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相关法规、政策、规划、规章和标准。统筹规划自治州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自治州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1],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执行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自治州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自治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指导、协调、管理自治州老年协会和社区老年群众团体开展文化、教育、科技、体育等活动。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督评估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和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七)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自治州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县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2]、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承担自治州老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自治州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承担本部门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精神文明、维护稳定、“访惠聚”、综合治理、民族团结、“两个全覆盖”、安全生产、扶贫等工作。
(十三)完成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新疆、健康巴州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カ,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各族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カ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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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政策解读】《关于建设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级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搜狐,2021-11-25
- ↑ 献礼70周年: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在建国以来走过的路 ,搜狐,2019-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