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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錫(約637年-約711年),字奉孝貝州東武城(河北省邢台市清河縣張寬鄉)人,武周官員,唐高宗時宰相張文瓘之侄,700年七月接替外甥李嶠為宰相[1],舅甥兩人相互為相,被當時人稱榮。次年三月,因參預謀立廬陵王李顯為太子,遭到武氏諸王忌恨,被以貪贓罪名罷職,流放循州(今廣東惠州東)。唐中宗即位後,逐漸升為工部尚書,東都留守。韋皇后毒死中宗後效仿武則天臨朝聽政,讓張錫與刑部尚書裴談作宰相,10天後韋后被殺,他貶為絳州刺史。不久在剡縣(浙江嵊州市)的長子縣衙中去世。

張錫
出生 約637年
逝世 約711年左右a
唐朝剡縣(浙江嵊州市
職業 唐朝武周官員

目錄

家世

出身清河張氏

  • 五代祖:張彝,北魏光祿大夫
  • 高祖:張始均,尚書郎
  • 曾祖:張晏之,北齊太常卿,徐、兗二州刺史。生張乾威、張乾雄兄弟。
  • 祖父:張乾雄,隋汾陰、壽春、陽城三縣令。生張文琮、張文瓘等子。
  • 父:張文琮,唐戶部侍郎、復亳建三州刺史[2]房遺愛的表兄[3],有文集二十卷。生張戩、張挹、張概[4]、張錫等子。女為張錫姐生子李嶠。

生平

張錫是張文琮第五子,19歲舉秀才,20歲以孝廉登科,授霍王府參軍,轉任英王府法曹參軍。後舉茂才高第,改任絳州司戶,入朝為通事舍人。歷任福昌縣令、戶部員外郎、職方郎中、果州長史、地官、夏官郎中、夏官、冬官、吏部侍郎、權檢校殿中少監。久視元年(700年)七月任鳳閣侍郎、同鳳閣鸞台平章事,接替外甥李嶠為宰相。舅甥相互為相,被時人稱榮。張錫與鄭杲兩人掌管吏部官員任命,大足元年(701年)三月因支持立廬陵王李顯為太子,遭到武氏諸王忌恨[5][6],以泄露禁中語、貪贓罪入獄,與另一宰相蘇味道同室,張錫在獄中氣色如常,胃口不減,蘇味道則獨自席地吃飯,一副害怕可憐狀。武則天知道後,只將蘇味道貶官,下令張錫斬首,臨刑時才被赦免,流放循州(今廣東惠州東)。之後流放地改為泉州會稽[7]

705年,唐中宗即位,張錫恢復官職為都水使者,後歷任工部侍郎兼修國史、尚書左丞、工部尚書、東都留守,封平原郡公。當時中宗舉行宴會,讓近臣及學士們各自獻藝,工部尚書張錫跳《談容娘舞》,將作大匠宗晉卿跳《渾脫》舞,左衛將軍張洽跳《黃麞》舞,左金吾衛將軍杜元琰念誦《婆羅門咒》,給事中李行言唱《駕車西河》,中書舍人盧藏用效仿道士上章、國子司業郭山惲誦《詩經》《鹿鳴》、《蟋蟀》兩篇[8]。作為修史官,他還與左散騎常侍柳沖、左僕射魏元忠、史官徐堅、劉憲等八人重新編修了《氏族志[9]

710年7月3日,唐中宗韋皇后毒死後效仿武則天臨朝聽政,下詔讓張錫與刑部尚書裴談同中書門下三品[10]。六月庚子(7月21日)夜晚,臨淄王李隆基與姑母太平公主聯合,發動唐隆之變,韋后被殺,才任宰相10日的張錫被貶為絳州刺史,累封平原郡公,年老致仕[11]

唐睿宗即位後,外甥李嶠因在韋后時期曾上書外放睿宗父子,被令隨子虔州刺史李暢赴任[12]。張錫也一同被令與兒子剡縣令張歡赴任,死於剡縣官衙,年七十五[13]

家庭

夫人范陽盧氏,封齊國夫人。有三子:張歡、張宙、張寂。孫張惟一襲封平原郡公[14]

