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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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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是发动、组织、接受社会各界对中小学校和中小学生的救助和捐赠。协同有关职能部门统筹安排中央财政和省、市财政确定的中小学助学金、免费教科书经费,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全市中小学开展助学活动。承担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联系会议交办的具体工作。承办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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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贫困大学生不用愁,学生资助中心来帮您!(附大学生资助全攻略)

随着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逐步进行,越来越多的准大学生们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大学寝室是什么样的?会遇见怎样的室友?大学学习紧张吗?大家都开始憧憬大学生活啦!

“可是,有着这么一群学生,他们因为家庭经济困难,尽管收到了录取通知书,甚至是名牌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他们还是高兴不起来,正在为学费、路费、生活费等各种费用发愁。”

为了确保今年每位考上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跨入大学校门,怀化市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正全力开展以下四项资助工作:

一是积极为贫困大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让考上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无忧。

二是加大助学宣传力度,积极向社会募集资金,团市委、市教育局和怀化广播电台已联合启动“爱心助学、精准扶贫”大型公益活动,对贫困大学新生的走访活动正在进行中,此次助学活动将为部分今年考入高等院校、家庭贫困的大学新生提供资助,帮助他们完成大学四年学业;湖南中铁五新钢模公司拟安排80万元经费,在我市开展资助100名怀化籍优秀贫困大学生活动;

三是各县市区的大学新生资助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之中,估计与去年相比,全市今年的大学新生受资助人数和受助资金与去年相比,会有所突破,受助学生将达1500余名,受助资金达800余万元;

四是认真落实今年国家资助贫困大学新生入学资助政策,部分学生可享受省外院校1000元、省内院校500元的路费补助。

以下是大学生(本专科生)资助全攻略,一定要仔细看哦!

国家奖助学金[1]、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2]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4.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本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合同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5.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原则上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每年补偿或代偿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6.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原则上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7.师范生免费教育

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地方师范院校师范生资助由各地自行实施。享受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但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8.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内容包括: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原则上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9.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从2012年起,对中西部地区启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路费资助,标准为:省(区、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1000元。

10.勤工助学

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学机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1.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等,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减免学费等。

12.绿色通道

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参考文献