋洪邁(1123~1202)著的史料筆記,被歷史學家公認為研究宋代歷史必讀之書。《容齋隨筆》與沈括的《夢溪筆談[1]、王應麟的《困學紀聞》[2],是宋代三大最有學術價值的筆記。

《容齋隨筆》共《五筆》,74卷,1220則。其中,《容齋隨筆》16卷,329則;《容齋續筆》16卷,249則;《容齋三筆》16卷,248則;《容齋四筆》16卷,259則;《容齋五筆》10卷,135則。據作者自述,《容齋隨筆》寫作時間逾經近四十年。是其多年博覽群書、經世致用的智慧和汗水的結晶。

原文

士大夫告命,間有錯誤,如文官,則猶能自言,書鋪亦不敢大有邀索。獨右列為可憐,而軍伍中出身者尤甚。予檢詳密院諸房日,有涇原副都軍頭乞換授,而所持宣內添注「副」字,為房吏所沮,都頭者不能自明。兩樞密以事見付,予視所添字與正文一體,以自兩樞曰:「使訴者為奸,當妄增品級,不應肯以都頭而自降為副,其為寫宣房之失,無可疑也。」樞以為然,乃為改正。武翼郎李青當磨勘,尚左驗其文書,其始為「大李青」,吏以為罔冒,青無詞以答。周茂振權尚書,閱其告命十餘通,其一告前雲「大李青」,而告身誤去「大」字,故後者相承,只雲「李青」,即日放行遷秩,且給公據付之。兩人者幾困於吏手,幸而獲直。用是以知枉郁不伸者多矣!

作者簡介

洪邁(1123~1202年),字景盧,號容齋,又號野處,南宋饒州鄱陽(今江西省鄱陽縣)人。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學士、資政大夫、端明殿學士,宰執、封魏郡開國公、光祿大夫。卒年八十,諡「文敏」。配張氏,兵部侍郎張淵道女、繼配陳氏,均封和國夫人。南宋著名文學家[3]。主要作品有《容齋隨筆》、《夷堅志》。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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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隨筆》
《容齋隨筆》等古籍發行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