注釋及參考文獻

  1. 《舊唐書》:秋七月,至自三陽宮。天官侍郎張錫為鳳閣侍郎、同鳳閣鸞台平章事;其甥鳳閣鸞台平章事李嶠為成均祭酒,罷知政事。
  2. 《唐故銀青光祿大夫工部尚書絳州刺史上柱國平原郡開國公張府君(錫)墓志銘並序》:五代祖彝,魏光祿大夫,高亮清拔,冠冕之秀。彝生始均,官至尚書郎。均生兗州刺史晏之。晏之生謁者大夫乾威、陽城令乾雄。雄即公之祖父也。自陽城至光祿君,四代皆見於魏、齊、周、隨國史。列考文琮,皇代戶部侍郎、復亳建三州刺史。公即戶部府君之第五子也。
  3. 《舊唐書》:從母弟房遺愛以罪貶授房州刺史,文琮作詩祖餞。及遺愛誅,坐是出為建州刺史。
  4. 見《唐故清河張氏女殤墓志銘》
  5. 《新唐書》:請還廬陵王,不為張易之所右。
  6. 《張錫墓誌》:初,公之為宰相也,廬陵王將立太子,公預議焉。由是諸武見忌,故讒言至,相失位,毀不復,大臣逐。
  7. 《唐故銀青光祿大夫工部尚書絳州刺史上柱國平原郡開國公張府君(錫)墓志銘並序》:大足初,坐免官,放於循州。尋移於泉州,又移會稽。
  8. 《舊唐書》:時中宗數引近臣及修文學士,與之宴集,嘗令各效伎藝,以為笑樂。工部尚書張錫為《談容娘舞》,將作大匠宗晉卿舞《渾脫》,左衛將軍張洽舞《黃麞》,左金吾衛將軍杜元琰誦《婆羅門咒》,給事中李行言唱《駕車西河》,中書舍人盧藏用效道士上章。山惲獨奏曰:「臣無所解,請誦古詩兩篇。」帝從之,於是誦《鹿鳴》、《蟋蟀》之詩。奏未畢,中書令李嶠以其詞有「好樂無荒」之語,頗涉規諷,怒為忤旨,遽止之。
  9. 《舊唐書》:宗命沖與左僕射魏元忠及史官張錫、徐堅、劉憲等八人,依據《氏族志》,重加修撰。
  10. 《舊唐書》:六月壬午,帝遇毒,崩於神龍殿,年五十五。秘不發喪,皇后親總庶政。癸未,以刑部尚書裴談、工部尚書張錫並同中書門下三品,依舊東都留守。
  11. 《舊唐書》:中宗崩,韋庶人臨朝,詔錫與刑部尚書裴談並同中書門下三品。旬日,出為絳州刺史。累封平原郡公,以年老致仕而卒。
  12. 全唐文》:「事君之節,危而不變,為臣則忠,貳乃無赦。特進、趙國公李嶠,往緣宗、韋弒逆,朕恭行戡定,揖讓之際,天命有歸,嶠有窺覦,不知逆順,狀陳詭計,朕親覽焉。以其早負辭學,累居台輔,妨而莫言,特掩其惡。今忠邪既辨,具物惟新,賞罰倘乖,下人安勸?雖經赦令,猶宜放斥,矜其老疾,俾遂餘生,宜聽隨子虔州刺史暢赴任。」
  13. 《唐故銀青光祿大夫工部尚書絳州刺史上柱國平原郡開國公張府君(錫)墓志銘並序》:先是,中書令李嶠,公之甥也,文典樞機,見忌同列。以公渭陽之戚,坐此獲累。因長子歡之宰剡也,令隨子就養於官。春秋七十有五,終於剡之官舍。踰年歸殯於河南里。
  14. 《唐故銀青光祿大夫工部尚書絳州刺史上柱國平原郡開國公張府君(錫)墓志銘並序》:以龍集丁卯十月十七日,遷葬於河南萬安山之南原,禮也。夫人齊國夫人范陽盧氏,綿州長史安壽之女。......享年七十有一。以開元十四年九月廿七日,終於河南里。有子三人:長子歡,早卒,官至通事舍人、剡縣令。孝孫忠王府參軍惟一,襲封平原郡公。中子宙,安陽縣令、豫州司馬。季子寂,屯留縣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